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
雖然陸正案、蘇建和案和江國慶至最近的林益世案到其他大小案的表現
讓台灣司法界的表現屢屢讓人民很失望 但鼓勵人民動用私刑並不會讓結果更好 法官再無能,至少還是第三者,多數情況下沒有利害關係 再來法官也是人,法官的知識是有限的 如今社會各行各業的分工愈來愈細,愈來愈專業,社會的各階層文化也愈來愈多樣化 一個關在法院的法官,再怎麼用心去提升自已,終究也趕不上社會的腳步 許多大陸法系的國家,也開始注意到這套法系,已經不適合這種資訊爆炸的複雜社會了 司法是該獨立,但不應該獨裁 拿台灣最討厭的的國家之一韓國來說好 韓國在2008年後,就開始引進陪審制,並開始改革司法了 再過幾年,司法最先進的亞洲國家,不是日本就是韓國了 至於台灣呢? 就好比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繼續讓台灣人民失望 此文章於 2013-05-27 07:24 PM 被 暴君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所謂錯誤的認知是.. 有人可以毫無根據的認為, 無照駕駛人可以被其他"合法謀殺", 把這二種極端拿出來放一起當作自己的論點......... 這除了荒廢就只剩下可笑了, 更何況...還『請不要給其它人錯誤認知』勒.. ![]()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
引用:
明知自己的見解根本在法院沒人用,還稱在法院有用的見解叫「有些人認為」 然後又直接放大絕叫:我才不管法官怎麼想、法規怎麼寫 除了講給自己爽外、根本對發生事故處理沒有任何助益 還在那邊沾沾自喜,只有無言 此文章於 2013-05-27 07:36 PM 被 idemon..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我的論點當然對事故沒助益, 因為我的論點和目前法律所主張的不同,不受法律、公權力支持。 那貌似你的論點對本串主題的事故處理是有助益了?? 那就排除所有的如果..可能....假設..... 今天事故是真實血淋淋的教訓.. 無照駕駛人逆向撞貨車, 請問你所主張的任何論點有沒有保障到今天當事人的任何一項權益了嗎? 造成駕駛人以及乘客的死亡,另外貨車遭受到不必要的損失..時間、以及車輛的受損, 甚至莫名其妙背上二條人命的心裡壓力...... 也不必你負責,那你所主張的論點,在法律上有沒有保障到貨車駕駛人的損失 ? 還搬出法院說....講的很好聽..但事實上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不願意也無法嚇阻無照駕駛, 甚至轉移焦點"有照也可能違法"等等... 淡化無照駕駛的違規事實, 甚至以"合法謀殺"這種違背善良風俗的行為來做為論點主軸? 講的好像有刀有槍的人肯定會殺人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3-05-27 08:02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
引用:
要講助益 貨車司機若知道駕照不會影響事故責任、就會浪費時間在此上面 或用以此用來自己欺騙自己 好好保住真正可以降低自己肇事責任的證據 而不是繞著沒有用處的無照問題打轉 不要說什麼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前面也講過我也遇過類似事件、與無照騎士發生車禍 也是被你這種人誤導 後面自己上網查資料才知道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好好對方賠禮、終究善了 要是我被你這種言論誤導,以為無責、用你這種言論態度應對無照騎士 請問上法院時我是會受益、還是受害 誰才是真正站著說話不腰疼 ![]() 此文章於 2013-05-27 08:33 PM 被 idemon.. 編輯.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
引用:
有照違規該罰,無照違規更該罰,再加條無照駕駛,但無關肇事責任認定。 我們可以主張加重無照的罰則,但不應該是非不分。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13-05-27 08:37 P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還『貨車司機若知道駕照不會影響事故責任』勒.. 你也就只剩下用假設性的陳述才能支持自己的論點了... 至於你遇過的經驗,那也只能說是你當時對現實的認知落差, 還怪到別人去..... 我支持無照者發生事故不得索賠以及獲得賠償, 這是我表達我個人的信念,也不會把拿和法律做掛勾, 更別說什麼灌輸他人錯誤想法, 難不成你認為在論壇人人都應該和你的觀念想法一致??? 個人信念和法律現實如果你自己分不清楚, 若其他人發生你所指的『也是被你這種人誤導』這一類狀況, 同時也不知道爭取維護自己權益, 那也只是表示他也只個沒主見的人, 吃虧受傷也只能怪自己。 引用:
您在本論串應該只能看到我是支持"無照駕駛人不得索賠以及獲得賠償", 應該沒看到我有說"違規肇事者不該處份",是吧?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3-05-27 08:52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
引用:
你愛怎麼想是你自己的事、但亂講誤導害到他人是另一回事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你卻講成部份人的意見 請問你這種用詞是不是在誤導他人 我從來沒說這個司機該負責什麼責任 只是說法律規定沒有以無照認定責任有無 而且對你這種思維會被異常者利用開合法殺人之漏洞 表示反對意見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
引用:
引用:
請問這是鬼打牆嗎? 主因之所在、處份之所在∼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大家都知道..有錢人的車碰不得,
即使只是碰掉他一個漆,可能你賣了車都賠不起, 若你支持"無照者和有照者共同分攤肇事責任"。 舉一個中頭獎的例子, 如果今天你有駕照,騎著你的15年 125cc 路邊違規停車,只為了停下車來買個早餐, 結果好死不死,一個富3代無照駕駛開著剛牽出來賓利,失控打滑撞上來, 撞到你的125... 幹..掉漆了!!!!!!!!!!!!!!!!!左前葉子板一路劃到左後葉子板.... 對方無照..可能有超速違規導致車輛失控打滑.. 你只是停在路邊.. 紅線!!! 好吧..算你要負擔 1%責任賠他的鈑金銬漆... 至於你的125...因為太老舊..折舊殘餘價值剩不到5千塊!!! 這種案例有沒有可能發生? 引用:
那我有什麼時候說"違規肇事者不該處份"這一類的話了? 你可以再弱一點, 沒論點只剩下指控別人鬼打牆了.. 你繼續砌磚吧 ![]()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3-05-27 09:15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