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
引用:
當你用一隻手指指著別人時,有四隻是指著自己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
引用:
那又怎樣? 柏楊寫過醜陋的中國人 他一直都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我生長在台灣 當然是台灣人 你只會用這種話嗎? 這句四指指自己 是我小學以前吵架常說的 小學畢業後就沒說了 因為太沒創意了 此文章於 2011-04-21 10:42 AM 被 flora201006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
引用:
沒有非法入侵,當時日本留學生是和另一個同學一起去的 老頭開門嚇一跳,舉槍叫他們不要動,另一個同學就沒動;日本留學生聽不懂英文,繼續亂動,就被爆頭了 請問留學生有攻擊事實?留學生有持攻擊性武器?留學生是偷潛入民宅? 不好意思,都沒有,單純是萬聖節裝扮嚇到老頭(如果沒記錯,時間是在半夜,老頭已經在睡的樣子),老頭舉槍叫他們不要動,然後爆頭.....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
引用:
不然你的創意又在哪裡? 你只會用"台灣人沒水準"這種話嗎?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
引用:
這時候不用創意 只要事實 事實從板上的發言來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
引用:
這位回文的時候好像是不看別人之前說什麼的... 警察用槍時機的標準如果跟鄉民說得一樣,也就是說開下去沒責任,那麼到最後我說的情形恐怕難以避免,有權無責,一向是濫權的開始。 之前有人貼過用槍時機表了,不是嗎?既然「開下去沒責任」這件事還沒發生,當然不會聽說到我說的後續情形。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
引用:
要合的法是警械使用條例吧,不知道你認為上面的合法是合哪個法呢?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
以後被警察臨檢就直接開走拉 跑步烙跑
對空鳴槍不用管他 反正他不敢射 警察看到嫌疑犯也不用追拉 全副武裝跑步很累 追也追不到 又不能開槍 警察還是去抓死老百姓的交通違規 取締攤販比較實在 台灣會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
引用:
進入人家院子就已經是侵入住宅啦... 我記得被打死的留學生是在被警告後繼續朝屋主靠近的樣子。 如果留學生是說"Sorry, I'm leaving"或是直接走開,被屋主從背後開槍擊中,那位屋主就是防衛過當,不會沒事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
引用:
歪摑人的水準比較高 歪摑人都是很nice的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