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
虐待或虐殺小狗小貓也沒啥利益啊,就是單純的發洩單純的欺負弱小單純的壞,
像這種懦弱沒小又壞的人是種無法回收再利用的垃圾,人道毀滅才是他最佳的歸宿。 此文章於 2016-05-26 02:36 PM 被 金聖怨嘆 編輯.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5
|
引用:
所以甘你啥事? ![]() 台灣人普遍不相信中華民國司法是客觀事實有民調為憑 卻又希望這個他們不相信的司法系統去處死人。 我設定什麼基準了?可以不要腦補嗎? ![]() 此文章於 2016-05-26 04:53 PM 被 seraphicsid1 編輯.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
引用:
如果你認為鄭捷這樣的人是理智的,我也尊重這種看法...但是不明白這樣認定的原因就是了。 引用:
嗯...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忽略我說的前提啦,所有殺人的人都是那種殺法嗎?這好像是「偷刪」觀念吧。 我想燈泡媽現場近距離目擊的觀察以及對女童生活狀況的了解足以做出這種推斷,而且王嫌的確符合無差別殺人犯的特徵。 你要以這種嚴格的標準檢視是個人自由,就像下面那句話: 引用:
不過有些網友會發言指出某某人沒有活下去的資格,不照上面範例對他們開示一下嗎? 像是「是不是不該活,才看幾篇新聞就調查結束?你說該死就該死嗎?阿法官幹啥吃的?XD」之類。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
引用:
老實說,台灣的法官又不是只幹這個 為了這個渣還要浪費司法資源 這個渣該不該活也能討論成這樣? 算了大家當成宗教去討論吧 反正廢死只是障眼法 背後不過是政治角力與團體搶資源而已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
引用:
有哪一份具有可信度的文獻紀載著所謂天堂地獄的實際存在呢?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
引用:
聖經 佛經 道經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沒有。 但燈泡媽曾說過,小燈泡變成小天使去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
引用:
這些宗教典籍是誰寫的?人寫的?神寫的? 沒錯,都是其信徒以及信徒們的信徒們寫的, 千萬別忽略了,古今中外各宗教信徒的腦補能力呵。 更有甚者,是別有用心的人主導編纂的阿。 此文章於 2016-05-27 08:08 AM 被 SanjaySinghania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
引用:
燈泡媽的意思是...王景玉會變成大天使長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
先不管廢不廢死跟上帝他老人家存不存在啦
我個人比較傾向尼采的上帝已死論 我們是人類,就要為人類而活,不是為神明而活 所以人類一切的所做所為,都要以人類或人類的團體為出發點 如果你要殺人,不要假借上帝之名,不要說什麼寬恕是上帝的事情,我只是安排他們見面這種把責任推給上帝他老人家的話 要殺人,就老實說我就是想殺他,因為只有一種人有資格叫大家不殺這個人,這個人就叫做死人 要不殺人,就老實說我不想殺他,或者是我想殺他,但殺人並不是對社會最好的方法,所以我不殺他,跟宗教勸人向善無關 或者是我沒意見,法官怎麼判就怎麼辦,一切交給司法 此文章於 2016-05-27 06:01 P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