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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6949
Master Member
 
60080694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195
引用:
作者micall.lee
在這裡的人生勝利組只有 2005 那隻鳥,其他都是假的


那隻鳥也是假的,是眼睛業障重
     
      
舊 2017-03-08, 08:48 A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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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6949離線中  
classspee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71
我覺得你跟他蠻像的啊。
都待過國外,最後都回來臺灣,臺南人,也都當過老闆。
每次都說自己對員工哪裡好,每次都說按法規走。
都是優越感讓自己膨脹久了,不小心講出心裡話,露出本性。
每次點到一些細節,就顧左右而言,開始繞到我這麼對員工好,不斷跳針。
一樣對法規不熟。
一樣都帶有中小企業老闆的心態,就皇帝嘛。
要不要拜把一下?

遇到一個跟自己像的被點了,就修正一下如果是我會怎麼做。
問題是你覺得改變過的做法,還是站不住腳。
光勞基法都不熟了,動不動就說你按法規。
現在資訊這麼發達,你要不要查一下你要用哪條開除?
找不到的話,要不要問問律師?

人很難沒有過錯,遇到做錯的,承認自己的錯誤,有那麼難?
看不到自己不足的地方,有人願意教你不錯了。
你覺得你跟其它老闆不一樣,上面那些提到的,你覺得哪裡不一樣。
還是臉長的不一樣?
 

此文章於 2017-03-08 10:53 AM 被 classspeed 編輯.
舊 2017-03-08, 10:51 A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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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speed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classspeed
你要不要查一下你要用哪條開除?

開除需要理由嗎?
法規不是只有資遣費怎麼給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7-03-08, 11:01 A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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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classspee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71
引用:
作者EAC212
開除需要理由嗎?
法規不是只有資遣費怎麼給而已?

等他查完了我再回你
舊 2017-03-08, 11:07 A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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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speed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EAC212
開除需要理由嗎?
法規不是只有資遣費怎麼給而已?

勞基法第12條
舊 2017-03-08, 11:08 A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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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nxxk
Basic Member
 
nxx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7
說著說著怎麼有人又往生了
發生了什麼事??
舊 2017-03-08, 11:36 A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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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xk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SOED
我強調的是相同性, 都是公司給的福利, 都明言不能轉售, 抓到會處份, 那有人批評

台積電IPHONE員購
總數量可以到兩三萬支
IPHONE批次到貨量
每批也大概一二十萬支而已

如果台積電的員工買IPHONE
然後通通拿去轉售
短期之內勢必會影響其他盤商的利潤

在這樣的考量之下
即便不太可能兩三萬支都丟到市面上賣
供應商還是會形式性地要求台積福委會不得轉賣
而台積福委會當然也會宣示性地要求員工不得轉賣
這在很多大公司去談團購時
都會有相類似的附加條款一樣
十分常見!!!

但在事實上
台積一發布團購訊息
員工就呷好道相報
多得是人去搶同事不買的名額
好讓自己可以多搶幾支來給親朋好友
當然 也是有人拿到網路上賣的
這是秘密 但十分公開

台積電張忠謀先生有去抓嗎?? 沒有!!
至少我認識的人都沒被抓
依舊在台積電血汗著呢

此外 我的香草 你的毒藥...
硬是為員工選擇了一個禮物
並將之視為"福利"
雖然員工就算丟掉也沒損失

但 對於做老闆的人而言
如果可以將"選擇權"
交還給員工本身
我想 會受到更多的愛戴...

試想 如果今天不是團購IPHONE
而是人人領一支NOTE7當尾牙禮
這可是比烏魚子貴多了
員工怎麼能隨便處理
當然是不可以轉售!!!!!
絕對要拿回去放在枕頭邊供著
這種情況 何解??

更重要的是
台積電之所以有今天
除了張忠謀先生的識見卓越以外
也包含了許許多多各階層員工了辛勞血汗

張忠謀先生多次公開宣示
"人才是台積電最強悍的武器!!"
卻未曾去說自己有多英明神武

這 就是典範!!!

公司 一個人 是撐不起來的...
舊 2017-03-08, 02:21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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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Joe Chin
*停權中*
 
Joe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栄
文章: 87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時,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舊 2017-03-08, 02:23 P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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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Chin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Joe Chin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時,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通常都是原因五,要不就是原因二在解僱的吧?
好吧....這也算是"理由",
我把這個理由當作不需要理由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7-03-08, 02:31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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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6
解雇有所謂最後手段性原則

其實我們的法律跟法院都是非常挺勞工的
反而是勞工的觀念跟慣老闆比較契合
舊 2017-03-08, 02:40 P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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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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