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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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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戰這種話題
也無法改變小孩子被燙傷的事實
只要家長帶小孩的方式不改
就算將來每次都是店家的錯
每次都能得到賠償
受傷的永遠是小孩

我反而比較擔心那個小孩後來送到哪間醫院
怎麼處理燙傷
遇到技術不好的醫院, 一輩子留下疤痕
     
      
舊 2012-10-10, 06:59 A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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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 andy1106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戰這種話題
也無法改變小孩子被燙傷的事實
只要家長帶小孩的方式不改
就算將來每次都是店家的錯
每次都能得到賠償
受傷的永遠是小孩

我反而比較擔心那個小孩後來送到哪間醫院
怎麼處理燙傷
遇到技術不好的醫院, 一輩子留下疤痕

應該是要擔心過不過的了這一關吧
 
舊 2012-10-10, 07:11 A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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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  
ISDN1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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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lievil
而不是一句[都是小屁孩沒家教],然後結案。
若照你說的,家長最大的責任應該是不要帶小孩進入餐廳,因為危險因子太多了。

你最後這句結論 明顯詭辯
明明是沒家教會亂衝亂跑的孩子才有所謂危險因子
小孩有家教跟大人一樣安靜在桌前吃飯
大人沒有危險 所以小孩也不會有危險 怎會有多餘的危險呢?
事實上 結論就是[小屁還沒家教]所以才會危險 結案
舊 2012-10-10, 07:30 A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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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N128K離線中  
ISDN1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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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esp002
往好的一面來看,相信這男童以後再也不會也不敢在餐廳玩鬧追逐了。

你想太多 有兩句話是這樣說的
傷口好了 忘了痛
人類唯一從歷史中得到的教訓 那就是人類永遠無法從歷史中學到教訓
舊 2012-10-10, 07:35 A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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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N128K離線中  
A1033258
New Member
 
A103325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有很多年紀相當(範圍25∼35,我猜的)的鄉民
都會說小時候都會不敢在用餐離開雙親去公共場合嬉鬧

讓我想起一件事
此年齡的人們,對於幼年時期案子,應該都還有印象
"綁架案"!
當然,有位父親(陸爸爸),為了自己的孩子
還在努力中,每開一次法庭,就傷心一次
我最後資訊,嫌犯尚未定罪


不知為何,那段時期,幼兒綁票勒贖、
失蹤案很多(現在才知道都賣到美澳)
所以父母親都嚴禁孩童離開視線




時至今日
可能詐騙比較好成功
沒綁票勒贖、失蹤案了

所以....
這是我的感覺看法啦,不要鞭我
舊 2012-10-10, 09:04 AM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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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33258離線中  
<< andy1106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A1033258
有很多年紀相當(範圍25∼35,我猜的)的鄉民
都會說小時候都會不敢在用餐離開雙親去公共場合嬉鬧

讓我想起一件事
此年齡的人們,對於幼年時期案子,應該都還有印象
"綁架案"!
當然,有位父親(陸爸爸),為了自己的孩子
還在努力中,每開一次法庭,就傷心一次
我最後資訊,嫌犯尚未定罪


不知為何,那段時期,幼兒綁票勒贖、
失蹤案很多(現在才知道都賣到美澳)
所以父母親都嚴禁孩童離開視線




時至今日
可能詐騙比較好成功
沒綁票勒贖、失蹤案了

所以....
這是我的感覺看法啦,不要鞭我

以前是專找有錢人綁架

現在則是隨機綁架,先幹了再說

討價還價到十幾萬都有人幹

按理說要看的更緊才是

所以...不成立

純粹是比較寵
舊 2012-10-10, 09:10 A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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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  
Computer Cowboy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應該是要擔心過不過的了這一關吧


就算過了這一關, 以後還有很長的歲月要進出醫院,
我有一個朋友的孩子就是因為頑皮而給沸水燙傷了肩部和頸部, 面積和這個相比當然少很多, 也做了植皮的手術, 但之後的幾年還是要持續的看醫生監察著情況, 因為增生的皮膚和原來的不同, 也缺乏彈性, 當孩子一路發育長大時, 會讓附近其他的皮膚產生拉扯力不平均而可能出現生長畸形的情況, 那就要再次的動手術了。
舊 2012-10-10, 09:32 A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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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r Cowboy離線中  
lievil
Major Member
 
liev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ISDN128K
你最後這句結論 明顯詭辯
明明是沒家教會亂衝亂跑的孩子才有所謂危險因子
小孩有家教跟大人一樣安靜在桌前吃飯
大人沒有危險 所以小孩也不會有危險 怎會有多餘的危險呢?
事實上 結論就是[小屁還沒家教]所以才會危險 結案


照你這種邏輯要怎麼解釋葉少爺酒駕一案中,不幸婦人的遭運?
這位婦人規矩的在人行道上等紅燈,[怎會有多餘的危險呢?]
如果垃圾車不違規
如果葉少爺不酒駕
她會身亡嗎?

事實上,危險是躲不完的,意外又不是只會找上[不規矩]的人,
父母再怎麼教,都教不完,也不可能24小時注意力都集中在小孩身上,
除了家庭教育,難道社會不應一起肩負維護公共場所安全的責任?

不應該要求駕駛人不要違規迴轉,不要酒駕?
不應該要求餐廳不要賭運氣圖方便的把滾燙液體,放在客人會使用的空間裡?
誰能保證,規規矩矩的小孩,意外不會發生在他身上?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0 12:01 PM 被 lievil 編輯.
舊 2012-10-10, 11:55 A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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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天都-羅喉
Basic Member
 
天都-羅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4
葉少爺例子不好啦!

婦人是規規矩矩的在等紅燈被違規的肇事者撞死

小孩乖乖的坐在位置上,紅茶會整桶倒在他身上????

再照你的邏輯還給你,就算規規矩矩的一樣會出事啊??

那是不是應該婦人不要早起運動規規矩矩等紅燈??

不是不要要求別人不違規,但自己的自身安全應該要更加小心不是嗎??

而小孩子的自身安全不就是大人的責任嗎??

除非紅茶會自動偵測小屁孩去倒在他身上!!
舊 2012-10-10, 12:17 P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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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羅喉離線中  
藍色&憂鬱
*停權中*
 
藍色&憂鬱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引用:
作者BALA
1. 代表沒打烊 店家等客人都走 再把熱湯端出來涼是會死嗎
2. 這個是家長的不對 應該拿ipad出來 叫小孩坐好玩ipad
3. 這不能免責 之前不是有人果園裡掉落的果實下毒 結果真的毒死人 後來法院也罰果園的主人

我覺得
在餐廳這種公開場合
只要你還在營業
就不該把不該出現的東西 放在營業場所
店家跟店員都不能便宜行事
吃虧的還是店家
法院一定會要你賠
已經收拾好 放告示牌了
硬是要闖入 造成的後果...

法院說要賠也沒差 反正店家有保險 保險不夠賠就脫產 賴賬

小孩子燙傷.............
沒教好的下場 誰虧比較大?
舊 2012-10-10, 12:28 P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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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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