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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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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圖還是不明白你要表達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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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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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gam五年級]蔡康永是沒有成天喊著自己是gay
但是當他要跟男友領養小孩的時候 卻不受法律允許 恕刪… 同志要領養小孩是個人意志,但是被領養的小孩本身有選擇 權利嗎?滿足了自己的意念,但被領養的小孩呢? 現在時代在進步,觀念也隨著時代演進,就如同二、三十年 前的貞操觀念和現今就大為不同,不要一直以為自己是被迫 害的那一群,道不同不相為謀,你是同志,我不想你和同一 夥,這有錯嗎?無關身份問題,你也有你討厭的一群人,我 也有我不喜歡的一群人,你在你的圈圈,我在我的圈圈,二 不相干,彼此之間只要不互相干涉不就好了? 婚姻的形式是可以改變的,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或、一妻 多夫…這都因每個地方風俗民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同志婚 姻這問題無關對錯,只有認不認同的問題,就像我們不認同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一樣,不認同就代表迫害? 二人相愛是二個人的問題,別人無從干涉起,但若牽涉到無 辜的第三人時(EX 小孩) ,就不再只是單純的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的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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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Hsintien
文章: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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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斬釘截鐵的說)。 這只是你的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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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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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篇都在黑白說 你的簽名檔也一起拿下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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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海底基地
文章: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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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反對同性戀建立家庭養孩子,因為家庭的好壞影響孩子的人格發展,不然誰當父親?誰當母親?孩子的價值觀會被混淆,所以我投了反對一票不贊同同性戀的婚姻,可是同性戀者應該得基本的尊重,我的意思說同性戀者應該有適當的自由(不該被歧視),但不能做一些行為(例如:婚姻和親密的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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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坤卡號36303423 『有時有五個人,有時只有一個人,看不見實體悄悄接近的白影,我們是科學小飛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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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莫那家
文章: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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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建議站長 砍掉重練..... 我是說把這篇砍掉,到別邊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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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西湖國小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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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過好奇來爬文 老大能不能說說那同志是騷擾你到什麼地步你既然要把他扁到住院 ![]() 純粹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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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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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竹縣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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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
那個同性戀的簽名檔看起來沒什麼不舒服啊 感覺很熱血... 同性戀小弟倒也不會去刻意攻擊,反正不要跑來插我屁眼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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