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社會時事發言區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23
引用:
作者十年磨一劍
唉吆喂呀, 再世吳三桂....有失遠迎!

你是說那些幫中共護祖產的漁民是再世吳三桂?真的滿像的.....
     
      
舊 2016-08-22, 05:09 PM #1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  
EVO-I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十年磨一劍
你家門外面的馬路搞不好真的是花不當黨產來蓋的!

難怪幾十年來始終坑坑疤疤挖了又填、填了又挖!
 
舊 2016-08-22, 05:11 PM #1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VO-IV離線中  
曬太陽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引用:
作者droganfly
閣下有讀過經濟學嗎?毫無兌換準備的臺灣銀行券及舊臺幣理論上是可以在台灣通行的,因為所謂的準備金只有一個功能那就是“信心”。現代最好的例子就是美金。美國作為準備金的黃金只有約現存美金的10%而已,可是因為大家對美國國力有信心,美金才可以保持強勢。要不然照你上面quote的那段來看,美金價值應該在1/10而已。

而且,當年台灣還屬於農業社會,根本沒有什麼國際貿易的存在,所以實際上也沒有兌換的問題。當然,日本在把台灣交換給民國政府時也是刻意留下一個隱憂在。但是事實上,要是沒有發生把台灣物資拿去打國共戰爭之事,也不會因此在1949年時需要靠4萬換1元來消惡性通膨。

對了,別誤會我是刻意要批判當年的國民黨。國民黨在當時是必要性的存在,而且台灣人民也應該感謝為了不讓台灣被共產黨統治而送命的國軍們。但是這跟刻意美化當年國民黨拿出黃金來做準備金是兩回事。在我來看,這只是...


當時兵荒馬亂的誰和你有那麼多信心啊.

沒有準備金就像你拿遊戲廳的代幣去超商買東西別人根本不鳥你.
也就是說你手上一堆舊台幣外國根本不和你交易
是到現在大家都交易很久了才消除金本位.

此文章於 2016-08-22 06:06 PM 被 曬太陽 編輯.
舊 2016-08-22, 06:05 PM #1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曬太陽離線中  
droganfly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
引用:
作者曬太陽
當時兵荒馬亂的誰和你有那麼多信心啊.

沒有準備金就像你拿遊戲廳的代幣去超商買東西別人根本不鳥你.
也就是說你手上一堆舊台幣外國根本不和你交易
是到現在大家都交易很久了才消除金本位.


沒看到我寫的第二段嗎??台灣當時是農業社會,根本沒有進出口的需求!只要政府不倒,拿衛生紙作為錢幣在國內交易也是可行的。國民黨當時拿出黃金做準備金是必要的,因為它們必須用新台幣來打消自己引起的惡性通膨,以及削弱當時台灣在地的仕紳們的權利。

黃金在這件事上完全是國民黨為了自己的權利延續,別說的好像這是什麼恩賜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此文章於 2016-08-23 05:44 AM 被 droganfly 編輯.
舊 2016-08-23, 05:41 AM #1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oganfly離線中  
十年磨一劍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9
引用:
作者Adsmt
你是說那些幫中共護祖產的漁民是再世吳三桂?真的滿像的.....


NoNoNoNo~~No~~指的就是閣下! 說的好像太平島變礁, 我們還應該開香檳慶祝似的.....臺灣再多一些像你這樣的人, 我們連買武器的錢都省了!
舊 2016-08-23, 08:31 AM #1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十年磨一劍離線中  
十年磨一劍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9
引用:
作者Adsmt
是不需要釋憲,不是不敢。再者誰都可以申請釋憲,沒有什麼不敢這種事。


這句話又在唬爛, 詳參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4、§5,還有釋#603的程序部分。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
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
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三 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當事人自己要聲請釋憲的話,現行的運作模式是「沒救了才可以聲請釋憲」,所以只要還能上訴,就不能由當事人聲請釋憲(§5 Ⅰゝ)。不過如果案件仍在審理中,審理的法官則都可以聲請釋憲(參閱:釋#371、#572、#590)。除此之外,立委和政府機關也可聲請釋憲,但須與自身職權相關的部分才行.

請問現在有訴訟嗎? 現在的政府是故意避開這個程序, 違憲濫權@%@

那一個老師教過你誰都可以申請釋憲?

此文章於 2016-08-23 08:41 AM 被 十年磨一劍 編輯.
舊 2016-08-23, 08:39 AM #1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十年磨一劍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十年磨一劍
這句話又在唬爛, 詳參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4、§5,還有釋#603的程序部分。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
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
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三 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



對啊。國民黨又沒提訴訟 沒疑義
舊 2016-08-23, 08:51 AM #1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麵疙瘩離線中  
十年磨一劍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9
引用:
作者Adsmt
國X黨自己才說有罪,不當黨產有特別指定誰嗎?為什麼要自己對號入座?

法律規定殺人者處死刑,隔壁小明:迫害啦!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啦!法律無罪推定啦!和美國憲法衝突啦!

請問你覺得我應該表示什麼?


不當黨產條例, 第五條: 政黨、附隨組織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或其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並於本條例公布日時尚存在之現有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政黨、附隨組織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之
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外,雖於本條例公
布日已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所有之財產,亦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你這針對的不是"國民黨"還有誰? 難道你還有本事約束中國共產黨不成?
舊 2016-08-23, 08:54 AM #1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十年磨一劍離線中  
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Adsmt
你是說那些幫中共護祖產的漁民是再世吳三桂?真的滿像的.....


那你對於釣魚台群島 沖之鳥礁離岸12裡以上海域之之權力被侵犯
你有甚麼看法
還有台灣的漁業要何去何從?
有甚麼樣的認知
對於漁業資源枯竭 不開拓漁場外還要向內收縮 但是需求不減
你認為還有何種解法
舊 2016-08-23, 08:57 AM #1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2016離線中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Adsmt
還有南海仲裁把所有島礁都變成礁,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共有數十個島礁都變成礁,奇怪勒,怎麼人家那麼爽,台灣才一個太平島就在唉?

是真的護祖產,還是背後中國在操弄?


他們沒唉是因為海洋公約中經濟海域最大可以主張200海浬 (370公里)

從他們的領海往外一畫370公里都快畫到其他國家了,對他們主張南海權益幾乎沒影響,又能趕走台灣跟中國,是你你會唉嗎

反中也別反到把自己的權益拼命往外丟
舊 2016-08-23, 09:20 AM #1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LDHAN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關閉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28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