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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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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台灣紅燈是可以右轉的,後來是太多女性小客車駕駛右轉時不看左邊,導致紅燈右轉成為女性自小客駕駛死亡率第一的項目,於是就修法成紅燈禁止右轉了。 基本上只要笨蛋越多,法律規定為了保護笨蛋就會越多。 所以我一直預言最後會出現單向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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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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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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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的內規並不是法律,因為行政機關沒有立法權。 過去發生過很多次公務員依公文行政,後來被發現是無法行政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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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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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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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確定的事,我就不敢肯定的講,但是,你和某些人似乎沒依據也敢大放厥詞,這跟這幾天鬧笑話的那位朱先生一樣. 而我可以確定的事,我就會肯定的講,正如我告訴你的[不能不質疑而直接相信]這一點,保證是正確的,這也就是我所謂的科學態度. 結果你在胡扯什麼?科學的態度到底是什麼,你到頭來還是搞不清楚. 另外,我早知道的,不是他講的一定錯,而是[你不經質疑就直接相信,還拿來當理論依據]這一點絕對有可能錯. 最後還是提醒你一點,請加強自己程度再來嘴砲,否則真的很難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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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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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好笑,目前實施的政策,全都有經過立法嗎? 能不能行政,並不是以[有沒有經過立法]來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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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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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解釋函的用意主要在做這方面的補充說明 . 既然警方行文交通部 , 而交通部做出這樣的回函之後 , 警方就會採取這樣的認定標準 . 當然 , 行為人如果不服 , 還是可以上法院聲明異議 , 讓法官去裁判了 . to all 而這個解釋函主要還是認定行經路口的幾個動作 .. 若騎士推車在路上行走 , 非在路口的動作的時候 , 就沒有統一的認定標準 . (或者是有其他解釋函的朋友方便的話也請告知) 此文章於 2012-12-21 09:31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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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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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真的好機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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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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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不是這樣說 簡單來說 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的 總不能好處都吃乾抹淨了還不想付出吧 喝了茶 出來就得付錢呀 我還已為正解都出來了 就可以沉下去了 此文章於 2012-12-21 10:01 AM 被 lomp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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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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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玩笑話,網兄不必認真... ![]() 機車真的機動性夠高了,但其輕便特性,有時反造成交通主體為車輛或行人困擾,樓主案例在平 時實在也不算啥事,大多交警也懶得管,但在出車禍事故時會有認定上困擾.另若真的大多數騎士 都比照辦理,交通大混亂狀況不遠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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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World of Tanks
文章: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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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我一直想表達的 一個人做沒感覺,兩個人做、三個人做、.....一群人跟風就會天下大亂 一直有人在討論法條,不管目前法律有沒有相關罰則 其實如果眼光放遠就能看到萬一群起效尤以後會造成甚麼後果 這就是[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線,而非道德的完整實踐] 當然,我知道版上部分喜歡挑起汽車、機車爭議的人 如果不是心態可議,就是根本沒辦法想那麼多 ![]() ![]() ![]() 此文章於 2012-12-21 10:45 AM 被 Willi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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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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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把機車提升路權看成是汽機車爭議的 , 大概是既得利益者的自然反應吧 .
畢竟道路不再專享 , 是會損及自身權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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