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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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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nomad
就連對岸那個世界最大的獨裁國家也開始減少強拆民宅
在新聞媒體面前更是不敢強硬蠻幹
慢慢步向文明國家
台灣這邊卻開始往獨裁野蠻國家前進
為了財團利益強拆民宅,在媒體面前赤裸裸展現暴力
我不敢想像再過十年以後
台灣會變成什麼樣子
以前台灣跟日本、韓國比,現在只敢跟對岸比
十年以後是不是只敢跟非洲國家比?

現在跟對岸比?真的嗎?
我一直以為現在應該是跟越南比?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2-03-30, 11:17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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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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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duff
惡法亦法只不過是統治階層用來愚民,掩飾自己惡行的話語
今日有了惡法,明日就會從惡法衍生出更惡的法
這就是為何法學上有毒果毒樹理論而無惡法亦法理論
還真有奴隸當慣的在那詼惡法亦法奉為圭臬
去看看納粹德國有了紐倫堡法案後接著搞了些什麼?到最後倒楣的是誰?
真是一堆七月半的鴨子


YES~我就是支持你這樣的看法,而且您說的例子剛好也是我所知悉的
惡法亦法所衍生問題的最好例子
 
舊 2012-03-30, 04:57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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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離線中  
Gary1978
Master Member
 
Gary197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小弟剛好有錄下昨天廣播張大春與民間司改基金會委員長(他是律師)的討論可以聽聽參考:

http://www.badongo.com/audio/26673050

起碼人家律師身分所說的話比較專業較有參考價值


至於最後的那幾個檢察官案例...只能說什麼機關都會有老鼠屎的存在
舊 2012-03-30, 05:05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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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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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挖賽,現在律師已經大過法官了
引用:
樂揚建設委任律師則指出,舉凡法律上各種「集會」或「開會」之通知,如股東會、董事會等,實務上都是採取「發信主義」,都更條例也沒有強制規定,權益相關人一定得收到信不可,所以程序上並無瑕疵


以後乾脆修法,出席少一人就直接解散
這樣好不好啊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2-03-30 05:14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2-03-30, 05:06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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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djbobo
Amateur Member
 
djbob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挖賽,現在律師已經大過法官了

食君之祿,擔君之憂

拿樂揚的錢,當然還是先出來講講話喊聲囉
至於啥大法官釋憲,哈...等釋憲完再說囉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3-30, 05:13 PM #1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jbobo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有沒有人覺得很怪
王家提出來的掛號信地址錯誤、大樓管理員蓋章完全與事實是不符
但判決書裡面就這樣帶過去


請問辦案子是這樣子辦的嗎
這樣我也會辦阿,雙方叫過來,老子自由心證就好了,查案子是啥鬼
還要外出奔波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2-03-30, 05:34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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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有沒有人覺得很怪
王家提出來的掛號信地址錯誤、大樓管理員蓋章完全與事實是不符
但判決書裡面就這樣帶過去


請問辦案子是這樣子辦的嗎
這樣我也會辦阿,雙方叫過來,老子自由心證就好了,查案子是啥鬼
還要外出奔波

http://i887.photobucket.com/albums/...vd/915aa375.jpg


常常這樣玩ㄚ
常常聽到敗訴的一方哭訴提出的證據法官都不採信

以前視法院法官為高等職業
現在資訊流通越快,被爆的黑幕越多
一鍋粥裡也不知是粥多還是屎多?
不然日前也不會有律師出面說黑幕,不玩就跑到對岸了

此文章於 2012-04-01 11:27 PM 被 newfire 編輯.
舊 2012-04-01, 11:25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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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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