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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出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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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出美女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6
那個 ....
這段言論在 2007 年開放快速道路的時候 , 已經很多人說過了 ..
可不可以換個新鮮的 ?

還有 , 還是一堆人不懂速差的觀念 . 相對危險的不是速度快 , 而是速差 .
如果大家都是 110 ~ 100 , 那反應的時間絕對比 70 vs 40 多 .

你們這些人跟不上時代喔 .
     
      

此文章於 2012-05-07 11:14 AM 被 建中出美女 編輯.
舊 2012-05-07, 11:13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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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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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建****美女
那個 ....
這段言論在 2007 年開放快速道路的時候 , 已經很多人說過了 ..
可不可以換個新鮮的 ?

還有 , 還是一堆人不懂速差的觀念 . 相對危險的不是速度快 , 而是速差 .
如果大家都是 110 ~ 100 , 那反應的時間絕對比 70 vs 40 多 .

你們這些人跟不上時代喔 .



+1
速差大才是危險的 .

封閉道路的狀況 , 也比一般的平面車道來的少 , 高速的情形下 ,
不會遇到橫向來車 , 也相對安全許多 .
 

此文章於 2012-05-07 11:17 A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5-07, 11:15 A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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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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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seiya2000
汽車族不把自己的屎清乾淨,只會剝奪別人應有的權利 。


幫你按讚

每隔一兩天就有汽車酒駕肇事的新聞
目前高速公路沒有摩托車
一樣一堆車子超速又任意變換車道
淡水已經夠擁擠了
政府還想開一條新公路破壞生態保育區
好讓汽車族更方便開車去捷運就能抵達的地方
舊 2012-05-07, 11:16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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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LucasY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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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27
引用:
作者美國牛
本人也是重機族
我也曾闡述這樣的理念
無奈有的朋友就是認定說為什麼部分違規的事件要全部人一起承受
講不通,理不清,不如少說點話

因為這個說法就像
1.很多人養狗會放任狗亂叫,因此認定養狗的都是王八蛋
2.很多人喝酒後會開車(台北有大眾運輸系統還好,往中部或南部看看尾牙結束後的餐廳外面),因此認定喝酒的或開車的是王八蛋
3.因為有男性性侵犯,認定男得都是王八蛋

因為有王八蛋雙黃線超車,到處亂刷卡,然後要全部人擔罪名?

引用:
作者strong
+1
高速公路與一般平面道路最大區別就是速度,
高速之下「應變反應時間」幾乎沒有,
只能依賴強制性的保護設施保命,
重機如果在高速公路傾倒,
命若能保住都算是運氣 ...

相信strong兄應該知道安全距離的用途,而事實上高速公路因為干擾少,路線較為平直的緣故,傾倒的機會較少,所以我猜strong兄真正反對的原因還是亂騎車的

引用:
作者limaike
然後我覺得,好吧,那我開超車道的時候我的速度都維持在時速限制以上加10km/hr好了,又有人說你這樣還是佔住,問題是法規不是說超車道只要維持在最高時速就沒關係嗎?

我覺得用也不是,你叫我用的時候馬上要切回去,切回去這動作又是很危險,我就覺得這個超車道的設置實在很奇怪

請注意,我不是說超車道一定要取消,我只是覺得,這東西的設置是不是可以搞清楚

可以在裡頭是說不會被罰,壅塞時記得也不會,至於切回一般車道,還是方向燈跟目的車道後車拉出距離才切回去,不過會在後面閃大燈那種旁邊一有空隙就亂切啦

引用:
作者暴君
等開放後,就等看到某重機摔車,後方車輛煞車不及壓過去的新聞吧,100%會出現的


言下之意似乎現在不會遇到前方車輛故障或失控,後車煞車不及壓過去的新聞?

此文章於 2012-05-07 11:18 AM 被 LucasY 編輯.
舊 2012-05-07, 11:16 A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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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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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eiya2000
汽車族不把自己的屎清乾淨,只會剝奪別人應有的權利 。


然後會掛上一個美名 , 說是要保護機車騎士 .
最後就產生了一個假的車種分流 .

汽車可以走的地方 , 機車不可以過來 , 因為危險 , 怕會撞死你 .
機車可以走的地方 , 汽車隨便過來 , 機車最好消失自動讓開 , 不然會撞死你 .
舊 2012-05-07, 11:24 A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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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por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96
引用:
作者暴君
+1

等開放後,就等看到某重機摔車,後方車輛煞車不及壓過去的新聞吧,100%會出現的

就算你時速100KM以下,且立即踩煞車,並有行車記錄作證,仍不幸撞上了

OK,刑事上,現場證據充足,你並沒有過失,當庭無罪釋放

但是,人家死了,所以民事上,請你拿幾百萬給死者家屬,以表心意

這就是台灣,民事永遠以死者為大,撞死人就是要賠錢,那怕責不在你

哪天撞到高官或有錢人的兒子,利委馬上立法禁止汽車上快速道路。
舊 2012-05-07, 11:32 A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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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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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美國牛
本人也是重機族

我也曾闡述這樣的理念

無奈有的朋友就是認定說為什麼部分違規的事件要全部人一起承受

講不通,理不清,不如少說點話



看到這段影片 , 你會氣的把汽車都給停牌賣掉嗎 ?
不過我勸你別那麼衝動 , 因為這是他個人的行為 , 跟你無關 ,
你不用覺得羞恥的 .

原文出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7&last=35692994

[YOUTUBE]uHPe-2nMQJ4&hl[/YOUTUBE]
舊 2012-05-07, 11:44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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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美國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漲 停
看到這段影片 , 你會氣的把汽車都給停牌賣掉嗎 ?
不過我勸你別那麼衝動 , 因為這是他個人的行為 , 跟你無關 ,
你不用覺得羞恥的 .

原文出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7&last=35692994

uHPe-2nMQJ4&hl

是不用氣到停牌不開車

但是如果認為別人的行為不需要拿來警惕,那可能是小時候家裡沒教好
舊 2012-05-07, 11:47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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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牛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建****美女
那個 ....
這段言論在 2007 年開放快速道路的時候 , 已經很多人說過了 ..
可不可以換個新鮮的 ?

還有 , 還是一堆人不懂速差的觀念 . 相對危險的不是速度快 , 而是速差 .
如果大家都是 110 ~ 100 , 那反應的時間絕對比 70 vs 40 多 .

你們這些人跟不上時代喔 .


速差?

誰在跟你講行車時車與車的相對速度 ...

高速公路上當前車事故有人或異物掉落在車道上,

後車的反應時間幾乎沒有,

例如:

重機若因道路有油滯而轉倒,

騎士肯定會倒在車道上,

後方急駛而至的車輛能有多少的應變時間?

而重機騎士能有多少的保命設施?

這又不像賽車場,可以隨時亮黃燈舉黃旗,

開出 Safety Car ...

此文章於 2012-05-07 11:49 A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2-05-07, 11:47 A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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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limaike
既然你都這樣講,為什麼當別人說一件事情應該要有配套措施,你就要說這些人
你到底有沒有搞懂,一件事情要有配套措施不等於就是認同官員敷衍的態度?
.

我覺得有時候官員說要配套,要研究都是推托敷衍的說詞。
說要配套、研究,你不盯著他們,一年半載生不出東西,
被逼著做了,一下子就生出來了。
舊 2012-05-07, 11:47 A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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