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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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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要賭了 看看你在垃圾區重複跳針發文鬼打牆 不要說陪審團,路人甲乙都知道你有點那個... ![]() ![]() ![]() ![]() 此文章於 2020-08-21 09:44 PM 被 chumow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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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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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確定你有了解國民法官法的運作方式,如何作成有罪無罪判決和決定刑度嗎? 此文章於 2020-08-21 09:39 P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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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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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黏哪chumowu 你啥時要去看一下你那種把自己的行為跟說的話投射到別人身上的症頭 ![]() 此文章於 2020-08-21 09:46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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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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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s://social.judicial.gov.tw/LayJ...raftexplanation 依據司法院的資料 罪責評議:有罪之認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認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過半數同意決定(§83ⅠⅡ) 科刑評議: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但死刑之科處,非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為之。(§83Ⅲ) 所以9人裡的過半數或三分之二,應該就是5至6票決沒錯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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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20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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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的也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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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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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人在期待國民法官...
我只能說 如果你覺得現在的司法像地獄 那你應該沒看過第十八層地獄 很多人都抱著看好戲的心態等這個制度出包 到時候的宮鬥劇才是真的精彩 私心覺得 這應該會成為管理學組織決策的經典負面教材 明明大家都知道這條路會撞到冰山 為什麼還會決定直直撞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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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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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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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覺你是要拼被判有罪, 要拼無罪比較簡單,只要3人認為你無罪就無罪了, 拼有罪的話,要7人認為你有罪, 達三分之二以上是(大於2/3),不是等於2/3, 也就是說至少要一個職業法官認為有罪才能有罪,也就是說3個職業法官認為無罪,國民法官6票認為有罪也是無罪。死刑的量刑也是這樣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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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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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精神失常,無意識根本就不能作為無罪的理由。
做了甚麼事就得承擔其責任。智商0,智商200ㄧ視同仁。 精神異常很可憐,被砍死的人就不可憐? ㄧ個簡單的問題把它給複雜化。浪費國家社會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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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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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沒有想過,我不太贊成陪審制嗎? 我到是覺得,抬頭一看,上面坐著的是「跳針王」,你會更可怕。 另一件事情是,我不認為,陪審制比較好。 ![]() ![]() ![]() 至於跳針王,我一定判他關到死。你要賭國民法官?我還記得失控的陪審團更好玩。 你覺得這樣改,對誰有利? 此文章於 2020-08-22 01:23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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