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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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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應該是一開始吧 引爆點不是James跟他岳母發生口角,說出要請警察趕于美人的母親離開 很明確表達不願意跟他岳母住的意願, 那于美人聽到他先生講這句話之後的這反應是報警申請保護令,而不是請他母親離開這家庭 這也明確表達美人自己的想法 你為什麼對這件事還要有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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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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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誤會了, 我的回應不是要您接受什麼, 因為我沒那個資格! 我純粹只是要讓別的網友看到你偏頗和袒護的地方在哪裡而已, 一點都不浪費我的時間的! 而且就是因為您勉強還算理性, 所以才一直回覆您, 因為有些您說的也還算合理, 若是真要找打嘴砲的不理性網友, 版上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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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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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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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我有點經驗 就是搞定她那無謂虛幻愚蠢的夢想及自尊 例如前面那個某大嬸的理論 她自己跟老公幸福的條件 就拿來大放厥詞的說夫妻就是要這樣 最多只能說他們可以是這樣 但是卻要建議別人不要跟長輩同住不要生小孩 有沒有夠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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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中的垃圾 垃圾中的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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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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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女人比男人色衰的速度要快要嚴重, 年輕時還可以靠美色靠灑嬌栓住男人 年老色衰後能再栓住男人的工具只剩感情而已, 這時的女人要是還沒自知之明, 任意耍個性鬧脾氣 日子久了讓男人按捺不住, 就非常有可能離婚 以某人在討論區的表現看來, 她其實是離婚高危險群.... 萬一, 我是說萬一啦, 哪天她真的出問題要離婚 記得私下PM我, 我認識很有名的女律師可以幫她確保她最在意的財產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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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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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別說這個了, 你有聽過跨海大橋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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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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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明明是陳世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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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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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總是覺得雙方都沒有說真話,其他所謂友人插花的就更不用提 事情不太合常理 報導有說她媽媽跟他們住在一起,即使有口角,可以報警趕人?跟家人吵架就可以報警趕對方嗎?我不知道跟父母或兄弟姐妹吵架,打電話報警要求派員過來幫忙趕走家裡的成員是否受理? 看電子媒體拍到的畫面,是人已經到了警察局做筆錄,因此,懷疑是否口角,有人動手或是說了一些威脅性的話才用報警來制止?到底是岳母威脅女婿?還是女婿威脅岳母? 再來是申請保護令,更有點莫名其妙,保護令是為了保護媽媽,除非她與媽媽堅持繼續同住,搬走就不會碰面,何需申請 申請了保護令是要叫老公搬離嗎?如果這是樣,他老公還能待在家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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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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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也不需這麼做,因為和我不同立場的,本來就不會同意我說的話, 你回我的文,也只是讓同樣的人,看到同樣的回覆, 而我也只是看到又多一個人,和我有不同的立場~~ 引用:
我和網友爭論的是,于美人有沒有在平時衡量過利害關係, 然後在他丈夫要求下,不讓母親和丈夫同住一個屋簷下~~ 你舉這個例子是說,為了維持她一貫的標準,不管丈夫當下是對是錯,理不理性, 把請母親請離開家庭才是對的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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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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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心早就偏了. 看看可以對老公的老闆要求丈夫的一半薪水.自己卻要和老公財產分開登記. 明明是陳世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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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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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用對錯來描述這件事情,更不會說誰理性誰不理性來判斷誰是誰非 我舉的是整件事的開端 James明白表達他不願意與他岳母住的意願,而于美人報警申請保護另也顯示他不接受James提的要求請他母親離開 這就是事實! 而這事實是你一直再質疑可能不存在的事實 當你願意接受這事實 在回歸到我舉的例子,把James跟于美人性別對調, 您還會因為同為媳婦而站在同一個點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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