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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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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難想像帶著這玩意的時候被人抓住拳頭用力握緊會發生啥事 ![]() (套4個雪茄剪在手指上的感覺) 這掏寶店主自己不知道有沒有試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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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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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像這樣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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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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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在台灣的法律中..如果對方侵門踏戶的衝進你家
要對你動手..你手持器械將他打傷 是不是也一樣會有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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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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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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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次有個小偷去被害者家裡偷東西結果被狗咬到破破爛爛告傷害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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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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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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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很容易就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國外的有些地方槍械是合法的 所以審議的空間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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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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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電視劇中看到,在美國只要侵入他人住宅,不管有無攜帶武器,若被屋主擊斃都屬自衛殺人,屋主無罪責。至於實務如何,或者各州之間是否有別,則有待住過美國的網兄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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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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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goo了一下.. 還是要依照情況而定 看一下這篇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C...%89%9B%E4%B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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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此文章於 2014-02-19 07:41 PM 被 斯圖亞特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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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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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電影也跟他認真, 就不只輸一半了. 而且收錢賣命的殺手, 跟你路上臨時起爭執的陌生人 完全是不同的前提. 制止對手行動, 不一定需要重大傷害搞到噴血骨折才行. 無傷口的疼痛 也有很大的制止力(雖然時間不長), 而且跟你有練多壯沒關係, 就算如健美先生橫練一身 人體盔甲, 即便很耐打, 還是會怕痛. 防身器材不是拿來滅口,製造機會脫身就已達到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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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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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就直接猜了, 你沒被甩棍打過. 我說被甩棍K到 比球棒揮到要痛, 就看你要不要信. 我親身試過,才轉為對這器具有興趣. 今天談的是防身不是尋仇, 是自保不是屠殺, 我相信你如果偶發口角而與人衝突, 你也不會 隨便就空手去跟拿棍棒的輸贏, 是嗎? 到底對方是有甚麼血海深仇就算你手持兵器,他居於 劣勢也選擇要跟你拼搏? 沒事又怎會惹出一群人? 這有違一般的情境邏輯不是嗎? 防身器具不是讓你變呂布上身整場開無雙大絕, 拿甚麼都有適用範圍, 只是配套不是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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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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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旦遭遇危險,腎上腺素開始分泌,就只有逃和打二選一,因為腎上腺素有限。打了會逃不了,逃了就不用打,無法先打再逃求兩全的。 打起來,若有動傢伙就是你死我活收場,沒動傢伙可能是兩人累垮收場;至於傷痛都是打完後才會知道。 我聽過胸口挨刀的人告訴我,他是看到胸口的刀,才知道自己被人刺了。我也聽過屁股挨扁鑽的人說,他是感覺褲子濕掉,才知道被人捅了。 所以遇上衝突,寧可先逃,若逃跑成功,人一定沒事,若逃跑不成功則還有機會打,因為對方有追,所以體力上未必因先逃跑而居劣勢。 如果一開始就決定打,那就只有等雙方力氣放盡,勝負決定後,才能檢視傷口。若自己的傷口大,有可能重傷或掛掉;若對方的傷口大,有可能要坐牢。 與其如此,何不一開始就決定開溜算了。 此文章於 2014-02-19 10:21 PM 被 Pabloch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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