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
你這種話去騙騙小朋友就好了啦
正大光明的話 怎麼不做正常開庭詢問的程序 人家身體不適就外保醫,你去訊問幾小時 搞一堆非正常程序避開錄影 我合理懷疑就是想用一些非正當的交換來換供 檢察官鑽制度漏洞,以極大的差異結果用來換取偽供詞 這種事早就屢見不鮮不是新聞了 檢察官用幾乎等於沒事的緩起訴來換取你做出他要的供詞 不認,就冠你一堆罪或是無限羈押,並且以高刑期起訴你。 正常人非常容易因為這種威脅利誘方式做出不實供詞 這種情況跟逼供有什麼兩樣 這也不是我自創的質疑 去搜尋一下一直以來這都存有法界質疑的聲音 律師在場又如何,律師第一目標從來就不是正義 而是當事人的利益,很多情況下即使你無錯沒罪 律師也會建議和解,如果檢察官私下給出很好的換供條件 律師不一定會考量事實,很可能會選擇最合乎利益的建議 所有人都知道 檢察官就是衝柯來的 小沈重來就不是目標 引用:
此文章於 2025-03-19 04:25 PM 被 GOLDHAN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本來檢察官就是去視察的,你還要求正常開庭訊問程序? 況且之前已經講過,沒有全程錄音錄影的筆錄,法院是會排除它的證據能力的。 所以你認為檢察官是認為柯有罪還是無罪? 如果檢察官想要把柯定罪,又怎麼會去用這種會讓法院排除的方式來訊問? 不管問到什麼,法院只要裁定無證據能力,整份筆錄都是無效的,甚至還有可能污染其他證據。 換言之,檢察官如果真的不當訊問,會毀了整個案件,被告即使真的有做犯罪的行為,會因為檢察官的不當訊問而有機會獲得無罪判決。 所以檢察官為什麼要去做這樣的事?除了你自己的幻想外,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持你的結論,你的邏輯根本不通嘛。 補充一下,同案被告如果作證不實,會有偽證罪的刑責。 另外,之前早就有大法官解釋了,共同被告的證詞不能做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所以即便有同案被告的指證,依然需要其他證據的補強,才能判有罪。 此文章於 2025-03-19 05:34 PM 被 惡蟲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淡水
文章: 1,280
|
淡水河口這幾天軍機一直飛來飛去。
尤其是今天,已經好幾小時,直升機飛來飛去 n 趟。現在還沒停止。 網軍在玩阿,希望你們被教召,網路乾淨點。 PS: 祝網軍死全家。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淡水
文章: 1,280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0
|
中國真的是麻煩製造者,現在也槓上南韓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ZtMKMtd8Kg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
|
引用:
這不就是前幾年堅信三峽大壩會垮 , 信邪教信到判斷出問題的法輪功信徒? ![]()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799
|
這是蘿蔔嗎?
國軍加薪!官兵最高加1萬2 賴清德盼立委思考刪預算後果
國防部日前已研擬「志願役加給」、「戰鬥部隊加給」、「戰航管加給」、「電偵加給」及 「網路戰加給」等5項加給方案,已陳報行政院審議。 總統賴清德今(21)日正式對外宣布提升志願役勤務加給以及戰鬥部隊加給。 志願役少校以下軍官與士官、士兵,是作戰部隊的主力,將從1萬元調整為1萬5千元; 作戰部隊的基層官士兵,加給最高將提升1萬2千元。 賴清德強調,調整國軍待遇是一個長期的進程,要經過嚴謹的討論,絕不是漫天喊價; 他也希望在野黨重新思考凍刪國防預算的影響, 給予國軍官士兵最大的支持,展現朝野一致對外的團結精神。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7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3
|
陸鷹派學者撰文建議「擇機重啟內戰」 盡快結束武裝衝突
2025-03-21 15:00 聯合報/ 記者廖士鋒/即時報導 大陸反分裂國家法2025年為立法20周年,由於兩岸關係嚴峻,近期相關「非和平方式」的討論不少,在官方智庫出版的最新刊物中,有大陸鷹派學者撰文建議「中央政府」,「可擇機重啟內戰行動」,戰時管制階段對台實行直接管治以儘快結束武裝衝突進入過渡狀態。 大陸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主辦的「台灣研究」刊物,2025年第一期刊出一篇由對台鷹派學者、蘇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王鶴亭撰寫的論文,由具有中共對台工作官員背景的公眾號「曉台海」披露的文章摘要顯示,王鶴亭在文中建議中共政府「擇機重啟內戰行動」。 文章摘要指,內戰法理為「中央政府」啟動非和平方式統一提供國際法依據,「反分裂國家法」規定了非和平方式統一觸發的條件,國際人道法確證了非和平方式統一的適當性。 他建議,為有利維護國家的主權與領土完整,保障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中央政府可擇機重啟內戰行動,在戰時管制階段對台實行直接管治以儘快結束武裝衝突進入過渡狀態,在戰後和平重建階段通過委任治理來恢復秩序形成和平狀態」,逐步重構央地關係和台灣政制,促進兩岸政治一體化與社會融合發展。 事實上近期大陸涉台對於「非和平方式」的討論並不會太少,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彭莉與博士生韓世鵬,在2024年10月出版的廈大台研院主辦之「台灣研究集刊」,就有撰文分析「反分裂國家法」裡面的「非和平方式」條款之「規範釋義」。上述文章指出,已有的研究成果往往集中在對非和平方式觸發條件的文本釋義,缺乏對適用主體、程序要件的深度解讀以及與中共憲法、刑法等的銜接適用分析。 文章認為,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種類不僅包括直接武裝衝突,例如對軍事目標的破壞、對敵方軍事人員的攻擊等,還包括設置禁飛區、海上封鎖等。文章同時駁斥大陸國務院對「武裝力量」有領導權的說法,強調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的主導地位。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助理教授劉文戈2024年也在上海台研所主辦的「台海研究」刊物撰文指出,建議中共官方應明確區分台灣問題的國內因素與國際因素,重視在軍事威懾行動中落實人道法規則,細化和完善武裝衝突發生時保護平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法律措施,並針對「台獨」分裂勢力和外部干涉勢力在武裝衝突中違反人道法的行為做好法律鬥爭準備。 文章詳細討論日內瓦公約、第二附加議定書、馬爾頓條款,以及大陸各項內部法律,強調「在各種形態的台灣海峽軍事鬥爭中適用人道法是有必要且有可能實現的」,建議在與台獨分裂勢力的武裝衝突中需要確立「對台灣地區武裝部隊成員區別對待的制度安排」,執行我黨(此指共產黨)「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一貫方針,明確台灣方面在武裝衝突中遵守人道法規則的義務,進一步降低武裝衝突中的人道風險。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8623357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799
|
執行我黨(此指共產黨)「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一貫方針?
是不是忘了一句秋後算賬?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