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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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勞動部解釋的根本不夠 1.時薪制 是不能挪移的 也是不能上班超過6天的 2.月薪制還要看行業別 基本上有雙周 4周 的變形工時 可以連續上12天的~ 3.何謂不合理的加班費? 這點勞資就是對立面 不可能有共識. 以現在這個制度而言 休息日出來加班大概是之前的3倍(8HRS)~4.5倍(12HRS) 4.老闆都在喊成本提高 結果勞工都在喊不能加班了薪水減少.所以成本提高 薪水又減少 那錢消失到哪了? 結果還漲價? 5.我覺得如果連加班費都不願意給的公司,真的就沒必要加班.該兼職的就去兼職.現在不是資方沒本錢給而是不爽給. 6.漲價也是為了讓一例一休 背黑鍋. 7.停工=沒業績.賠錢的生意不會有人作.哪怕只有0.1%毛利好了有業績就會有利潤. 8.臨時派遣工只適合用在某些勞動低階行業.但這種派遣工最大的缺點就是不夠穩定.隨時會走人.生產線而言會有個訓練周期不可能馬上來馬上上工.你說清潔工這種就ok. 此文章於 2017-01-12 06:48 PM 被 hendry.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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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 06:44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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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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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過去力挺小英總統的義美總經理高志明都痛批政府忽視民意,「臺灣最重要的科技廠商台積電、大立光CEO都呼籲勞動新法要給一些加班彈性,政府難道可以無動於衷嗎?」連本土企業都在抱怨 我看再過不久又要出現髮夾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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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7, 02:12 P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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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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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價是經濟學供需平衡原理可以解釋,與一粒一羞沒有直接關係。
亦即在自由經濟體制下(沒有人為的干涉與控制),若需求不變,而供給減少,即會造成均衡價格往上調整;這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目前來看是3輸局面:勞方、僱主、消費大眾全輸... 引用:
此文章於 2017-01-17 03:08 PM 被 afena9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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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7, 03:06 P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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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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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實施了
只能讓時間證明一切 |
2017-01-17, 03:30 P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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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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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已經由漲價證明了一切 2.看外資是否有大筆來投資 3.本國企業有沒有擴大投資 4.結束營業的企業是不是變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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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2:08 PM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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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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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謂加班彈性是指增加加班時數上限吧....... 也是可以啦....46升到54,但這8小時薪資要再多一倍 這算是給勞工加班的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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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3:09 PM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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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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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調整就調整,什麼叫做髮夾彎,不然是要學前任硬搞油電雙漲或證所稅那樣推不動也收不回嗎?
台灣媒體就只會投合民粹搧風點火,語不驚人死不休 此文章於 2017-01-19 03:25 PM 被 Pyotr 編輯. |
2017-01-19, 03:24 P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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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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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小英總統要勞工去找老板抗議嗎? (要改就敢快改 拖拖拉拉幹嘛 原來是不想改 因為執行不力根本不是政府的錯 是老百姓自己的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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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5:52 P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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