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新店
文章: 83
|
聖經裡面耶穌是被判死刑被折騰掛到死的,所以建議王部長要每天背十字架幫那些人渣贖罪,每天去受害者家裡禱告,乞求赦免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我之前一直以為是我國文問題,導致他一直的認為我沒回答他的問題... 所以我開始停止回應... 可是既然連您讀法律的講的他還是一直認為沒回答他的問題,那... 我覺得這實在也沒什麼好繼續討論下去... 當東西變成信仰時,拿多少理性討論下去都沒用,這針對完全支持死刑或完全反對死刑的人都相同...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
引用:
不過說真的,有些人真的是砍了比較好 像之前因為欠賭債殺夫殺婆婆的那位,還有之前為了跟雙親要錢 結果夥同朋友砍雙親幾十刀的那一位,這種人還要給他們重生的機會? 我認為死刑不能完全廢除,對於做出泯滅人性舉動的人,真的不需要跟他們 講人權。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
這類的問題,讓我想起了岳飛跟袁崇煥。
並不是因為死刑犯不該死,而是很多人的反應顯示出了群眾意志,並不是盡然正確的,當下也許群眾暴發就去做的事情,也許當時好像對了一般,但事實上是否就真是如此? 贊成死刑跟反對死刑者,都各自站在自己的有利點論述,以牙還牙很直覺,但你咬對99個,咬錯1個你也會變成罪大惡極的一人。 請問,你要不要自殺謝這一人,好完成你的以牙還牙呢? 反過來說,就算你放了99個是好人,但放錯了一個人,導致更嚴重的後果,良心能安嗎? 這中間有沒有平衡點?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
今天撿到招人的小紙條,覺得滿有發展潛力的
![]() 【人事專區】響應政府降低失業率政策,台灣怨屋招募人才活動開始 台灣怨屋為了保護人權,支持政府尊重生命,反對死刑政策,現特別招募現場工作人員 工作內容:設定及操作使用各種工具 採用條件:能夠熟悉使用各種職務中使用的工具。工具種類包括各式長短刀具,各式長短自動半自動槍枝,各式火炮,弓箭,各式炸藥,毒藥。有經驗者佳,初心者歡迎,單身者佳,年齡、種族以及性別不限。 工作福利:待遇佳,無經驗者公司可代為訓練工作必須之技能,依工作內容,完成後即享受政府提供之特別勞工保險,享長期或終身免費食宿以及醫療照顧。如有家室或親人者,本公司亦提供高額獎金幫助安家。視員工需求公司也可代為規劃短、中、長期國外旅行(部份團費須自付)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我一直很謹慎地,不輕易對這個問題發言。
不過一些很不通又爛到極點的譬喻,實在令人看不下去。 例1:某網友一直叫人移民到某些國家去。 我的想法:既然您這麼嚮往那個國家,如此念念不忘,請便吧。 例2:舉岳飛、袁崇煥來作例子。 這兩個人,根本就是君王欲殺之而後快,政治宣傳下才讓群眾覺得他們該死的。 何者為因?何者為果?誰才是始作俑者?一目瞭然。 而且這種譬喻,極度侮辱到判決死刑法官之專業。作這種判決的法官都是笨蛋嗎?都是被群眾左右的嗎?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0-03-11 05:48 AM 被 Crazynut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TNN, TW
文章: 621
|
有誰比陸正爸爸更有資格說話?...他提的數據就證明大多數人是支持死刑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467722.shtml 投書/陸正父:王清峰改行布道吧 【聯合報╱陸晉德/陸正基金會董事長】 檢察總長提名人黃世銘表示,依據法治國家依法審判依法行政原則,判決死刑確定者,應依法執行。法務部長王清峰立刻發文主張,應暫停執行死刑,也就是她暗地裡一直拒絕簽署執行令以取消死刑,現在公開表明她的政治理念了。 這兩位最高司法首長,總有一位是錯的。 對死刑的執行,刑事訴訟法第四六○條,明定檢察官應「速將」該案送交法務部。第四六一條規定,對死刑確定者,只有檢察官才有權力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也就是說,法務部長根本沒有不簽署死刑執行令的權力。 很顯然,王清峰違反了公務員服務法,該法第一條,公務員應依法律所定執行其職務。 王清峰要廢除死刑,應循立法過程,也就是去當立法委員,只要立法院通過,死刑名正言順就廢除了。王清峰如果悲天憫人想救世間一切人,那麼就應該去傳教,不該當司法官。 法務部長的職位,是捍衛國家法律的大位。佔著這種大位的人,不斷攔阻法官的判決,甚至還想假釋所有受刑人(如她所說抱檢察總長就可假釋云云)。豈不就像軍人拒絕對人開槍,交警拒絕開罰單,稅官拒絕開稅單?這成了什麼世界? 統計全世界維持死刑的國家,其總人口數是五十四億,也就是世上大多數的人都贊成死刑(日本是百分之八十六)。事實上,根據媒體採訪繫獄死刑犯所知,問以如果以終身監禁來代替死刑,他們同意廢除死刑嗎?出人意料的,他們多寧可死刑。可見維持死刑,幾乎是普世的看法。 台灣執政的官員如果連大多數主張維持死刑的民意都看不起,請問還談什麼民主呢?台灣又有什麼法治可言?吳敦義不要再慰留王清峰了,要適才適用,讓她改行傳布神的道理。這才能建立她夢想的「美麗的島」。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法官當然有可能被群眾左右∼被政治力左右∼法官又不是神... 相同的案子,不同的法官判下來都不一定是死刑了...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
廢止死刑的話
歹徒就無所畏懼的犯案 反正也死不了 過幾年就假釋放出來了 守法的民眾就是該死 完全沒有社會正義 這樣的話大家幹麻守法? 王部長, 你說願意代替犯人被執行 好吧你是部長 說話算話 你自己槍決你自己吧 被害人家屬可能就會原諒這些犯人 做不到你講話就不算話 法務部長說話不算話 還有資格做法務部長嗎? 你還有臉做法務部長?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
這世界上有一種叫種黃金律的東西,之所以叫黃金律,因為它常常出現在歷史
中各種聖人的口中。 如: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論語.顏淵第十二) 你要他人怎樣待你,就要這樣對待他人。(路加福音6:31) 這告訴大家人和人之間所謂的公平,在於你對別人的公平,如果你對別人不公,那自然 別人就會對你不公平。 今天法律之所以會有死刑,也就是因為這樣的公平思想而來的,而今反死刑的人,根本 上就是在挑戰這樣的思想,因為他們要打破這種被古代聖人視為正道思想的公平原則, 讓世界上再無所謂的公平,當有人惡意殺害他人時,這世界上卻不存在於和他行為的相 對回應時,試問這些人們說的話,還能叫黃金律嗎? 沒人有可以對別人不公平,但如果你對別人不公平,自然你就一定會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事,就是把不公平的東西都公平對待。 有人說要為這些死刑犯下地獄,我是覺得耶穌看到這種挑戰他話的人,一定會讓他們下 地獄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