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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有個故事 一輛車撞死人.
但法官檢方無法證實誰開的車.
所以車子內的兩人都無罪釋放.
     
      
舊 2016-12-20, 12:31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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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離線中  
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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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Tatebayashi
再怎麼爆
都跟土豪哥沒關係...是嗎…

完全沒有牽扯到土豪哥耶
後臺好硬喔


所以土豪哥只擔心被爸爸禁足跟剪卡...
 
舊 2016-12-20, 12:35 P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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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Adsmt
案發現場一定是犯罪相關證據之一的啊,這根本不用證明。
至於後面兩項也不用證明,只要法官認為有足夠理由涉及其罪即可,不然所有滅證都無法成立了。

某處發生命案,負責人看警察來,居然是先阻擋警察,清掃案發現場?這不叫滅證,什麼才叫滅證?如果這樣要辯解成不知道,那和強暴犯說,我不是強暴,只是不小心滑進去,有何差別?

重點是檢察官應該起訴並調查,而不是什麼都不做。


你太過武斷了,事情根本不是你想的這樣。

案發現場不一定會有相關犯罪證據留下,而且飯店人員也不一定就能知道是否為犯罪證據(如妨害姓自主案,旅館床上留有體液痕跡,你認為清潔人員看到床上有體液痕跡會認定那是犯罪證據?),這些都是需要證據證明的,不是你想的法官憑空認定。

證據都還沒有調查完畢,就要檢察官起訴,你這樣搞,監所內會一堆冤獄哦。
舊 2016-12-20, 12:51 P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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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Pyot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惡蟲
你太過武斷了,事情根本不是你想的這樣。

案發現場不一定會有相關犯罪證據留下,而且飯店人員也不一定就能知道是否為犯罪證據(如妨害姓自主案,旅館床上留有體液痕跡,你認為清潔人員看到床上有體液痕跡會認定那是犯罪證據?),這些都是需要證據證明的,不是你想的法官憑空認定。

證據都還沒有調查完畢,就要檢察官起訴,你這樣搞,監所內會一堆冤獄哦。

引用:
某處發生命案,負責人看警察來,居然是先阻擋警察,清掃案發現場?
這一行是事實嗎
舊 2016-12-20, 01:02 P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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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7
應該是先調查再起訴....

不過本案應該符合131-II 無令狀搜索之要件
檢方有點太過麻木了
舊 2016-12-20, 01:14 PM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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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Joe Chin
*停權中*
 
Joe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栄
文章: 87
引用:
作者Pyotr
這一行是事實嗎


飯店的立場大概是送到醫院才死的,與他們無關...
舊 2016-12-20, 01:31 P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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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Chin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bibo987
有個故事 一輛車撞死人.
但法官檢方無法證實誰開的車.
所以車子內的兩人都無罪釋放.


這不是故事,這是實例.....好像是陽明xx的協理還是什的.....
上司跟部下二人都沒事脫身.....
受傷者沒死,四肢癱瘓.....

此文章於 2016-12-20 01:40 PM 被 misman+++ 編輯.
舊 2016-12-20, 01:37 P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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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dai66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59
引用:
作者bibo987
有個故事 一輛車撞死人.
但法官檢方無法證實誰開的車.
所以車子內的兩人都無罪釋放.


這個是聽到很誇張的一個案例,不曉得是不是台灣首創~~
既然兩人都推責,難道不能判兩個人共同承擔責任~
舊 2016-12-20, 02:12 P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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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66離線中  
肥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0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應該是先調查再起訴....

不過本案應該符合131-II 無令狀搜索之要件
檢方有點太過麻木了


一、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者。
二、因追躡現行犯或逮捕脫逃人,有事實足認現行犯或脫逃人確實在內者。
三、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

1...飯店能證明已退房,沒人了....
2...你說誰是犯人?只有嫌疑犯...人都走光了
3...犯罪已結束....

應該符合緊急搜索
檢察官於偵察中確信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24小時內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事官、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並層報檢察長。

但是....要檢察官帶隊衝現場...
沒有檢察官...來市警局局長都沒用....(面子夠大,飯店也可能自願被搜索...)

如果有檢察官敢扛...是也能電話指揮啦....不過...死者是誰?
喔...那照程序來.....
舊 2016-12-20, 02:15 P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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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鳥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7
引用:
作者肥鳥
一、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者。
二、因追躡現行犯或逮捕脫逃人,有事實足認現行犯或脫逃人確實在內者。
三、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

1...飯店能證明已退房,沒人了....
2...你說誰是犯人?只有嫌疑犯...人都走光了
3...犯罪已結束....

應該符合緊急搜索
檢察官於偵察中確信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24小時內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事官、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並層報檢察長。

但是....要檢察官帶隊衝現場...
沒有檢察官...來市警局局長都沒用....(面子夠大,飯店也可能自願被搜索...)

如果有檢察官敢扛...是也能電話指揮啦....不過...死者是誰?
喔...那照程序來.....

不是有寫"II"了嗎…
手機羅馬字不好打 將就一下啦...

如果新聞描述的情境為真
死者送到醫院的時候 別說檢調 就算一般人也會有"相當理由"懷疑是犯罪所致
檢方不知是偵查不公開 沒透露搜索細節
還是根本沒發動搜索

對照這兩天的印尼漁工虐死案
台灣檢方辦案的積極度
有時真讓人搖頭...
舊 2016-12-20, 02:39 P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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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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