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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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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正就是第一次有人吵過頭,讓政府誤判整體狀況,才做第二次修法。整體說來,都是比沒修法前好就是進步了 真正有需求的時候,大家上街頭抗議也是沒在客氣的,不然台灣今天哪來的民主自由,事有輕重緩急,大家還是有能力分辨 此文章於 2018-02-07 10:49 AM 被 Part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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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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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一個國家的勞工不是抗爭才爭取到更好的福利 不吵會有糖吃嗎,第二次修法還不就是向資方靠攏 查查看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說過什麼就了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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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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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選票也是除了上街頭以外一個影響政府決策的方便辦法,如果台灣勞工能找的到真心只單純站在勞工立場,只為勞工著想的政黨或代表的話。台灣小型店家和企業很多,其實也不是只有勞工獨大 而且不顧客觀經濟環境現實一味提高勞工待遇也不會是對勞工最佳決策,不然那些左派國家也不會倒或者需要改弦易轍了 台灣勞工之間的階級差別也不少,北部很多白領上班族,很早就有周休二日了,沒有的很多都是職業別的需求,彼此的訴求不盡相同,也很難團結一致吧 此文章於 2018-02-07 11:23 AM 被 Part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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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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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進國家勞工休假跟福利只有越改越好,很少有改差的 二次修法為的只是中小企業的政治獻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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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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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黨從來都只能靠有錢人的獻金生存,因為沒錢的人只會看花錢的宣傳來投票,這怪誰。民主法治的國家,政策向比較聰明的人偏斜,對國家整體應該也是有好處,對比那些信仰共產的國家 ![]() 重點還是不管是第一次或第二次修法,就是有比以前改善了吧 此文章於 2018-02-07 11:42 AM 被 Part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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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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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日本消費稅有調漲啊 因為電通員工過勞自殺,現在日本上市公司現在都嚴格管制加班 第二次是改差不是改善 ![]() ![]() ![]() 此文章於 2018-02-07 11:58 AM 被 Jo Jo C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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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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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日本的過勞問題應該存在很久了,某一方面這也歐美白人先進國家以外後進者的悲哀,因為祖產或既有資源沒他們豐厚,就算科技和教育程度跟上,還是要拼勞力和時間 我是說比對完全沒修法之前,難道有更差嗎 此文章於 2018-02-07 12:13 PM 被 Part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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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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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又何必修第二次 ![]() ![]() ![]() ![]() 此文章於 2018-02-07 12:42 PM 被 Jo Jo C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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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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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有沒有變好問國營事業員工就知道,因為台灣只國營事業才會真正照著勞基法走
現在連國營事業勞工都出來抗議,你覺得修法有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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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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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連續加班的一些灰色地帶就地合法....這點真的是比以往差 尤其極端性的加班本來就應該是改善重點... 第一次修法是去除灰色地帶明文禁止 第二次修法是去除灰色地帶就地合法 所以第二次賴香伶才會跳出來加入抗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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