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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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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真的! 之前在外國還有見到幾隻,台灣導盲犬根本就是傳說中的稀有動物,歡迎都來不急了。還有朋友連日本飯店不歡迎導盲犬的告示也貼出來,我是在想你就算貼大歡迎導盲犬還不見得遇得到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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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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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便利商店系統,真的已經被"無限上綱"到食衣住行育樂公益什麼樣的服務都得提供了,
第一線便利商店的服務員還真的是某種程度的超人/全才,什麼都要懂、什麼都要會。 顧客認為店員應該要知道的,店員就一定得知道,不知道就有機會被顧客罵臭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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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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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過內文了,我還是覺得店家不對 只要店家願意讓正常人在店內停留,他就有義務讓導盲犬停留 店長這行為和中指蕭本質就是雷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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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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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大家目前都很理性討論,有些人快到臨界值的感覺
只是要說 "小心釣魚" 畢竟這事情很主觀,不接受的人,除非你殺了他,不然就是真的不接受 只能先改善自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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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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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就是歧視
話還挺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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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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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以罰5萬喔,有意見的人不知道要不要幫忙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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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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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候覺得有些人的狐臭才誇張XD
領域範圍超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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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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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些朋友鬼打牆般繞圈子想突顯什麼?
當訓練員拿出證件說明法規解釋後 店長只需說4個字歡迎光臨就好 其他根本不必要 道理有那麼難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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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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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跟是不是便利商店沒有關係!也不是無限上綱! 應該是全民應該要具備的法律常識跟包容心,沒有就算了但是不要一直找很多理由來反對!! 都已經有法律保障了還有辦法反對,真的會讓人很無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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