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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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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引用:
作者灰灰
我想講一個公道話
在座會討論的
沒有一個會檢...

會檢的 根本懶的鳥這串..


大家都應該同意這個觀點
但是會討論的,應該態度相同,沒人喜歡未來娶個送丈夫綠帽子的
     
      
舊 2014-09-03, 10:54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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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hih離線中  
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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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其實就是真小人和偽君子

男人去就是擺明了要去撿屍體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女人去不一定就是要被撿 但是被撿的機率很高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那如果想去不想被撿 就要有些條件不要吻合
很前面有提到 1.別去 2.別喝醉 3.別單獨一個人

三樣可控制的因素都不控制

所以就算你告知了去那邊的男人這樣不應該 那男人也會回你 不這樣我幹嘛還要去
男人都知道這樣做不對 甚至一堆人告訴你他就是要這樣做才要去
EX:你為啥要做婊 ANS:我X媽的就是想做婊才到這種地方
我就是要推砲才來 來這邊沒砲推我花這個錢幹嘛

但是你問女人每個都會告訴你 放鬆阿~~ 但放鬆可以有很多選擇
為啥偏偏要選一個會讓自己自身在危險的狀態才能放鬆......
音樂很多地方可以聽 喝酒很多地方可以喝
被酸的原因是 EX:在做婊的地方 告訴大家我是聖女 但我不小心做了婊
女人明明都知道去那邊大部分男人的心態是甚...


我問的其中一位就是這樣說的
 
舊 2014-09-03, 11:07 P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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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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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emh01304
鄉民會多方求證???
這恐怕是我本年度聽過最好笑的笑話了
鄉民若是能這麼搞剛(不只求證 , 還"多方"求證 )
別出張嘴? 拿點證據?
阿就我朋友說的呀! 你還想怎樣呀!
別人用嘴說=沒證據
他用嘴說 , 最後加句"朋友"說的="多方"查證


謝謝,一個人聽得懂我在說什麼,我便懶得理會他了
一夜情跟撿屍根本不一樣,
去夜店就是要撿屍,去銀行就是要搶劫?什麼鬼!?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4-09-04, 12:30 A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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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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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去夜店的難道就是去一夜情~難道沒純喝酒的? 去撿的? 去被撿的? 去喝免錢的?

去銀行難道就是要領錢~難道沒要存錢的? 沒要辦開戶的? 沒要搶錢的?

不就只會亂舉例子
舊 2014-09-04, 12:39 A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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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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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引用:
作者三隻羊SP1a
雞就算穿上黃金聖衣,立了貞節牌坊....還是雞


趕羚羊~ 這太爆笑了.

板廠總機劈腿妹裝可愛也是幹妹一個.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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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4-09-04, 12:41 AM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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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離線中  
allenroy0414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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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去哪裡都可以有很多種的可能
但是有一種東西叫做機率
很久的年代 撞球間是不良少年常去的場所
大人們都會告知小孩不能去
有沒有小孩是純粹去打球的 當然有 但是在那遇到被嗆聲 被砍的機會就是比較大
有些狀況是你沒得選 不是大家都那麼有錢 可以在家放一張撞球桌
但是如果有人送了一張撞球桌 並告誡你在家打就好 出去容易遇到問題
你不願意那請問是哪裡有問題

PS:當然現在的撞球場慢慢在擺脫這個形象了

一樣的 聽音樂家裡不能聽 MP3不能聽 朋友家不能聽? 喝酒家裡不能喝 朋友家不能喝?
非要去夜店喝當然OK 但一定要喝到醉嗎?

難道還有人相信 這些女性不知道撿屍體這些事情..........
舊 2014-09-04, 10:07 A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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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離線中  
灰灰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9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去哪裡都可以有很多種的可能
但是有一種東西叫做機率
很久的年代 撞球間是不良少年常去的場所
大人們都會告知小孩不能去
有沒有小孩是純粹去打球的 當然有 但是在那遇到被嗆聲 被砍的機會就是比較大
有些狀況是你沒得選 不是大家都那麼有錢 可以在家放一張撞球桌
但是如果有人送了一張撞球桌 並告誡你在家打就好 出去容易遇到問題
你不願意那請問是哪裡有問題

PS:當然現在的撞球場慢慢在擺脫這個形象了

一樣的 聽音樂家裡不能聽 MP3不能聽 朋友家不能聽? 喝酒家裡不能喝 朋友家不能喝?
非要去夜店喝當然OK 但一定要喝到醉嗎?

難道還有人相信 這些女性不知道撿屍體這些事情..........


加一
不過那個強烈道德感的。。。。
舊 2014-09-04, 11:01 A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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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離線中  
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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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weirock
去夜店的難道就是去一夜情~難道沒純喝酒的?
去銀行難道就是要領錢~難道沒要存錢的? 沒要辦開戶的? 沒要搶錢的?


銀行一年有多少人進出?一年出幾次搶案?
想把[特例當通例],是你最大的謬誤。

來看看前面你說什麼?
引用:
作者weirock
我個人是沒跑夜店啦~但問幾個有去夜店習慣的朋友~說的卻跟FB相去不遠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男人去就是擺明了要去撿屍體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女人去不一定就是要被撿 但是被撿的機率很高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所以就算你告知了去那邊的男人這樣不應該 那男人也會回你 不這樣我幹嘛還要
引用:
作者weirock
我問的其中一位就是這樣說的


你那所謂多方求證,不就是為了[將特例變通例],
去銀行的人一堆?都是去搶劫?
去夜店的人一堆?都是去撿屍?

夠了!為了合理化酸受害者,所造成的二次傷害,你做的努力已經夠了。
沒證據只好去將[特例變通例],甚至惡意揣測受害者是故意的,

不過就是希望大家不要去再次傷害受害者,這算什麼高標準?

每個人都有笨的時侯、都有虛弱的一刻,犯罪向來是趁虛而入,
多一份同情與尊重,不會要你的命,但會讓社會朝好的方向發展
全台灣每天有許多刑案受害者出現,又能有多少是誣告?
為了特例,而放棄對犯罪受害者的同情與尊重,那是得不償失的啊!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4-09-04, 11:10 A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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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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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去哪裡都可以有很多種的可能
但是有一種東西叫做機率
很久的年代 撞球間是不良少年常去的場所
大人們都會告知小孩不能去
有沒有小孩是純粹去打球的 當然有 但是在那遇到被嗆聲 被砍的機會就是比較大
有些狀況是你沒得選 不是大家都那麼有錢 可以在家放一張撞球桌
但是如果有人送了一張撞球桌 並告誡你在家打就好 出去容易遇到問題
你不願意那請問是哪裡有問題


出門被車撞到的機率就是比較大,能待在家裡躲著,你不願意一定要上街,請問是哪裡有問題?
去外面吃到蟑螂的機率就是比較高,家裡在煮,你不願意一定要出去吃,請問是哪裡有問題?
上網中木馬的機率就是比較高,弄個不外連的區域網路,你不願意一定要連出去,請問是哪裡有問題?

請問是哪裡有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4-09-04, 11:22 A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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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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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去哪裡都可以有很多種的可能
但是有一種東西叫做機率
很久的年代 撞球間是不良少年常去的場所
大人們都會告知小孩不能去
有沒有小孩是純粹去打球的 當然有 但是在那遇到被嗆聲 被砍的機會就是比較大
有些狀況是你沒得選 不是大家都那麼有錢 可以在家放一張撞球桌
但是如果有人送了一張撞球桌 並告誡你在家打就好 出去容易遇到問題
你不願意那請問是哪裡有問題

PS:當然現在的撞球場慢慢在擺脫這個形象了

一樣的 聽音樂家裡不能聽 MP3不能聽 朋友家不能聽? 喝酒家裡不能喝 朋友家不能喝?
非要去夜店喝當然OK 但一定要喝到醉嗎?

難道還有人相信 這些女性不知道撿屍體這些事情..........


〈乘機****罪〉
刑法第225條規定:「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條之行為,指加害人「利用」被害人不能或不知抗拒之情事而加以性侵。所謂「利用」,即表示被害人之不能或不知抗拒狀態,非由加害人所造成。
舊 2014-09-04, 12:04 PM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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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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