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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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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黑禾
也不能怪教練場
至少讓很多人從不會騎檔車變成會騎檔車
基本上
檔車才是正式的機車


小綿羊的開發本來只是方便近距離移動
當年從腳踏車附加引擎,沒油還要用腳踩
小天使我就騎過
哪知發展30年來
台灣的市場變畸型
大宗的檔車市場縮水
小綿羊變成主流
和國外大異其趣
真 不可思議


跟檔車相比
速克達有置物空間還是比較方便(還有腳踏那塊可放東西)
像台灣算是多雨的天氣
置物箱裡沒放件雨衣還真的蠻怪的
安全帽放在置物箱裡也不會弄濕

像我現在騎酷龍
後面坐墊打開沒辦法放兩件式雨衣
只能放輕便雨衣+雨褲
下雨天安全帽要掛車上還要用塑膠袋包起來

之前騎CBR600RR更慘
後面坐墊打開是甚麼東西都不能放的
遇到下雨只能認命的淋雨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3-23, 12:11 A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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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Devil
這個說法小弟我也有聽過,但這不是官方的正式說法
之前路權運動時,就如同前幾樓網友所說的
去問"交通部官員"550cc所為何來?完全沒人知道
該部門訂出來的規則怎麼來的,自己不知道,真的是比扯鈴還扯
以前就有網友PO出台灣小於550cc有掛牌的汽車,所以如果官員回應是參考汽車最小排氣量而訂的規則,只會被噹到爆


不過當時
有一說據說是車商建議的
有過這樣的新聞
還有一說是當時提案人有關
也有一說是跟購買能力與騎乘保守度有關
不過當時重機的表現確實不好
依據當時的報告
三、總數41 件A1 事故中,共有大型重型機車43 部牽涉;關於大型重型機車之肇
事責任部分:(1)被歸為「肇事原因」有27 件(其他車輛無肇事因素);(2)
被歸為「肇事主因」有1 件(其他車輛為肇事次因);(3)被歸為「肇事次
因」有10 件(其他車輛為肇事主因);(4)與其他車輛被歸為「同為肇事原
因」有3 件;(5)被歸為「無肇事因素」有2 件(其他車輛為肇事主因)。
此項肇事原因的初步研判雖為本案研究人員所進行,尚未比對司法程序之最
後審判結果,但應該仍有相當高的可信度。
四、大型重型機車「涉嫌超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或「駕駛失控」共有35
件,所佔比率相當的高。
五、大型重型機車騎士「無照駕駛」(含越級駕駛、駕照吊扣期間)10 件。
六、「無牌」(含假牌、掛他牌)大型重型機車涉及之案件共有12 件,13 部機車。
七、大型重型機車騎士死亡35 人,附載人死亡4 人,其他死亡3 人(行人1 人、
機車騎士1 人、自小客前座乘客1 人)。
一、由表1 可知,民國92 年共發生188 件大型重型機車相關事故,其中10 件為
A1 類事故、178 件為A2 類事故。民國93 年共發生276 件大型重型機車相關事
故,較民國92 年增加46.8%,其中18 件為A1 類事故,258 件為A2 類事故,
較前一年分別增加80.0%與44.9%。民國94 年,大型重型機車相關事故增加為
348 件,較前一年增加26.1%,其中18 件為A1 類事故,與民國93 年相同,330
件為A2 類事故,較前一年增加27.9%。
二、表1 亦顯示民國92 至94 年共有47 輛大型重型機車發生A1 類死亡事故,791
輛發生A2 類事故,總計有838 輛大型重型機車發生交通事故。若根據民國94
年4 月領牌數分析,在民國94 年大型重型機車的交通事故發生率為0.0456 件/
車,平均每22 輛大型重型機車即發生一件A1 或A2 類的交通事故,其發生事
故的比例相當高。
三、民國92 至94 年大型重型機車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情形,如表2 所示。在民國
92 年共造成11 人死亡,253 人受傷,1 人情況不明;民國93 年大型重型機車
相關事故共造成18 人死亡,387 人受傷;民國94 年共造成18 人死亡,454 人
受傷,12 人受傷情況不明。若根據民國94 年領有駕照人數分析,在民國94
年大型重型機車事故發生率為0.0136 人/領有駕照者,平均每73 位領有大型重
型機車駕照者即發生1 件A1 或A2 類交通事故,其發生事故的比例相當高。
 
舊 2012-03-23, 12:15 A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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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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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djbobo
跟檔車相比
速克達有置物空間還是比較方便(還有腳踏那塊可放東西)
像台灣算是多雨的天氣
置物箱裡沒放件雨衣還真的蠻怪的
安全帽放在置物箱裡也不會弄濕

像我現在騎酷龍
後面坐墊打開沒辦法放兩件式雨衣
只能放輕便雨衣+雨褲
下雨天安全帽要掛車上還要用塑膠袋包起來

之前騎CBR600RR更慘
後面坐墊打開是甚麼東西都不能放的
遇到下雨只能認命的淋雨

我只放兩種東西:補胎劑、鍊條
其他的:油箱包解決
舊 2012-03-23, 12:24 A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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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sundayman21
重型機車也是機車
道路上寫禁行機車,重型機車就該也算在內,
每次看路上重型機車亂跑就討厭,該罰,亂。
再怎麼變重型機車就是機車,不是汽車,只會在那說
紅牌,兩輪就是兩輪


你的駕照應該要被註銷, 完全不懂交通道路法規
這種人上路, 只會造成交通大亂.

開車族就是有不少你這種人
才會常常在論戰中成為箭靶.

此文章於 2012-03-23 12:36 A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舊 2012-03-23, 12:35 A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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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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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我只放兩種東西:補胎劑、鍊條
其他的:油箱包解決

我是懶人
APRILIA MANA 850的設計比較適合我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3-23, 12:51 AM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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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離線中  
Devil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03
引用:
作者lompt
不過當時
有一說據說是車商建議的
有過這樣的新聞
還有一說是當時提案人有關
也有一說是跟購買能力與騎乘保守度有關
不過當時重機的表現確實不好
依據當時的報告
三、總數41 件A1 事故中,共有大型重型機車43 部牽涉;關於大型重型機車之肇
事責任部分:(1)被歸為「肇事原因」有27 件(其他車輛無肇事因素);(2)
被歸為「肇事主因」有1 件(其他車輛為肇事次因);(3)被歸為「肇事次
因」有10 件(其他車輛為肇事主因);(4)與其他車輛被歸為「同為肇事原
因」有3 件;(5)被歸為「無肇事因素」有2 件(其他車輛為肇事主因)。
此項肇事原因的初步研判雖為本案研究人員所進行,尚未比對司法程序之最
後審判結果,但應該仍有相當高的可信度。
四、大型重型機車「涉嫌超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或...

您所出具的報告內容和cc數完全無關啊,更何況無牌車也要算在奉公守法的民眾上嗎
要由奉公守法的車主來承擔,這很不合理吧
紅牌車開放快速道路後,意外發生可是遠遠小於以上報告,證明以此種報告來說明重機不適合上快速道路是極不合適與無意義的
當然我知道以上報告內容不是您所提出的,上面那段話指的不是您



小弟我還是認為,載具(汽車與機車)性能達到標準,就應使其能行駛於相對應的道路上
而違規的"駕駛者"就應處罰,工具不會違法,使用者才會違法
常常看到本站討論者拿違法不守規矩來說嘴,但從頭到尾都沒人支持違法者
支持的只是交通工具,從來沒人說機車"駕駛人"違法就不該罰
但總是有人會將兩者自動連結起來
以上是一點小小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12-03-23 08:16 AM 被 Devil 編輯.
舊 2012-03-23, 08:13 A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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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油大盤商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semmy
被你這麼一說,該不會我們的 機油大盤商 以為大綿羊與大野狼是不一樣的動物,要有不一樣的執照才可以騎乘吧?!

如果是的話,這下可糗大了!



.........


只是懶的打字 大羊比較好打 只寫"重機"很多人又會分普遍重型跟大型重型機車

寫大羊大家都懂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紅牌 我的重點在標示~~

昨晚 跟幾個比較理性一點的"大型重機"朋友討論這個問題~~

得到幾個結論~~

1.法規是法規 法規主張的是路權部份 大羊使用道路的權益不應被抹殺或是矮化
但現實上 大羊跟汽車是完全兩碼事 尤其是安全性 大羊再怎麼大 兩個輪子是不爭的事實
發生的意外跟汽車相比小部份是不同的(如打滑...等)

2.很多大型重機的騎士心理上都比較會有比較有優越感~~在類似這樣的討論中~~
都不喜歡被刻意矮化成一般機車騎士 不但門檻不同 上路條件不同 法規罰則皆比照汽車~~
在討論上就必需要有技巧 討論的是現實面還是路權方面必須搞清楚 像我上面的第一條 如果不寫清楚 就很容易被誤會

3.油價不要再漲 糙


以上
舊 2012-03-23, 08:22 A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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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油大盤商離線中  
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有優越感的是許多國產車車主

看到機車就是說 "滾 , 這是汽車道"
不斷的有在各大小論壇中看見 !

大型重機一台才多少錢 , 根本比不上汽車

機車騎士要的只是正常的道路而已 !
舊 2012-03-23, 09:27 A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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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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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話說 , 那個大盤商 , 你什麼時候要出來選總統 , 我一定支持你 !
你個觀念滿好的 , 因為你會照顧到弱勢 .

你認為大羊危險 , 不應該比照大野狼 , 所以應該限制大羊的路權 ,
為的就是保護大羊 !

我覺得不錯 , 像女性也比較偏向弱勢 , 所以需要保護 , 若你當上
總統之後 , 應該是會下令禁止全國女性出門的 .
還有學生啊 , 上學不是會受到霸凌 , 所以應該保護學生 , 禁止
學生上學 . 再者 , 很多詐騙集團會欺負老人 , 騙光她們的積蓄 ,
所以應該是要立法沒收老人的名下財產 , 或者凍結 , 當他門有用
前的需求的時候 , 應該三個月前就提出書面資料申請 , 審核通過
後才可以撥款 . 最重要的是宅宅 , 常常上網要認識正咩 , 結果不
要說連手都沒牽到 , 甚至連見過面都沒有 , 就被騙了好幾百萬 ,
所以應該是要禁止宅宅使用網路才對 .

好多 .. 我相信你這麼有才 , 應該是可以做得更好才是 ......















政府美其名說要保護機車騎士 , 所以限制機車騎士的路權 , 一搞就是30年 ,
結果機車騎士的傷亡並沒有減少 . 反而逐年攀升 .
為什麼 ?

機車騎士不能騎禁行機車道 , 但是汽車可以使用機車優先道 , 以及慢車道 ,
一樣無法阻止這兩種交通工具的混流 , 機車騎士發生危險的地方 , 不是禁行
機車道 , 而是機慢車道 , 這樣有比較安全 ?

對 , 保護到有鐵殼保護的汽車 , 的確讓大家覺得汽車很安全 .

世界各國皆無禁行機車的設置(或者有少數類似) , 是否別的國家都笨 , 歐美日
的政府都不重視機車騎士人身安全 ?
不可否認 , 台灣地狹人稠 , 機車數量也多 , 管理起來會比其他國家來的複雜跟
困難 , 但這政府不去思考管理方式 , 而是用最懶 , 成效最差的方式 , 用一個 "禁止"
的最爛方式來面對這個問題 .
舊 2012-03-23, 09:42 A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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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djbobo
跟檔車相比
速克達有置物空間還是比較方便(還有腳踏那塊可放東西)
像台灣算是多雨的天氣
置物箱裡沒放件雨衣還真的蠻怪的
安全帽放在置物箱裡也不會弄濕

像我現在騎酷龍
後面坐墊打開沒辦法放兩件式雨衣
只能放輕便雨衣+雨褲
下雨天安全帽要掛車上還要用塑膠袋包起來

之前騎CBR600RR更慘
後面坐墊打開是甚麼東西都不能放的
遇到下雨只能認命的淋雨

能夠有行李的的擋車,大概只剩下RV型的車種,如GTR、FJR之類,不過這些車種的排氣量都要上千cc就是了
舊 2012-03-23, 10:48 A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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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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