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你都看到重機時速50km/hr了...
我們都不能扯天方夜譚嗎?

那你有當場看到重機超速囉。
     
      
舊 2009-07-28, 03:08 PM #1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ea2004離線中  
pfbspfb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68
引用:
作者caozhibai
Ex達人的無敵穿牆鐵頭術
Ex達人不是被撞死的,是撞後捲入車底給輾死的


達人 變 先人了
 
舊 2009-07-28, 03:34 PM #1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fbspfbx離線中  
sunnywalker
*停權中*
 
sunnywalk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orea2004
那你有當場看到重機超速囉。


其實,超速的問題我不想談.
除非你告訴我後面那第三輛車開40km/hr
我就承認重機60km/hr,ok?

超車不當,不一定要超速
超速不一定要超車.

說難聽一點,人家汽車不給你超
整條對向車道就讓給你表演超車是吧?
直到撞到對向來車為止

人家好歹迴轉的時候,對向是無來車的
迴轉的時候,一輛重機從兩輛車後面冒出來
不追星趕月,難道是老漢推車?

~~~~
大仙什麼時候指示時速50.60km/hr的?
舊 2009-07-28, 04:00 PM #1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nnywalker離線中  
pfbspfb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68
引用:
作者安德烈波伽利
還有車禍發生後警方封鎖現場,當時跟在賓士車後方,準備接許某返修配廠的蔡姓同事說,當時賓士車在大業路429號前迴轉,因為轉不過去,許某又再度倒車,此時就聽到後方傳來重機加速聲,接著就看到重機騎士逆向撞上賓士車的左前門。你還堅持你的說法??


恩 看起來就很好笑 對向 車道 有一台車 在轉不過去 前前後後

居然 後面可以有一台白目 不長眼的傢伙騎機車 高速撞上去

那個騎機車的 是閉著眼睛騎車嗎 ? 還是卡到陰 鬼擋牆了

歐 我猜是 鬼擋牆 所以他升天了

逆向 撞到一台 速度 並不快的轎車 我很難相信 那個騎車的人 真的會騎車

你還要堅持你的說法嗎 ?
舊 2009-07-28, 04:30 PM #1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fbspfbx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首先我要說明,我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認識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61911號令修正公布第65條條文
只到93條
從94條開始到146條,是修正於民國 97 年 07 月 15 日
但是還沒有經過總統公布,也就是你引述的條款根本還沒發生作用
這會不會太好笑了一點.....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這就是你可憐的地方...

對阿...我好可憐喔,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知道
哪像您既是法律人、名偵探、又是觀落陰大師還是個車神呢!!
快點來教化教化我這個無知只會玩遊戲王的下民吧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併行競駛

SO?那又如何?還是您想說事主有和前車併行爭道?
從哪邊得知的?又是觀落陰?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
超車後沒有安全距離可插入,強行插入原行路線?
no
當然是減速退回原位啦...
還是想連超兩輛?

誰跟你講是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

間隔,自己找....

第一你引用的法條還沒經過總統公布,不具備法律效果
第二,這麼會觀落陰的大師居然找不到"間隔"就記載於自己引用的條文中
佩服佩服
請問你引了這一大段到底有什麼意義?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不好意思,讓你高興了一陣子...

判例會不會寫說:

拜託,法律人,專業點好嗎?天底下沒有那麼多的判決
經典到最高法院做成"判例"的好咩,既然是法律人
不會這點道理都不懂吧?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如果第二.三輛車之間超不進去,就別超了?
佔著對向車道不好吧.
如果可以超,怎不切進去呢?
or
乾脆來個連三超? 550重機,視同小汽車勒.

請問一下"連續超車"到底有問題在哪邊?
"連續超越"兩車跟"一次超越"兩車是不同的行為,
還是您有證據可以舉證?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or
第三輛車如果開最高速限60 ,重機再超,就超速了.

身為一個專業的法律人士,應該很清楚這種肇事歸責
是沒有"如果"二字的才對,你既不在現場又不能舉證
請問這句話除了用假設性質的條件入罪事主外,
有何意義?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or
第二.三輛車都好好的穿過去,惟獨重機跑去撞benz,何苦呢?

因為那台ECLASS在非路口位置迴轉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迴轉車沒有罪 ,也不該死阿 ,
還罰的比違規超車少

該路段究竟可不可以直接迴轉,我沒看到現場,沒看到鑒定報告
這部分我不敢說什麼,但是根據
引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9 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迴車。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不繞行圓環迴車。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
,仍擅自迴轉。


這個事件責任區分會分為超車及迴轉兩部分
我只對超車實務法院認為上應盡到的責任做說明
引用: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交訴字第一一九號

事 實
......應注意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應與前車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行駛至安全距離後,再駛入原行路線....

這是法院實務上的判決,超車時應保持的間隔底線就只有"半公尺"
你不能拿一個還沒公布的法令套用在已發生的案件上
目前來說超車應盡的義務就只有第47條
"時之效力"的問題對一個法律人來說應該是最基本中的基本
大師您是技能學的太雜了導致各方面只有半瓶水?
在這種問題上禿槌?
舊 2009-07-28, 04:37 PM #1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  
bass
*停權中*
 
ba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941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ㄟ都....我本人不在現場,我也沒有辦法從電視影片中
直接"神"到事故當時的"初速"及撞擊當下的確切速度
我相信您也是如此,還是您覺得從那個撞擊的痕跡
您就可以確定事故當時是"有超速"的,這種說法還請拿出證據來

我這邊講一下我親眼目睹過的車友事故
BMW R1150R車重218KG,於省道台三上坡路段約80KM/HR的速度
(車友當時超我的車,而我的表速約在70KM/HR)
正面撞擊跨雙黃線靜止狀態下的國產LANCER 7代
上坡路段的視線死角沒有人會想到有車"停"在那
是有急煞車,但作用不大.人的部分先不提,
那台LANCER正面保桿水箱含引擎室在內整個內縮,
後車箱受到撞擊力影響,整個翻開.
這車速快不快?省道上跑得比這速度快的我想隨便拉都有
但是撞擊的結果非常嚴重,整台R1150R車身有一半是"嵌入"
LANCER車頭內的

80KM(實際上應該不到)就可以撞成這樣,也許E...


當初我(110KG)騎VENOX 250 (192KG)載我朋友(65KG)
以時速50KM的巡航速度撞上一台從巷子闖紅燈出來的三門老CIVIC,
在完全沒煞車狀況下那台CIVIC車門也沒凹陷那麼嚴重.
不要跟我說這樣重量不夠速度不夠錶速不準或我車的骨架不
夠硬所以不能做比較.
而那台VENOX 250也只是輪框變形雙杈變形龍頭歪掉其餘的地方
除了刮傷掉漆外骨架完全沒事.
如果照您的加速度和慣性的標準那位駕駛CIVIC的老翁應該是被
我撞死在駕駛座而不是還能下車幫我們叫救護車.

此文章於 2009-07-28 05:01 PM 被 bass 編輯.
舊 2009-07-28, 04:52 PM #1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ss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我用總統修正公布條文
攻擊
sunnywalker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未公布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未公布版
被消滅了!!
總統修正公布條文
對sunnywalker造成500點傷害!!

我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交訴字第一一九號
發動攻擊
sunnywalker檯面上無怪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交訴字第一一九號
直接攻擊玩家sunnywalker本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交訴字第一一九號
對sunnywalker造成1000點傷害!!

我用政府為啥還不改驗車規定
對玩家sunnywalker直接發動攻擊!!
sunnywalker目前狀態:觀落陰中
政府為啥還不改驗車規定
對sunnywalker造成1000點傷害!!

我在檯面上覆蓋兩張卡,結束這個回合!!





此文章於 2009-07-28 05:03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舊 2009-07-28, 05:00 PM #1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bass
當初我(110KG)騎VENOX 250 (192KG)載我朋友(65KG)
撞上一台從巷子闖紅燈出來的三門老CIVIC,
在完全沒煞車狀況下那台CIVIC車門也沒凹陷那麼嚴重.
不要跟我說這樣重量不夠速度不夠錶速不準或我車的骨架不
夠硬所以不能做比較.
而那台VENOX 250也只是輪框變形雙杈變形龍頭歪掉其餘的地方
除了刮傷掉漆外骨架完全沒事.
如果照您的加速度和慣性的標準那位駕駛CIVIC的老翁應該是被
我撞死在駕駛座而不是還能下車幫我們叫救護車.

從頭到尾速度是多少沒見您提過
還是您在小巷子內跟省道一樣用時速70 80KM/HR行進?
又,滑倒摔個一跤都有可能摔死人了,
交通事故運氣好就是全身而退,運氣不好就是當下RIP
討論不同個案間有無傷亡有何意義?
舊 2009-07-28, 05:07 PM #1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  
bass
*停權中*
 
ba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941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從頭到尾速度是多少沒見您提過
還是您在小巷子內跟省道一樣用時速70 80KM/HR行進?
又,滑倒摔個一跤都有可能摔死人了,
交通事故運氣好就是全身而退,運氣不好就是當下RIP
討論不同個案間有無傷亡有何意義?


不要引用的那麼快,都加註了50KM
而"撞到從巷子闖紅燈出來的車"
不代表我們就是騎在巷子裡好嗎?

"討論不同個案間有無傷亡有何意義?"
那您提的那篇例子親眼看到車友出車禍有任何意義嗎?

此文章於 2009-07-28 05:26 PM 被 bass 編輯.
舊 2009-07-28, 05:20 PM #1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ss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bass
不要引用的那麼快,都加註了50KM
而"撞到從巷子闖紅燈出來的車"
不代表我們就是騎在巷子裡好嗎?

"討論不同個案間有無傷亡有何意義?"
那您提的那篇例子親眼看到車友出車禍有任何意義嗎?

話說我那個例子不是當時就講了"撇開傷亡不提"嗎?
只是針對目擊撞擊下的造成的結果就經驗討論而已,
時速80KM/HR的200KG小鐵塊對撞撞成那樣很神奇嗎?
BTW.那台R1150R是騰空以到栽蔥的方式嵌進引擎室內

不過既然您是事主,這樣的車禍不是小事
不曉得您是不是能方便提供一下速限內50KM/HR的速度下
撞擊喜美車門留下了怎樣的痕跡給所有人參考看看?
舊 2009-07-28, 05:40 PM #1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4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