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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引用: 
 若說市政府"只能"依法行政, 從以前到現在, 台北市天龍國有多少事都是跟中央對幹? 只要有疑慮, 有爭議, 拿得出理由就可以幹了....(不管是否真合理..) 再者, 現在事情鬧大了, 怎可以"不依法行政"? 其他都更案繼續蠻幹下去? 很多跟中央對干 都是中央的事情 比如說健保 這個沒有民間公司 所以沒什麼其它事情要擔心的 這次事件牽扯到建商 可能不是那麼容易解決的  | ||||||||
|  2012-04-02, 03:44 PM
			
			
	#141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 都市更新條例 第一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真是如此嗎 ? 雖然已經有立委出來放馬後炮了, 但是,也不失為給大家做為思考的參考指標. http://twur.cpami.gov.tw/urquery/county-1.aspx?MP=1 搜尋文林苑的案子, 依立委在質詢時提出來的數據中有一項是, 該案為政府節省 2.48兆, 我自己查後, 顯然已經依立委要求修改過了, 現在為 0. 其它的數據也是重要的評鑑標準, 當然不是只針對文林苑, 其它建案也可以看看. 各位再看過些數據之後, 想想看在所謂都更後, 實質上, 真的有符合都市更新的精神嗎 ? 還是只是讓少數人, 免費換新房、賺容積獎勵 ? | ||
|  2012-04-02, 04:02 PM
			
			
	#142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 這跟北市府抗不抗衡法令無關 雖說惡法亦法,其實還是有限制的 一般法律不可違背憲法,若違背則該法是直接無效 所以申請釋憲是人民的基本權力之一 而且王家好不容易才達到這個釋憲門檻 北市府卻忽略這個步驟直接執行拆除 在我看來北市府才是違法者 明明就是它去破壞法律流程 卻自稱依法辦理,這行為真是有夠可惡 | 
|  2012-04-02, 04:12 PM
			
			
	#143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28
					
				 | 引用: 
 現在挺王家的人也多是針對這條例的模糊曖昧而批判     但是偏偏就有人說王家哪裡有問題,這個都更法原本規定就是這樣,或袋地問題來模糊焦點 | |
|  2012-04-02, 04:24 PM
			
			
	#144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 引用: 
 會說省錢,應該是在於都更之後,土地會有一定比例得作為公設,或是拿同等金額的回饋.. 公設有可能是綠地(公園)或是馬路等..詳細的細節要看計畫書才知道 我個人其實是認同都更的理念,像咱這邊的舊商業大樓已經破舊成為市區毒瘤 留著那邊已經讓區域沒落,都更之後或許能帶來改變 
				__________________ 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 |
|  2012-04-02, 04:36 PM
			
			
	#145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967
					
				 | 引用: 
 m...幫王家的律師沒想到,審案的法官沒想到,這位網友倒想得很清楚... 厲害歐      
				__________________ -------------------------------------------- 感謝PCDVD維護管理群  ,PM已修復,麻煩7/19以後有PM給我的再PM我,謝謝   | |
|  2012-04-02, 05:38 PM
			
			
	#146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 引用: 
 釋憲有門檻........................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 |
|  2012-04-02, 05:48 PM
			
			
	#147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3
					
				 | http://www.judicial.gov.tw/aboutUs/4-1-7.htm 司法院的頁面.... 很多名詞我不清楚他的真正意思...需要懂法律的才能參透 個人認為強拆王家是違憲...但目前王家申請釋憲後 是否大法官會真的解釋出都更法是違反人民居住自由且違憲的無效法律 還是會想出一個烏七八糟的理由來解釋都更法並無違憲...... 我認為有點悲觀...看看之前某國行政院長兼任副總統.大法官釋憲.讓憲法變的像變形蟲 愛怎麼解釋都有他的道理 | 
|  2012-04-02, 06:03 PM
			
			
	#148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425
					
				 | 幫忙找,免得有人嘴砲半天       人民聲請解釋憲法 (一) 要件 1. 憲法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 2. 用盡所有審級的救濟途徑,取得最終判決。 3. 認為最終判決所用之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的疑義。 
				__________________ 燦坤會員卡號:36425622 (電話區碼 04 ) | 
|  2012-04-02, 06:22 PM
			
			
	#149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 引用: 
 這就是重點了!! 明明就是有人去過度解釋 官員明明就是官商勾結,卻一直說"依法行政" 外面又一堆走狗在幫他們說話 | |
|  2012-04-02, 06:37 PM
			
			
	#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