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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1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引用:
作者BEE
殺人者是該死 我同意。

很多人抱怨 只有 22K 被壓榨..同理 高收入的主治 就是該扛人命疏忽 的刑責 而絕非見習 22k 實習護士吧? (比方別繞遠了 )


醫生收入比常人高是因為他的專業常人無法輕易取代
但收入又沒高到可以cover那麼大的風險
醫療分工很細緻,有專精的的人負責
主治醫師可能是統合指揮的人
要負責任但不能把錯全怪在主治身上

不然今天一個月給你10萬去看病
然後看錯一個罰賠1000萬+抓去關你要嗎??
別再說沒人拿刀架著他去做了
因為已經越來越多醫師受不了跑去做低風險的工作
既然覺得醫師該負責
那就給醫師足夠的待遇和時間能好好看每個病人
目前的健保/醫院制度已經不容許醫師這樣做
那最後看病吃大虧的到底是你還是醫生??

又不是當兵還連坐......蠻有趣的觀點
     
      
舊 2011-09-02, 04:31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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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17離線中  
ylafo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引用:
作者Elros
他講得簡單來說就是屁話

主刀醫生在手術現場要跟誰確定檢驗結果
答案是跟醫檢師取得檢驗報告的協調師
協調師一開始就搞錯了就算後面主刀醫生再跟協調師Recheck N次
答案依舊只會是錯的

你跟別的單位取得資訊的窗口一開始得到的資訊就是錯的
你再去跟窗口recheck他得到的資訊 答案就會很神奇自動變成對的
會講出這種毫無邏輯的蠢話大概只有那些官大學問大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的豬頭官員


抱歉 沒爬全部文 先推這篇 真的官大學問大
 
舊 2011-09-02, 04:40 P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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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afos離線中  
BEE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引用:
作者ms17
醫生收入比常人高是因為他的專業常人無法輕易取代
但收入又沒高到可以cover那麼大的風險
醫療分工很細緻,有專精的的人負責
主治醫師........................................................................已經不容許醫師這樣做
那最後看病吃大虧的到底是你還是醫生??

又不是當兵還連坐......蠻有趣的觀點

因為當兵打仗事關人命
現在疏忽 也事關人命 .........所以通用 免得踢皮球 醫院賠錢了事 不然以後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健保福利是保障 常人有好的醫療 院方不會拿不到酬佣 所以............其它上面都說了 舉一反三去吧
舊 2011-09-02, 04:44 P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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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離線中  
<< andy1106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現在好了,醫界跟衛生署槓上

醫檢師、協調師都強調自己沒有說(聽)錯

此文章於 2011-09-02 04:52 PM 被 << andy1106 >>. 編輯.
舊 2011-09-02, 04:49 P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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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現在好了,醫界跟衛生署槓上

醫檢師、協調師都強調自己沒有說(聽)錯


如果是前楊署長的話, 這場戲會更好看.......
舊 2011-09-02, 04:55 P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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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qq321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8
引用:
作者Arrojo
你以為那些等心臟, 肺臟或是肝臟的人能活多久?
絕大部分是比HIV感染的人短的
目前為止, 只有腎這個器官衰竭是可以活到天荒地老的, 因為可以洗腎
心臟, 肺臟, 肝臟, 都沒有替代的方案
所以說, 其實先有個堪用的器官存活率絕對是會提高的
John Hopkins甚至有發個回顧性的論文推測美國若開放HIV(+)的器官可捐贈
每年可多幫200-300人活更久

國外早有因為空窗期或是檢驗錯誤造成將愛滋器官移植到受贈者身上的事情
很多受贈者也活得好好的
只是這個道德議題太難討論
就算移植HIV(+)的器官給HIV(+)的病人都可以吵翻天, 更何況是(+) to (-)

重要器官移植

由於必須長期降低免疫以防止器官排斥

一般來說無法活那麼久

以上資訊是從我當醫護人員的老婆得知 有錯請糾正
舊 2011-09-02, 05:08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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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213離線中  
ms1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引用:
作者BEE
因為當兵打仗事關人命
現在疏忽 也事關人命 .........所以通用 免得踢皮球 醫院賠錢了事 不然以後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健保福利是保障 常人有好的醫療 院方不會拿不到酬佣 所以............其它上面都說了 舉一反三去吧


這算是最偷懶的作法,且並不是好方法.....
既然人命關天,更不能那麼輕率和開玩笑

到最後當醫生像志願役軍人,大家會比較開心點嗎?
醫生通通一個月領3萬,大家看病會比較放心嗎?
舊 2011-09-02, 05:31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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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17離線中  
tsus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引用:
作者Arrojo
John Hopkins甚至有發個回顧性的論文推測美國若開放HIV(+)的器官可捐贈
每年可多幫200-300人活更久
國外早有因為空窗期或是檢驗錯誤造成將愛滋器官移植到受贈者身上的事情
很多受贈者也活得好好的


既然如此 乾脆就規定不用驗了 直接拿來用如何?
舊 2011-09-02, 05:42 P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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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shi離線中  
酢醬麵
Major Member
 
酢醬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ylafos
抱歉 沒爬全部文 先推這篇 真的官大學問大

第一線主管原本就有有責任要檢視,完善整個制度,怎可一出問題
就全撇清關係.

以往出問題是只衰到病患,醫師當然不在意,任由制度該怎麼走就
怎麼走,等出事了再改.


若每次出事都像這次病患醫護一起中鑣.那些大醫師們那還會容許
任何一絲BUG在整個流程****現.

此文章於 2011-09-02 06:45 PM 被 酢醬麵 編輯.
舊 2011-09-02, 06:44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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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離線中  
K875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20
柯文哲辭職 嗆衛署亦應負責

柯文哲辭職 嗆衛署亦應負責
更新日期:"2011/09/02 23:01"

愛滋器官移植事件,衛生署初步已經認定台大疏失,主刀醫師要負責任,台大器官捐贈召集人柯文哲,更直接請辭負責,但他也反嗆,器官登錄中心其實沒有發揮應有功能,是個空殼,對此,衛生署回應,器捐中心本來就無法判斷資料對錯,而責任歸屬,相信社會自有判斷。

台大器官移植出包,醫院設下止血點,由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請辭,扛下政治責任,不過,他不改大砲性格,臨下台傳出回頭砲打衛生署,指控「器官登錄中心」在衛生署管轄下,根本是空殼,9年換10個董事長,高層通通都是兼任,3年來,還始終無法整合各醫院器官捐贈系統,最後才出事。

醫界也開始質疑,這次移植出包,難道衛生署一點監督責任也沒有嗎?署長只說改進,不提責任,還暗批台大危機處理沒做好,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則是兩邊各打五十大板,但不管如何,悲劇已經造成,如今更重要的是,5名被贈者後續該如何彌補。

衛生署要求兩家醫院要全權負責後續醫療,並且決定病患5人,至少投藥3個月,再追蹤半年,至於醫護人員則投藥1個月,追蹤半年,也就是說,恐怕要等到明年5月,才能知道最後結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11/2y1dj.html
舊 2011-09-03, 12:46 A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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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754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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