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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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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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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irock
建議你去爬完過去1年的就好...機車黨在這開的戰文~

爬完再說會比較好~

----------
簡單提幾個~

爭取機車上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擦撞機車騎士陣亡的機率超高~

那怎麼辦? 機車黨的回應是:汽車看到前面是機車時,安全距離要拉的更長。

不管汽機車~擦撞有人死亡的話~尤其是肇事方陣亡~

非肇事方常常要在民事上付上賠償金(肇事方家屬告的話)

提議應修法~讓非肇事方可以直接免罰~免去刑事、民事的折磨~

問機車黨這個~是打死不回應~

我覺得你先搞清楚他們在爭的是權利~還是特權~再來說這些比較好~


我不是機車黨 , 我不是開文就說了嗎 ?
機車黨說什麼關我什麼事 ?
我也不能替機車黨說什麼 ?

我的開文是寫 , 機車可以騎快車道 , 那你能幫我釋疑 , 為什麼外側快車道
可以騎 , 內側快車道不能騎 ?

又 , 法官怎麼判關我什麼事 , 我是法官嗎 ? 恐龍法官的出沒我要負責嗎 ?
要是有人說性侵害事件不斷 , 所以男人不可以出門 , 要出門可以 , 先自宮 ,
你願意嗎 ?

你們這些人老是要把少數人的錯 , 灌在全部人的身上 , 真的不能理性一點嗎?
     
      
舊 2012-01-05, 04:12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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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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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3
引用:
作者limaike
大型重機很大耶,不才小弟雖然還沒有時間去重機駕訓班,但我騎朋友的重機(只是坐一下),我覺得重機和一般的150cc以下的機車是兩種東西

雖然都叫機車,可是兩者還是不同,我覺得重機有重機的規範,如同汽車也有汽車的規範,不該與一般150以下機車混為一談

因為兩個不一樣,所以規範不同,我不覺得這叫兩種方式

但如果你真的認為重機和150cc的機車一樣,我不會說你的意見很差,但我真的覺得兩種是不同的,就像單車一樣也是兩顆輪子,下坡也能騎到60-70,但我不會說這跟機車一樣(不好意思,舉例可能不太洽當,但期望你能理解我為什麼覺得還是不一樣)



所以這是你的以為囉 ..
不過我尊重啦 !

我也考取了大型重機的駕照 , 我也騎過了大型重機 , 我也以汽車的方式進行左轉 ,
沒有問題啊 . 所以我不管騎哪種機車 , 都可以安全無慮的進行 .


引用:
作者小川
1.當然不能接受;不過,如果那隻狼功力很高強,每天都能割一個,警方動用全部人力也抓不到時,你敢出門嗎?又或者去抱怨警察太混,要申請國賠呢?又或者SARS流行期間,你家隔壁有人得了sars,每天趴趴走,你也不在乎?

2.雖然法律限制了機車在道路上行的某些權利,但請相信我,絕大多數的騎車騎士並不會想去與汽車爭道的。

3.騎機車不危險?嗯,如果前面有一大灘油漬在路上你騎過可以不滑倒的話,請記得po上youtube,相信大家都會拜你為師的。

4.騎了20年機車的我不懂機車,嗯,大概就你們機車黨懂而已吧!!

5.當然是你危險啊,這不用說吧,難道會是汽車駕駛人領便當,而你只要罰罰$$就好了

6.之前我就已經說過了,機車族的弱勢在於生命的脆弱,兩輪只能成線,成不了面,在平衡上是絕對的弱勢,有時給機車再多的權利,只要一滑倒,那些權利反而可能成為催命符。

最後謹祝: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


謝謝你的祝福 , 而我個人是認為你 ...
算了 , 多說無益 , 也祝福你騎車平安 !
 

此文章於 2012-01-05 04:18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1-05, 04:15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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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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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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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搞到最後仍舊是鬼打牆
機車黨仍舊認為先開放權利再說其餘免談
反對黨的話語與要求仍舊進不去主席的耳朵
真讓我深感氣餒呀...
打了一堆廢話結果只是被歸類為汽車黨?
舊 2012-01-05, 04:20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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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對於少數無法溝通的人 , 我想我會放棄與各位對談 ,
然而我會繼續推廣機車騎士的權益喚醒 !
我相信只要種子灑出去 , 慢慢的茁壯 , 機車族的權益會一天一天的回來的 .


有人有能力回答 , 為什麼 "內側快車道很危險 , 不能開放機車"
而"外側快車道"就安全呢 ?

此文章於 2012-01-05 04:28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1-05, 04:21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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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引用:
作者limaike
這個方式我是打問號啦

交通規則似乎不太用選擇的方式來制定,有點難解釋,但我試著解釋

我覺得交通規則設計都不太讓你有選擇,譬如你要超車,就是叫你從左邊車道超車,你說從右邊也可以,對沒錯,但通常交通規則會設計成,找出一個統一的方式,要求大家這樣做

我一直覺得交通規則的設計的確這樣比較適當,保守,但卻有效,我的個人看法

因此我認為,要就是強制某種左轉方式,而不要輕易的用選擇題,你要哪一種則是以討論哪種方式比較好來決定


二線道或三線道以上在左邊車就直接左轉.在右邊車道就要待轉.(前提是沒有禁行機車這種東西)

單線道(混合車道)就不用待轉.(現行法規不允許單車道並排前進)(現行規劃下有單線道還要待轉的情形)
基本上跟日本法規相當.只是台灣現行法規都是抄半套.

此文章於 2012-01-05 04:30 PM 被 二手男 編輯.
舊 2012-01-05, 04:27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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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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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不是機車黨 , 我不是開文就說了嗎 ?
機車黨說什麼關我什麼事 ?
我也不能替機車黨說什麼 ?

我的開文是寫 , 機車可以騎快車道 , 那你能幫我釋疑 , 為什麼外側快車道
可以騎 , 內側快車道不能騎 ?

又 , 法官怎麼判關我什麼事 , 我是法官嗎 ? 恐龍法官的出沒我要負責嗎 ?
要是有人說性侵害事件不斷 , 所以男人不可以出門 , 要出門可以 , 先自宮 ,
你願意嗎 ?

你們這些人老是要把少數人的錯 , 灌在全部人的身上 , 真的不能理性一點嗎?


這話是這幾年機車黨在做的好嗎?

所以叫你先去爬文搞不懂?

----------
結果你還是在外側快車道鬼打牆?

那叫「混合車道」~

內側快車道叫「汽車道」~
舊 2012-01-05, 04:30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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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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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引用:
作者漲 停
對於少數無法溝通的人 , 我想我會放棄與各位對談 ,
然而我會繼續推廣機車騎士的權益喚醒 !
我相信只要種子灑出去 , 慢慢的茁壯 , 機車族的權益會一天一天的回來的 .


有人有能力回答 , 為什麼 "內側快車道很危險 , 不能開放機車"
而"外側快車道"就安全呢 ?

這種問法他們不敢回答
就像我之前問的那種問法
只有是或否的選擇,讓他們沒有模糊的空間
自然就會閉嘴了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2-01-05, 04:31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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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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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weirock
簡單提幾個~
爭取機車上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擦撞機車騎士陣亡的機率超高~
那怎麼辦? 機車黨的回應是:汽車看到前面是機車時,安全距離要拉的更長。

不管汽機車~擦撞有人死亡的話~尤其是肇事方陣亡~
非肇事方常常要在民事上付上賠償金(肇事方家屬告的話)
提議應修法~讓非肇事方可以直接免罰~免去刑事、民事的折磨~

問機車黨這個~是打死不回應~
我覺得你先搞清楚他們在爭的是權利~還是特權~再來說這些比較好~

1. 之前我的回應是個人回應, 沒有形成機車黨對外共識訴求! 關於高速公路上的大型重機路權等相關議題, 機車黨這邊向來沒有對外公開的正式主張, 一向是尊重大型重機車友協會他們. 請勿張冠李戴.

2. 只要開車/騎車出門, 就該有一定的交通風險/責任承擔, 尤其是開越大的車種, 對其他用路人的造成的傷害會更大, 所以需承擔更多責任, 職業駕駛也需比一般駕駛承受更高的風險責任, 也是基於此種考量 -- 這是全世界通則標準.

不要只因為今天機車族想爭回『原本被剝奪』的路權,就強加把你想放縱自己/給予自己肇事免責的免死金牌修法方向責任放諸在機車黨身上, 然後混淆焦點.

這部分你有辦法說服全國民意有這種免死金牌條款, 那以後更加助長殺人用交通事故方式, 因為幾乎可以免責.

自己看看之前討論過多少交通事故, 哪一項機車錯比較多的我沒批鬥? 但開車就是容易造成更大傷害 -- 必須比騎機車有更高的專注力與責任! 你現在感覺就是拿此作為混淆機車爭回路權的打混仗模式, 完全不講道理.

反問, 現在外側所有機車合法的路權車道, 難道不是汽機車混流? 難道你開車前方有機車時就可以不用保持安全距離? 哪個交通手冊或法規有這樣教你的?!

煞車距離主要取決於自身的車子性能, 反應能力, 天候狀況而定 -- 絕對不是因為前方車種而定! 但反而路上一大堆汽車看到前方是汽車就懂得保持安全距離, 看到前方是機車就不懂得尊重機車路權, 馬上縮短了安全煞車距離, 甚至硬要把機車逼到外車道去... 然後不小心發生事故了, 又來怪說是機車錯比較大, 應該要給予汽車駕駛免責條款?!

到底是哪一方先不懂得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路權與安全在先???

還好意思亂扯一堆!
舊 2012-01-05, 04:32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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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這種問法他們不敢回答
就像我之前問的那種問法
只有是或否的選擇,讓他們沒有模糊的空間
自然就會閉嘴了



所以整篇下來 , 我的確沒看到答案 ..

上面那一個把汽車道給寫出來了 , 我只能很佩服這種答案


引用:
作者小建

自己看看之前討論過多少交通事故, 哪一項機車錯比較多的我沒批鬥? 但開車就是容易造成更大傷害 -- 必須比騎機車有更高的專...


該位仁兄的態度很明顯了 ..

此文章於 2012-01-05 04:40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1-05, 04:36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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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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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g2726
結果搞到最後仍舊是鬼打牆
機車黨仍舊認為先開放權利再說其餘免談
反對黨的話語與要求仍舊進不去主席的耳朵
真讓我深感氣餒呀...
打了一堆廢話結果只是被歸類為汽車黨?


機車黨自我設限,越走路越窄,那是自找的 ...

你何來的氣餒呢?
舊 2012-01-05, 04:39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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