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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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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羨慕時間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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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oem-desig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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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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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個性可能跟我挺像的, 君子慎獨是我一向的標準, 不過不知道您是否也是得罪不少人, 我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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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台客的隔壁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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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 不告就切小gg
如果真的能成案, 以後不就改成隱諭式的罵人 讓你告不成, 而對方的言詞又會讓你很不爽 這種在搞屏蔽式的對岸論壇, 此種說法很多啦 各位有沒有看美國片...sob or you mother fuckXX 不都是習慣用語, 如果有些娘炮覺得無法忍受 想改革全世界的話, 那就just do it 記得以後看片子, 有看到粗話, 記得去投訴ncc 老話一句: 不告切小gg 我們爆米花都準備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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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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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實講 台灣的訂法嚴格執法寬鬆 一直都是讓人民心存僥倖的其中一個原因 我真的很想知道這件事的結果 這樣大家也有個遊戲規則可以依循 我想很多人都認為在七八區開開玩笑等等無傷大雅 可是我想個人的感受是很主觀的 所以好像也不能說發文者太嚴肅了等等 因為從他的表情符號跟他的文字內容其實我也弄不清楚 可能是我老了 此文章於 2009-05-13 12:05 PM 被 cetrane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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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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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很多人會看錯那篇敘述
第一人稱的方式描述很容易看錯 很容易讓人氣憤~ 像我就不喜歡看向達倫的書 任憑人家說多好看 他第一人稱的描述就會讓人覺得 怎麼感覺跩跩的... 不蘇胡 而喜歡拿這種故事出來當笑話的 .....呵.....你覺得如何咧?....我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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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消逝的歲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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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台客的隔壁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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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最大黨...我看應該也會被人告到翻吧
大家都知他們在影射或醜化某些人 記得要去告...... 還有兒子女兒未決定志願的, 記得改修"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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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新開的店
文章: 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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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講的都可以接受 但個人以為這種小事 需要這樣去做嗎? 何況當事人都有做不同程度的道歉 連事主本身也犯了錯誤 告完這個,下一個又出現呢? 網路小白這麼多 當他們出現時,要不要一個一個告? 如果真的如此正義 那就請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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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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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個名詞讓大家研究研究
1.打擊錯誤 2.客體錯誤 我是樂見雙方說清楚就好. 刑事制裁,是最後手段. 社會上很多例子告訴我們: 喜歡興訟的與喜歡罵人的,往往具重疊性 此文章於 2009-05-13 12:04 PM 被 sunnywalk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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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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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浪費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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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台客的隔壁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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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人裝鐵窗, 違規 當一堆人裝鐵窗, 那就合法 我沒有對過任何人當面罵三字經, 真的, 一個都沒有 但對這里不少道貎岸然的娘炮很不以為然 ps: 一槍打死我, 算不算威脅呢?? 不過你放心, 你有足夠的言論自由; 偶懶得理你 ===================== 司法人還是專心去辦貪瀆案件 警察還是老老實實去辦大案子,改善治安, 不要只會攔美眉, 躲在角落開單子 這個帖子, 我還發現台灣男人, 小鼻子, 小眼睛的還真不少 果真是島民心態, 目光如豆 此文章於 2009-05-13 12:09 PM 被 噓嘘尿布二代目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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