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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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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的來就是勇士
回不來就是莽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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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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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殺一人是罪犯, 殺一千人是英雄那種調調兒嗎? 其實登山這種冒險的活動還是不要鼓勵的好, 大家留在電腦後打打字拿22K會比較安全, 要冒險的事情還是留給對岸的人或外國人來做吧。 人家單人單機(或船)橫渡大西洋或太平洋, 不少人死在挑戰途中, 有聽過人們取笑他們是小白、天兵或白目嗎? 所以民族性的不同, 讓是窩在家裡最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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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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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警消表示,現年22歲的張博崴,申請攀登百岳之一的白姑大山,二月廿七日到南投縣仁愛鄉紅香派出所報到時,警方曾勸他隻身登大山很危險,希望他不要冒險登山,但未被接受。
仁愛消防分隊長王繼增指出,白姑大山標高三千四百公尺,列名台灣百岳,因登山口較為偏僻,挑戰的山友並不多;據家屬向消防分隊表示,張姓學生是首次攀登白姑大山,也是第一次挑戰台灣百岳。 網路上找到的公開資訊 一樣大家參考參考就好 留給懂登山的人來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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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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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誰把這篇挖出來,不過你別看標題在那虎濫 他是50天後被找到(屍體),不是撐了50天,那時我有看過這篇新聞,他好像迷路四五天(我忘記確切的天數,但是這時代手機都只能撐四五天)時電話還有電,打電話求救但是又不知道怎麼定位,後來就失聯了,50天後發現屍體,新聞就給你"唬濫苦撐近50天"這標題你就信喔 還有前面有提過他根本是個新手的原因,因為他明知謎了路還跟家人通電話,最後卻又自己亂跑(依照他登山的位置和他的屍體研判他在山裡到處找出路)試圖找出路導致體力消耗的更快死的更快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98&postcount=63 此文章於 2012-05-05 02:55 AM 被 老柏(第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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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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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論上除非其他高山攀爬經驗很多,要不然首次單攻應該不會通過審核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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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您的住址: viaduct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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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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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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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A0267%E8%90%AC 法官認為,南投消防局沒有積極蒐集相關山難位置等相關訊息,搜尋人員也未深入搜索,更沒 有積極與山友比對相關資訊與資料,認定南投消防局疏失,僅判南投消防局要賠張男家屬國賠 近267萬元。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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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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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有錯
自己爬山出事就是弱,有種別出事 搜救不到也是弱,因為被山友找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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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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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會引發 富士康跳樓效應 到時候賠到"脫褲跑不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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