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是嘛? 如果今天你在唯一可行駛的車道上遇到違規停車。 你要違規走禁行機車道,還是要期待可能10分鐘才會回來的違規駕駛?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其實過年很不想找晦氣也不想弄到自己不愉快或別人跟著不愉快 什麼道很重要嗎? 今天普設機車專用(優先)道,就能杜絕汽車插進來當路隊長或逼車嗎? 有了禁行機車道就都不會有機車騎士被逼得走投無路而騎上去嗎? 假裝什麼社會功能障礙者啊! 還要別人教應該怎麼騎嗎? 貴黨的主張【取消禁行機車道】、【不二段式左轉】、【車種分速混流】...等 就能解決上述危害機車族最大的占用機車道的行為嗎?根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 記得前二、三個月前【嗆組黨】的時候 很搞笑娛樂新聞化的華視 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9130822232.html 記者實地上路揶揄交通亂象,還說被逼的與汽車爭道真的很危險 結果你們就是要大家去做這些危險的事 再說我昨天(過年第一天)騎車就差點就被一位不依二段式左轉的老伯給噴到 他完全沒在看對向的我,好在我有注意到他的意圖,不然當場就跟他撞個正著了 他老了或許可以了無牽掛,不管對向有沒有來車也不減速 自己用左轉大法轉得很爽,但我沒辦法 我很希望警察能嚴格取締執行,來讓這些不守規則的人變成一種習慣 好保護(障)像我這種還想活的平平安安的用路人 當其他國家派員來台灣考察我們車種分流的制度時,就你們大反其道而行 去學其他汽機車數量比例完全跟台灣大相逕庭的國家 缺乏全面考量的思維又沒配套,光紙上談兵,就想付諸實行、一意孤行 並且到處製造汽、機車族群的對立 (不是有在看海賊王,水都造船那段都忘了,船有什麼錯?車又有什麼錯!) 想把現況弄得更糟,我想大家不會如你們的願,也希望不要把其他機車族給牽扯下去 最好改名叫 任我騎機車黨 這樣比較符合主要訴求,跟其他人機車用路人做分隔 ![]() 此文章於 2012-01-02 02:03 PM 被 << andy1106 >>. 編輯.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
引用:
這是因果的關係 .... 如果機車黨提出訴求抗爭「車道占用,警察根本不開罰單」而被解決了,怎會有車道被佔用的問題??? 現況被佔用了,不就是最好的抗爭訴求 ... ![]()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12-01-02 02:04 PM 被 strong 編輯.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分流要真的安全,一定要做到100%分流。
也就是機車汽車永遠沒有交叉。 但現實情況下有可能嘛? 汽車要不要右轉?汽車只要想要維持直接右轉。 又不想讓號誌設計太複雜的話,機車跟汽車依舊會 在路口產生動線交叉。而且更集中更大量更危險。 當汽車到了路口要右轉,要先換進最右側的右轉車道。 但台灣的規劃下,這個車道擠滿了機車。 機車是直行車,沒有理由要讓右轉的汽車。 有耐心的右轉車只好卡在內側苦等機車車流產生足夠的空隙。 造成後方不流暢。沒耐心的就拼命的用體積優勢去硬擠, 造成機車騎士的危險。如果今天直行的機車可以合法的走在內側, 汽車要右轉就簡單多了,反倒可以減少很多的動線交叉。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在現實情況下,要警察取締汽車違規停車..............比讓機車走內側還要困難.........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有路肩不停,即使並排也要停車道,或沒路肩畫紅線也照停 就是貪自己方便,罔顧其他用路人的小命 真巧,小建大也說過很難 或許因為他也蠻常開車的,我暸 所以也不會列入該黨「主要」訴求 我們這些 真•機車族 真是該死 ![]() ![]() ![]() 像我們這種白吃,找到停車位再從幾百公尺外走回來的,真的不多了 ![]()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
引用:
你去不抗爭當然難啊!! 凡是人總是被動的 ... ![]() 至於開放內側車道讓機車走的訴求,說服交通主管機關會比較容易??? 你去問問黨主席吧!! ![]()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真的... ![]() 我真的常幹這種事...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
引用:
試過了,桃園縣政府拒絕承認99條就是給你的最好回敬(最近01那也有一篇屏東的99條糾紛正在與官府鬧) 所以你也別奢望地方政府會對占用機車停等格(停止線後方那一個)的汽車開罰單、對占用外線車道停車的汽車直接開罰單,因為它只會做驅離的動作而已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
引用:
真•機車族才會真的感同身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