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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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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也用點腦好不好 除了Benz smart 你舉1200cc以下還有幾台車在台灣跑 農用車輛是嗎 連內車道都要禮讓機車 我靠~ 機車是付了多少稅金 蓋馬路用的? 貴黨要求權利一樣 卻避談付出也要等值 不然比照重機最低稅金 還陪你們一樣上街頭 贊成機車上國道 路權比照汽車 ![]() 1千500萬台 每年國庫多千億蓋馬路的貢獻耶 收個兩年蓋個北高機車國道都沒問題 有付出在大聲 沒付出也在講權利要第一 因為貴黨論點實在芭樂用使用人數決定位階 幹脆機車不只上國道 也可上鐵道/更可上航道! 貴黨的核心價值在於 "人數決定位階" 說穿了 就是要整碗埲去 理由:因為人數我最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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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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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場合總有人會說 我代表2300萬人發聲 阿斯芭樂汽車黨今天成立 本主席也代表500萬汽車車主X眷屬3.5 1750萬人發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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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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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上面已經有網友糾正您對牌照稅/燃料稅的錯誤觀念了,小弟便不再多說. 2. 請您要討論前,用心看看敝黨提出的三點論點... 連看都不看就批判, 那可是比另外一些網友的批判還更另人搖頭... ------------------------------------------ 中華民國機車黨 簡介: 關心全國1,500萬機車騎士權益,好讓機車騎士能擁有一個合理的路權,以及便捷而安全的交通環境。 使命: 訴求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1. 單向三車道以下之道路(不含機慢車等專用道),不得劃設禁行機車道,以保障機車騎士之路權&安全。 2. 單向三車道以下之道路,最內側車道之機車得與汽車一同直接左轉。 3. 評估開放某些可行市區高架道路及快速道路路段,給90cc以上機車行駛。(例如:重慶南路上中正橋那一小段高架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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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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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黨主席竟然會理我了,有點感動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8&postcount=271 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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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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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繳了7,120元的牌照稅與4,800 元的燃料稅就可以擁有與汽車一樣的路權? 那麼我去買一台GTR或FJR或STX,政府要開放高速公路讓我使用嗎?你是不是又要說國情不同,機車鐵包肉,就是不可以上高速公路!國外的機車上高速公路都是神話! 此文章於 2011-08-23 08:19 PM 被 se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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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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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開放腳踏車上路不就更可笑了? 汽車撞人致死率高, 還是機車撞人致死率高? 汽車的視野死角比機車大,車重加上車速造成車禍時的破壞力也更大。 所謂汽車比較安全的說法,指的是「汽車駕駛本身比機車駕駛還安全」,但是車禍時造成的傷害,絕對是汽車大於機車。 只看數字卻不嚴謹思考背後的因果, 這在統計學上叫做「歸因謬誤」。 這種不加思索、慣性又單純的見解,實在不敢領教。 一副「我自己開車舒適安全就好,其他人就認命去搭大眾交通工具吧」的嘴臉真令人做噁。 此文章於 2011-08-23 08:37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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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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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坳的比較硬,嘴臉就不評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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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where the light is
文章: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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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汽機車的考照難度都提升10倍
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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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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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用數據說服我哪邊講錯 例如汽車的動能比機車小 汽車的視野死角比機車小 汽車造成車禍的傷害比機車小.... 機車固然是肉包鐵, 不用開車的人幫忙操心 注意每年開車造成的傷亡人數比較實際 此文章於 2011-08-23 11:38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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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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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偷換概念。 交通工具安全與否,當然以乘客/駕駛的傷亡風險來計算。 汽車撞人, 機車撞人,討論的是行人徒步的風險,而非駕車/騎車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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