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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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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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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7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某幾位想講道理的網友真有點傻氣,人家講的是顏色、是政治立場、是藉題發揮

你們講再多道理不都是雞同鴨講嗎....


你不覺得他這次很弱嗎?
     
      
舊 2011-08-10, 11:40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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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怎都沒看到那些死扯議會相關人士才能進場打球的人,踹共勒?

被議長甩了臉,說不出話來了


所以只剩下扯些五四三的,真的好弱


怎辦,議長也只說落實租借人要到場制度,讓沒有資格的人日後更可以光明正大進場打球

要認錯了嗎?
 
舊 2011-08-10, 11:44 P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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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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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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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0
引用:
作者Sad2009
怎都沒看到那些死扯議會相關人士才能進場打球的人,踹共勒?

被議長甩了臉,說不出話來了


所以只剩下扯些五四三的,真的好弱


怎辦,議長也只說落實租借人要到場制度,讓沒有資格的人日後更可以光明正大進場打球

要認錯了嗎?


我就幫各位轉貼這則新聞吧
引用:
北市議會球場新規 借用人須在場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11.08.10 02:55 am

針對市議員鍾小平8日下午因使用議會籃球場,與林姓研究生發生衝突事件,市議會議長吳碧珠昨天陪同鍾小平召開臨時記者會,表示未來將改進管理辦法,要求場地借用人必須在場才可使用。

吳碧珠表示,過去經常有類似爭用場地的糾紛,為解決爭端,將在下會期修改使用管理辦法,有資格借用場地的議員、助理、議會職員可幫親友借用,但本人一定要在場,以登記者為優先

鍾小平表示,被指以議員身分耍特權感到很委屈,雖然幫林姓研究生借用場地的市議員黃珊珊事後置之不理,也並未向他道歉,但他覺得最重要的是還給他清白。

黃珊珊發表聲明稿,指一切都是依「市議會康樂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並已登記經議會核准,對造成相關紛擾感到遺憾。

【2011/08/1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北市議會球場新規 借用人須在場
Power By udn.com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8-10, 11:53 P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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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就幫各位轉貼這則新聞吧


那現在是台北市議會不準議員租借球場給自己樁腳嗎?

前面有人提到原先的規定是只准議會相關人士才能入場打球,是這樣嗎?

不就這樣簡單,

到底是不是現在規定下非議會相關人士不準下場打球?


如果是這樣那吳議長碧珠女士說的 以前有糾紛,不就正好說明,以前是可以讓非議會相關人士下場打球


不應該做反向解釋成以前不準非議會相關人士不準下場打球

而是以前就沒有這條規定,所以很多議員拿來照顧自家選民,所以迭有紛爭

此文章於 2011-08-11 12:01 AM 被 Sad2009 編輯.
舊 2011-08-10, 11:59 P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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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引用:
北市議會球場新規 借用人須在場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11.08.10 02:55 am

針對市議員鍾小平8日下午因使用議會籃球場,與林姓研究生發生衝突事件,市議會議長吳碧珠昨天陪同鍾小平召開臨時記者會,表示未來將改進管理辦法,要求場地借用人必須在場才可使用。

吳碧珠表示,過去經常有類似爭用場地的糾紛,為解決爭端,將在下會期修改使用管理辦法,有資格借用場地的議員、助理、議會職員可幫親友借用,但本人一定要在場,以登記者為優先。

鍾小平表示,被指以議員身分耍特權感到很委屈,雖然幫林姓研究生借用場地的市議員黃珊珊事後置之不理,也並未向他道歉,但他覺得最重要的是還給他清白。

黃珊珊發表聲明稿,指一切都是依「市議會康樂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並已登記經議會核准,對造成相關紛擾感到遺憾。

【2011/08/1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北市議會球場新規 借用人須在場
Power By udn.com


雖然幫林姓研究生借用場地的市議員黃珊珊事後置之不理,也並未向他道歉,但他覺得最重要的是還給他清白

鍾議員,您該不會是希望黃珊珊議員,為了您的面子,去指責自家的樁腳吧

議會應該不會有人會這樣幹吧

此文章於 2011-08-11 12:13 AM 被 Sad2009 編輯.
舊 2011-08-11, 12:07 AM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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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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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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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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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d2009
那現在是台北市議會不準議員租借球場給自己樁腳嗎?

前面有人提到原先的規定是只准議會相關人士才能入場打球,是這樣嗎?

不就這樣簡單,

到底是不是現在規定下非議會相關人士不準下場打球?


如果是這樣那吳議長碧珠女士說的 以前有糾紛,不就正好說明,以前是可以讓非議會相關人士下場打球


不應該做反向解釋成以前不準非議會相關人士不準下場打球

而是以前就沒有這條規定,所以很多議員拿來照顧自家選民,所以迭有紛爭


老兄,既然您以前也會去政治區玩,那應該看過特定網友因為某些莫名的堅持,搞到蓋起雄偉大樓,最後不太好看

既然這是七八區,那麼見好就收或是見壞就收,也就可以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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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8-11, 12:14 A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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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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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tenkopf
老兄,既然您以前也會去政治區玩,那應該看過特定網友因為某些莫名的堅持,搞到蓋起雄偉大樓,最後不太好看

既然這是七八區,那麼見好就收或是見壞就收,也就可以了,是不是?


我這樣說好了,我對鍾小平議員認為他是還不錯的議員

相同的 黃珊珊議員也還不錯

這件事只是很單純的,議會本身照顧自家樁腳生態的現況而已

但我看不下去一堆因為太喜歡鍾小平議員,反而拿些無視於議會生態現況規則的東西去打擊研究蔘

我想你應該有注意到,我對鍾議員並沒有任何抵損的文字,反而用詼諧的語辭在研究蔘上面

不要因為政治立場,就下定論

難道今天換成某各三寶等級的議員,事情的討論就會不一樣嗎

再次提醒,我這是拿對比的手法形容三寶議員與鍾議員的天差地遠的分別
舊 2011-08-11, 12:23 A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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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d2009
我這樣說好了,我對鍾小平議員認為他是還不錯的議員

相同的 黃珊珊議員也還不錯

這件事只是很單純的,議會本身照顧自家樁腳生態的現況而已

但我看不下去一堆因為太喜歡鍾小平議員,反而拿些無視於議會生態現況規則的東西去打擊研究蔘

我想你應該有注意到,我對鍾議員並沒有任何抵損的文字,反而用詼諧的語辭在研究蔘上面

不要因為政治立場,就下定論

難道今天換成某各三寶等級的議員,事情的討論就會不一樣嗎

再次提醒,我這是拿對比的手法形容三寶議員與鍾議員的天差地遠的分別


跟議員本身應該沒有什麼關係
鍾議員跟黃議員我以前都有幾面之緣,我還跟黃議員一塊吃過飯
這不是重點
整個事的重點是,人家本來有規定在那裡,也有一定的模糊空間
你有辦法找到人幫你訂場地,低調一點混進去使用場地,本來不會怎麼樣
少數不夠低調的,就搞出糾紛,但私了也是可以
一直到現在,有這麼一位研究生,不但不低調,還把別人當傻瓜
上傳影片製造這麼個新聞想取暖,但很不幸的,別人並不是傻瓜
結果呢,原本的模糊地帶被攤開來了,以後規定要更嚴格管理了
不就是這樣嗎?研究生幹了件自以為高明,卻損人不利己的蠢事
而閣下您呢,也奇怪,明明不傻,卻要裝傻玩跳針
這有什麼意思呢?前面都說了,別人又不是傻瓜,您一個人扮傻這戲是唱不起來的
新聞熱度也過了,差不多就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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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8-11, 12:49 A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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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tenkopf
跟議員本身應該沒有什麼關係
鍾議員跟黃議員我以前都有幾面之緣,我還跟黃議員一塊吃過飯
這不是重點
整個事的重點是,人家本來有規定在那裡,也有一定的模糊空間
你有辦法找到人幫你訂場地,低調一點混進去使用場地,本來不會怎麼樣
少數不夠低調的,就搞出糾紛,但私了也是可以
一直到現在,有這麼一位研究生,不但不低調,還把別人當傻瓜
上傳影片製造這麼個新聞想取暖,但很不幸的,別人並不是傻瓜
結果呢,原本的模糊地帶被攤開來了,以後規定要更嚴格管理了
不就是這樣嗎?研究生幹了件自以為高明,卻損人不利己的蠢事
而閣下您呢,也奇怪,明明不傻,卻要裝傻玩跳針
這有什麼意思呢?前面都說了,別人又不是傻瓜,您一個人扮傻這戲是唱不起來的
新聞熱度也過了,差不多就好了吧


你說的剛好相反

鍾議員也不是菜鳥,剛當上議員年輕氣盛的那種,

議員的面子,說白點,是靠旁邊的人幫襯,議員本身應該顯露出親民

該研究蔘是夠天才了,這種事弄上網,肯定很難善了

但議員本身也真夠沉不住氣,當下沉不住那就算了,事後還請律師打算要...

這就過頭了

議會的生態本來就是如此,哪各議員不需要幫選民服務的?

魚幫水水幫魚,既然原來球場大家都有這種選民服務的租借方式,難道鍾議員今天第一天才知道,球場上有選民在打球?

今天逼的議長出來講話,把規定重擬了一份,多了些規矩,

原本那些透過跟研究蔘相同手段使用其他育樂設施,全都被影響到變成很難申請,或是借用人不在而無法使用

鍾議員自己是可以打的更爽快些,那些其他選民與他們的議員本來可以使用的現在變成無法使用了會怎樣想?

就算研究蔘找的議員助理親自來了,你鍾議員一來真的要打,那各助理相信還是會賣你面子讓你打,問題是研究蔘會爽嗎?別的選民找議員助理喬場地,如果看到你來,會想啥?

你是議員,他是助理,誰不讓你

這是議會倫理的潛規則,卻不是能拿來當檯面上由議員講出來的規則


今天研究蔘的案例不是特例,鍾議員不可不不清楚整各台北市多少議員都是這樣服務選民

更不可能不知道,檯面上,議員跟選民要互相尊重的基本道理

研究蔘會不會從政還不一定,鍾議員難道你也要拿自己的議員前途去跟一各小朋友計較?

此文章於 2011-08-11 01:11 AM 被 Sad2009 編輯.
舊 2011-08-11, 01:06 A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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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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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94
引用:
作者Sad2009
你說的剛好相反

鍾議員也不是菜鳥,剛當上議員年輕氣盛的那種,

議員的面子,說白點,是靠旁邊的人幫襯,議員本身應該顯露出親民

該研究蔘是夠天才了,這種事弄上網,肯定很難善了

但議員本身也真夠沉不住氣,當下沉不住那就算了,事後還請律師打算要...

這就過頭了

議會的生態本來就是如此,哪各議員不需要幫選民服務的?

魚幫水水幫魚,既然原來球場大家都有這種選民服務的租借方式,難道鍾議員今天第一天才知道,球場上有選民在打球?

今天逼的議長出來講話,把規定重擬了一份,多了些規矩,

原本那些透過跟研究蔘相同手段使用其他育樂設施,全都被影響到變成很難申請,或是借用人不在而無法使用

鍾議員自己是可以打的更爽快些,那些其他選民與他們的議員本來可以使用的現在變成無法使用了會怎樣想?

就算研究蔘找的議員助理親自來了,你鍾議員一來真的要打,那各助理相信還是會賣你面子讓你打,...


你可不可以解釋一下為啥研究生趕不走議員,又不有種地離開,然後突然又快快樂樂跟議員打球,回到家卻PO網婊議員是正常的嗎(對某些團體的人來說,這可能是正常的,說破就不值錢),例外議員發飆逼議長改規則是因為被研究生趕,還是跟研究生打完球後背後捅一刀
舊 2011-08-11, 01:25 A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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