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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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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本來就是這樣的地方
引用:
什麼鳥法律!! 收2千萬關說電玩 中市議長竟無罪 2009年11月11日 被控收賄二千多萬元幫電玩業者關說取得執照的台中市議長張宏年,昨得知獲判無罪後滿臉笑意。許淑惠攝 【綜合報導】真是沒天理!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四年前收受電玩業者柯美雲二千多萬元,致電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市府官員,關說讓柯順利取得兩張電玩執照,胡事後作證指忘記張有無關說,檢方起訴張貪污圖利罪,但一審認為無法證明官員受關說施壓才發照,且發照過程合法,昨判張無罪;柯則因取得執照後經營賭博電玩被判有罪。 -------------------------------------------------------------------------------- 令人不服 律師李傳侯說,民意代表本來就可以關說,目前該檢討的是應否立法規範民代的關說行為。律師周元培也說,民代關說收錢不是絕對不犯法,而是要看其中有沒有對價關係,縱使沒有對價不成立犯罪,也會有道德上的瑕疵,給民眾不好的觀感,「正本清源之道就是讓民代關說公開化、透明化。」 起訴該案的檢察官陳怡龍表示:「不服氣!」台中地檢署將研究是否上訴。高雄大學政治與法律學系副教授廖義銘認為,「判決不符人民期待,說公務員沒因議長關說而核發執照,不合常理,但現行法律有疏漏,無法制裁民代,只能未來靠選票的力量制裁。」 -------------------------------------------------------------------------------- 業者柯美雲不只找議長關說還行賄警員,她經營的「888小鋼珠店」去年曾遭檢調搜索。 親自聯繫市長局長 張宏年昨對台中地院判決結果表示:「很公正啦!」並在議會遇到多名市議員道賀,他笑著頻說:「謝謝大家!」市長胡志強也打電話向他恭喜,說要請吃飯,張連聲稱謝。但張被記者問到法官認為他關說並收取業者高額贈款還分紅,他沉默三秒後回說:「我沒有特別的意見,尊重判決結果。」 台中市長胡志強二○○二年在治安會報指示「電子遊戲場暫緩受理發照」,且自二○○四年起,申請案都要由市長親自批准。隔年,電玩業者柯美雲透過議長張宏年協助申請「摩納格公司」和「摩拿軻公司」兩張電玩執照,張承諾會順利取得執照,柯女支付前金八百萬元,並砸數千萬元興建888小鋼珠店。 二○○五年十一月,柯遞件請照,張宏年派機要秘書了解進度並請市府盡速審核,也親自打電話給不知內情的市長胡志強,和經濟局長廖德淘關說,要求盡快核發執照,廖還在簽呈上用鉛筆註記「張議長12/7」提醒胡志強,該案是議長關照的案件。 檢方查出,事成後,柯再給張三百萬元後謝,並先支付每月二十萬元營業紅利,但張嫌少施壓,柯於是增加為按月一百萬元分紅,張前後共收受二千一百四十萬元。張宏年到案後辯稱是向業者借款,胡志強、廖德淘也否認受關說才核照,胡作證指張有無關說他忘記了,但因「不想讓當年度的申請核件數掛零,才會核准。」廖證稱:「議長只是拜託若符合規定盡快依法發照。」 -------------------------------------------------------------------------------- 難認定官員受影響 法官以市府在二○○三、○四年間,共核發十一家電玩執照,核照流程最短十二天、最長三個月,柯三十二天取得執照速度正常,雖然張宏年借款說不可信,但也無法證明胡、廖等官員受到張關說的影響而核照,與貪污圖利罪構成要件不符,判張無罪。 張宏年57歲 現職:第16屆台中市議會議長 家庭:已婚,育有1子、2女 學歷: 中華大學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嶺東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碩士 經歷: 第14屆台中市議會副議長 第15屆台中市議會議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張宏年涉案事件簿 2006年 檢方辦案監聽意外發現張涉收受電玩業者款項。 2008/07 檢調搜索888小鋼珠店。 2008/10/07 傳訊張宏年並聲押,法官裁定張500萬元交保。 2008/12 檢方查出張宏年收取2140萬元,幫業者關說發放2張電玩執照,依圖利罪起訴。 2009/11/10 台中地院判張無罪。 資料來源:台中地院 ============================== 這個人2010年還是又當選了 台灣盲信徒很少,我們只是幾十年來看到這種司法扭曲異象看到快麻木了(不麻木也不知道能怎麼辦),不知道為什麼那些689萬人都看不到.....也不知道為什麼到林益世案才一堆人忽然開眼...以前是都在睡覺,還是被馬臉和領18%的人給催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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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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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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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台北王家為例 理盲 法盲 情盲 有何差別 太高估台灣人民的水準 北部是情盲 南部是法盲 是不是只剩中部可以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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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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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罵髒話要看當時樓主有沒有在發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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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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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 ! 真好笑 !
哀 很無奈 台灣 連司法都淪陷了! 全世界 有哪個國家 民代 非法收錢 橋事情 被認定不是貪污的 ? 台灣又多一項奇蹟了! 我是總統 對這樣的司法應該 感到 恥辱 連司法 都可以這樣亂搞 ,傳到國外去元首 還台的起頭嗎? 但相反的是 還有人沾沾自喜 跟人民講 法院都說 這不是貪污了 難道台灣 法律跟道德水準 就這麼低劣嗎? 法院根本對人民裝孝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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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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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部只要震怒就可以(麻將槍擊事件) ![]() 此文章於 2013-05-05 12:14 PM 被 Wa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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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嘉義市
文章: 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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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東部總可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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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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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這三位法官路線正確,應該討論了很久,結論就是什麼罪都可以判,但是絕不能判貪汙(這塊牌坊不能砸),後面才會有福利
![]() 我覺得比較可怕的是,這是一種宣示,宣示著選對邊一輩子衣食無缺,選錯邊萬劫不復 ![]() 此文章於 2013-05-05 12:34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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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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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馬這次怎麼無聲了還會閃,是燒聲了嗎??怎麼不像扁案時義憤填膺,滿嘴正義.....這不像老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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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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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法官 在誰掐住誰的老二
...樁腳 老闆 共生 翻臉 陳啟祥2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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