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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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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曉得是我說的不夠清楚... 還是你扯的太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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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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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看你不順眼,看錯了 以上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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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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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是我寫得不夠清楚, 有權力進行裁罰(開單)的人, 當他什麼"證據"都不需要,就可以執行裁罰, 那就會造成類似"東廠"、"錦衣衛"、"蓋世太保"等等的產生. 如果今天有某甲賄絡某警察,叫他整整某乙... 某警察不用提出直接證據,就說你犯罪了, 某乙還要提出證據說自己沒做... 但法律上,"舉證之一方,常為敗訴之一方" 現在是警察開單好歹都要拿出證據, 還是仍有不肖員警收賄包庇肇事者, 哪天連證據都不用拿時, 你覺得會怎樣? 並不是每個警察/法官 都是完人, 很多制度的建立就是在當"執行者"有心想破壞時,仍能保護的防線. 如果啥都由"執行者"自行判斷,那就是在培養專制獨裁的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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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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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通罰單的金額太低、勒索的可能性和誘因不高 要是放在金額大一點的事件、這類事就不少見了 就像幾年前檢調跑去突襲檢查南部某勞檢單位所長 還找到了說不出理由的高額現金…… 所以你知道、前幾年為什麼陳菊要和勞委會爭那些工業區檢查權 沒有好處的東西、那票官是不可能這麼拚命爭取的 (宜蘭工業區就沒人要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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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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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現在這個總統被人羞辱好玩的都不會怎麼樣的台灣 你們是不是入戲太深了 演得跟真的一樣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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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測驗 自作自受 我好崩潰 你好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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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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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上你說的我都信啊, 已發生或可能發生...我也不意外... 但是, 我一開始回應的, 僅僅是... 交通警察不會無緣無故攔人下來開單... 這樣的一件事而已... 其他的東西已經遠遠超過我想表示的東西的範圍了... 有人要用可能這個字眼來說交警開單的不是... 你覺得有這樣合理嗎? 用另一個理由... 耶,怎麼違規只抓我,別人都不抓... 這個我還覺得有理一點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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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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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測驗 自作自受 我好崩潰 你好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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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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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今天有看到這新聞
台灣怎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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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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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加速中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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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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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到方法了 以後大家都去公家機罵\ 有本事就鎖公家機關 不然大家都到馬英九fb罵 或去台北市府罵 不然去tvbs罵 要鎖ip請便 還有去大陸罵 不然去美國罵 當然要罵最好在大陸或美國官方網站罵 要鎖請便 還有一些政府查資料會去的網站 有本事就封 此文章於 2013-06-13 12:38 AM 被 Mov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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