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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plm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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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macintosh123456
1.菸不會散開只會環繞吸菸者。因此,並沒有汙染任何人。
喝酒者不一定酒駕,就算酒駕也不一定撞到人撞死人。
2.吸菸者不停的吸菸,酗酒者也是長期酗酒,不會停。

吸菸者沒有享受好的空氣品質自然不必納捐,反而是這些非吸菸者需要納捐。這很正常。
吸菸者納健康捐,不吸菸者得應納空氣捐。

不吸菸者要禁菸,吸菸者要吸菸區,不有什麼不對呀…有那一樣不合理?
這絕對不是胡扯!



那也行,適用刑法,改判唯一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不得上訴。


你跳的比我還猛..這樣不好啦
難怪人家會回送你那句

配溫開水不好嗎?


     
      
舊 2012-08-13, 08:01 A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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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plm1234離線中  
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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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cjc6352011
你說的沒錯
被告主因不是他賣香煙
但應該也不是你所說的[有害的說成無害的]
根據我查的資料
應該是[菸商未告知吸菸具有危險性,涉及詐欺][各界指責菸商最重要的理由,在於菸商的「隱瞞」][加州民主黨籍眾議員華克斯曼曾指控菲利普摩裡斯菸草公司在一九八三年時就已經知道菸草中的尼古丁是一種上癮物質,但卻隱瞞這項足以引起軒然大波的研究結果。 ]


但他們確實被告了啊.也賠償了巨額
況且你寫[製造商不可能會有事啦~有事的話~酒商也頭大了]

說不定改天又發現甚麼狀況.又要被告也不一定喔


那公賣局頭大了(無誤XD

以現在台灣在菸上標示吸菸有害身體健康~還去買來吸...算是願者上勾了

你情我願的情況實在想不出什麼理由可以被告成立的

除非是菸商加料

不然一般正常買賣的情況下~如果說因為菸商提供了污染空氣的商品而被告~還成立

那以後很多商品的買賣都不用做了
 
舊 2012-08-13, 08:45 A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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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魚痴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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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
Talking

引用:
作者seiya2000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288170.shtml

有鑑於國人吸菸率下降幅度有限,青少年吸菸率偏高,衛生署邱文達今天上午接受聯合晚報獨家專訪時指出,衛生署將審慎評估調整菸品健康捐,最理想方案是每包調漲20元。不過,實際調漲幅度,仍將考慮經濟因素,不會貿然實施。


邊走邊抽煙的人真討厭,怎麼不漲到一包煙500元。


舉雙手贊成,畢竟有些菸友還是只顧自己享受…
舊 2012-08-13, 08:49 A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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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痴離線中  
重建創世紀
*停權中*
 
重建創世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Cool

引用:
作者macintosh123456
我覺得我的想法真的有道理,使用者付費。
住工業區,輕工業區,重工業區,焚化爐,垃圾掩埋場,火力發電廠,五輕,六輕附近居民因空氣品質不佳,所以由空氣捐補貼…
呼吸是每一個人的自由,但呼吸好空氣是要付費的。維持空氣的品質是要經費的。
所以,空氣捐應該開徵!
吸菸者因為無法享受好的空氣品質,所以不納捐!
政府表示,開發新財源,百分之百贊成!充實國庫!

儘早發現才能及時治療,有些事情真的不能拖。
舊 2012-08-13, 09:46 A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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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創世紀離線中  
tgyhuj
Basic Member
 
tgyhuj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
引用:
作者macintosh123456
1.菸不會散開只會環繞吸菸者。因此,並沒有汙染任何人。
喝酒者不一定酒駕,就算酒駕也不一定撞到人撞死人。
2.吸菸者不停的吸菸,酗酒者也是長期酗酒,不會停。

吸菸者沒有享受好的空氣品質自然不必納捐,反而是這些非吸菸者需要納捐。這很正常。
吸菸者納健康捐,不吸菸者得應納空氣捐。

不吸菸者要禁菸,吸菸者要吸菸區,不有什麼不對呀…有那一樣不合理?
這絕對不是胡扯!



那也行,適用刑法,改判唯一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不得上訴。


刑罰?...........如果這麼想真的法學知識有待加強,光從罪刑法定主義跟犯罪三階層理論來看我怎麼都看不出需要用到刑罰的可能性,還有既然要判死刑了何來褫奪公權終身可言(畫蛇添足?)
光從比例原則下去審查就問題一堆了,簡單還是違憲......

菸友最好的方法就是趕快去打行政訴訟,針對比例原則或者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去批,批的贏就違法自然就得撤銷或無效,還有打行政訴訟別忘了,還要去申請大法官解釋(律師收取費用公定價大約兩三萬吧)看看有沒有違憲,蓋有權利必有救濟
(380萬人每人丟一塊錢出來打官司可以打好幾年,不做嗎?)

此文章於 2012-08-13 02:12 PM 被 tgyhuj 編輯.
舊 2012-08-13, 02:08 P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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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yhuj離線中  
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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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我是覺得應該專款專用,把香菸健康捐的錢拿去蓋負壓過濾吸煙室。

現在吸煙者都在公共場所吸煙,反而讓更多人吸到二手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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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8-13, 02:22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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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macintosh12345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不對喔…

引用:
作者tgyhuj
刑罰?...........如果這麼想真的法學知識有待加強,光從罪刑法定主義跟犯罪三階層理論來看我怎麼都看不出需要用到刑罰的可能性,還有既然要判死刑了何來褫奪公權終身可言(畫蛇添足?)
光從比例原則下去審查就問題一堆了,簡單還是違憲......

菸友最好的方法就是趕快去打行政訴訟,針對比例原則或者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去批,批的贏就違法自然就得撤銷或無效,還有打行政訴訟別忘了,還要去申請大法官解釋(律師收取費用公定價大約兩三萬吧)看看有沒有違憲,蓋有權利必有救濟
(380萬人每人丟一塊錢出來打官司可以打好幾年,不做嗎?)


你有呼吸吧?有呼吸就要有空氣吧?不納捐怎麼可以呼吸好空氣?那唯一的辦法就是判你死刑呀。這樣你就不用呼吸啦…不用呼吸自然不用納捐呀…

行政訴訟不必啦,吸毒者都要勒戒,至少也沒有死刑嘛…怎麼吸菸的人就這麼倒楣?不然你就開徵酒品捐跟檳榔捐…那我就沒意見…

還比例原則咧!有呼吸不納捐就有罪呀。判死刑應該!還罪刑法定?那就立法呀…怕你咧…

妨礙稅收罪也不錯…配套一起來…

褫奪公權終身…有人判刑了…還不是幹立委…要是馬英九殺人,判死刑,可沒有褫奪公權終身,那你法院就不用開了。想被暗殺嗎?這種事情,美國也不少。中國更多…講法律?你知道現代民、刑法是源自於羅馬法…羅馬法是拿來幹嘛的?是保護奴隸的。法律不是給你這種小老白姓玩的,沒錢,沒付錢的人,是沒有法律可言的。

此文章於 2012-08-13 02:33 PM 被 macintosh123456 編輯.
舊 2012-08-13, 02:23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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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Truth
*停權中*
 
TheTrut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0
最理想方案應該是乖乖的禁止販賣香煙給18歲以下的人吧

漲價影響了所有年齡層﹐而看到一個個既得利益者追打過街老鼠的那嘴臉也很反感
舊 2012-08-13, 02:56 P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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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Truth離線中  
=大雄=
Basic Member
 
=大雄=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
引用:
作者referee_c
1.菸不會散開,只會環繞吸菸者
2.吸菸者一直不停的抽菸

上面兩項只要一項不成立,你的說法就是錯的.

而事實上,上述兩項都不可能成立,所以你根本就在胡扯,也難怪***長網友送你那一句.


邏輯清楚
輕鬆打破文字遊戲
最近不流行 說好不打臉的圖喔?
__________________
Don't Worry Be Happy!
舊 2012-08-13, 06:04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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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TheTruth
最理想方案應該是乖乖的禁止販賣香煙給18歲以下的人吧

漲價影響了所有年齡層﹐而看到一個個既得利益者追打過街老鼠的那嘴臉也很反感


1. 其實未成年早就不能買煙了........這點蠻落實的.

2. 我一直很質疑為啥菸商沒事??? 還是菸商有事我們不知道?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2-08-13, 06:14 P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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