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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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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激動咩 ![]() 我是覺得當時的作法有瑕疵啦 ![]() 1. 憲法應該是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男女先不論) 2. 再來應該是兵役法的規定 (抽到三年的海空軍算他們倒霉 ![]() 3. 陸一特是領退伍令同時拿召集令 (這個部份要看有沒有這個條文可以召集, 如果有的話...那就算合法, 只是作法讓人很不爽......也算他們倒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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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7489044&postcount=7 一生卜卦 缺財想錢 ![]() 朝馳掰蒂採銀間,千里漿淋一日還。 兩岸援聲啼不住,侵皺已過萬重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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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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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學長 扯兵役法三年兵有沒有牴觸憲法...... 根據上次某偉大網友以兵役法規定男性服兵役女性免服違憲向大法官提出釋憲 結果大法官裁定兵役法不違憲的例子 很難翻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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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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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你跟N頭 反駁不出來 別人論點跟陸一特到底是哪切確違法 要不要先回答下題 陸一特如果可以賠償,那同期三年海空軍 是不是也違反了第一條憲法 人人平等!? 你們覺得行政命令抵觸法律要賠 那同期三年海空軍為時麼不能討論法律抵觸憲法第一條? 眼紅!? 老哥我說穿了.........別人領不領干我何事 只是看不慣有人是民視蔡同榮先生 找政治舞台的追隨者 (他只是搞民瘁而已) 陸一特有適法性的問題。 倒底是不是違法 不是你們說了算(請去釋憲請打官司) 這國家還有法治,程序走完了 要賠就賠 不是你跟N頭的定調 覺得非要政府吐2000億出來 同意以上觀點後討論 才叫講法律 才叫理性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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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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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違法哪M頭你就不用怕嘛,樓上也有人貼出條文,只能說大家見解不同 沒有違法也不是你說了算,爭取權益本來就是人民的自由 你如果覺得你當三年兵是委屈,要不要爭取是你的事 既然是討論,哪當然我也可以說的想法啊 難道一定要同意你才叫討論嗎... 剛剛看到的新聞,我覺得他講也不錯啊: 參與連署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說,朝野應該冷靜協調,提出不造成國家財政負擔的陸一特補償折衷方案。吳育昇說:『除了精神上的肯定,以及一定程度承認法律瑕疵,我覺得一些物質補償在所難免,我也認為理所當然,要調和在兩者之間,既不影響國家財政,但是要有一定物質補償,這個問題才會和平落幕。』 此文章於 2011-02-23 11:39 AM 被 josetsu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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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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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是覺的只要賠陸一特就好。 因為兵役法服役兩年+拉伕1年=3年 同期海空軍服役三年=3年 拉伕1年=賠50萬 服役三年=沒事 看懂一樣是青春三年 But...憲法第一條 人人平等!? 要看對照組是跟誰, 跟女生 那.....大法官一定先想到自己女兒跟老母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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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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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頭你少天了. 法院沒宣判這件事違法之前 是違法還是合法!? 不是我說了算的問題 倒是你跟N頭說了算的問題 你與N頭已經先代最高法院宣判是確切違法的 ![]() 很認真很猴急的討論著麼賠,賠多少 就差你們明天沒進立法院幫忙編預算 ![]() 這不是本篇我一個人質疑過而已。 這篇就是有部份人,為了政治立場要跟蔡先生一起衝撞政府,所以死腦筋覺得要賠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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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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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就不用賠,有就賠就那麼簡單, 賠錢又沒有錢給我,是你M頭六代目死腦筋認為一定沒錯吧,法院判定了嗎? 小馬的子弟兵吳裕昇也參與連署,他也是為政治立場嗎... 此文章於 2011-02-23 02:37 PM 被 josetsu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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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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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免役的,服役少於兩年的,及替代役男,
依比例分攤就可以了. 外島服役者可減少分攤比例. 女性免服役者也可拉進來出錢. 這樣皆大歡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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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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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像放學後全班都走了,只剩下你(值日生)多留下來半小時打掃教室
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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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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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回頭看看自己的發言拉~ ![]() 死腦筋認為"是的!"陸一特已經是違法的" 要賠的是你可不是我 ![]() 我可沒說政府不要賠,只是要賠三年兵會不得不賠。 講到三年兵議題時,你們又反駁出不的不賠的理由。 J頭還說到.三年兵眼紅,可以自己也去抗議呀~ ![]() ![]() 由此可知這議題的討論,你分明不是關心整體社會法制的公平與正義 連lecod兄 引用贊成要賠的文都提到 http://blog.udn.com/kf0630/4898310 兵役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陸軍為期二年,海空軍為期三年,期滿退伍。 」本即為明文規定,亦為立法者基於國防需求所為之考量,是否對於海空軍給予其他實質性的補償(海空軍比陸軍多一年),甚或有違憲之虞(違反平等權),在兩者(陸軍及海空軍)均屬合法有法律授權之前提下,方有討論制度是否公允之基礎。 你老兄 只是如同版上有些人講的~ 奇怪 都駁不出個理由,就是要死腦筋政府一定賠陸一特 (連本篇都有事主陸一特弟兄說不賠,你還是要人家賠 ![]() 其他不要賠 講到後面,一樣的詞 不是我戴高帽 是你手段太淺 你老兄分明是打者 社會正義的旗幟 確只是為了政治立場 非要衝政府的洞! 講穿了你就見笑兼生氣 ![]() 不要意識形態偷渡 手段淺 當業餘黨工 還給人看破手腳 ![]() 我只是冒著砍頭,把有人質疑的你給講破而已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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