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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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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你法律常識不太好才舉實際案例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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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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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英犬有法律常識別笑屎人,不如去學學髮夾彎政府如何甩尾還實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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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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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跟社會底層領五毛換便當的太認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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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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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段發言就可以得知他的程度在哪
就別太苛求了 引用:
我是不明白有前科跟棄保潛逃的關聯性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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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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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和妖精都是媽生的,不同的是,人是人他媽生的,妖是妖他媽生的,都是媽生的,所以你是人妖。 你媽貴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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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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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沒和你的國寶級老爸快快樂回歸祖國? 習皇帝需要您家的...............................國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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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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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種文字只是表達你的憤怒
而你的憤怒只是來自於你對於自己發言被低視的 法律有其一定的步驟,因為這些步驟影響到撕海報的中國人自由 導致你開始隱喻諷刺中華民國,實屬不智, 畢竟網路上有很多人具有法律專業 可以解釋為何要先限制住居,出入境交保候傳,在解除出入境列入不歡迎註記名單內! 這些法律人不會因為當事人是中國人,就被情感沖昏頭 當然你也是有理智的,正因為理智你才清楚為何被羞辱 你感覺到的自己被羞辱的憤怒, 希望你能學習接受,並修正自己的發言 當然 我也需要 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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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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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要靠杯專業鑑定,又不敢開出基本行情,校園裡的的海報,一張賣你5000新台幣,你到底買不買? 男人呀!不能只出一張兩妻部隊的嘴。 ![]() 我是沒有鑑定海報價值的程度,你想組海報價值專業鑑定團,別找我。 ![]() 你就很篤定的說,因為罪名再重也只是毀損 沒必要因為這種罪流亡海外,除非腦袋去卡到 就比方說,鄭重聲明只是比方,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恕不負責。 你因為毀損罪被檢察官裁定交保候傳,可是你收到風聲,檢察官因為你以前逼良為娼的前科,查到你的酒店裡面暗藏一堆噁心非法的勾當,你會不會棄保潛逃? ![]() 要瞎掰玩,我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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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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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看到一票1450在哭爸,哪來的法律人? ![]() 本國人偷20元食物,微罪不舉,陸客撕校園海報,限制出境,這些海報一定是鑲滿真鑽,價值連城。 我真誠希望,你們這一票1450會因為毀損罪被檢察官限制出境,然後再欣賞你們靠杯靠木司法迫害。 ![]() 引用:
引用:
你真的非常熱愛中華民國.........................................裙下寄生的米田共台灣國。 ![]() 誰要和你這種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共勉 ![]() 髒!滾一邊去! ![]() ![]() ![]() ![]() ![]() ![]() ![]() ![]() 此文章於 2019-11-06 12:17 AM 被 lee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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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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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是怎樣的海報阿?如果能符合我的要求,5000有很貴嗎? 隨便找個網紅當麻豆都不只5000了 ![]() 而且重點不是價格高低,而是訴訟前的價值認定 因為毀損罪而棄保潛逃的機率本來就非常小 跟有沒有前科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要瞎扯什麼一堆不為人知的勾當,那也是因為其他犯罪事實被發現 真要照你這樣無限上綱,那你闖紅燈也應該要交保候傳了,誰知道你有沒有逼良為娼? 亂舉例只顯得你越無知,還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 最後,本案檢察官也已經緩起訴李男,且須支付國庫新台幣3萬元 結果根本就不是你所講的微罪不罰,你到底還要瞎掰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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