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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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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會想要自己送給兒子的房子裡住著別的男人嗎? 這是奇蒙子問題 此文章於 2011-12-04 02:34 PM 被 Liega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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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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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前面沒看到吧,本來就沒住在一起,又沒侍奉公婆,何來嫁去婆家 都沒住在一起,又沒生小孩,何來一定會守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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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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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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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裡頭, 不能總把好的那一邊都說成是因為自己人的關係才有的, 不好的那一邊都是外人造成的.
完全不認同媳婦對家的付出, 認為完全不應該有繼承的權利, 是一件很奇怪的想法. 不管怎麼樣, 依法來談, 媳婦有她應得的部份, 當事人或 "外人" 在那兒吵也沒有用. 要講道理 (或道德) 來看, 就這件事, 如果那是短期的婚姻, 多數人會認同公婆那邊的想法, 不過... 對一個十幾年的婚姻來說, 我想這社會多數人應該不會認同公婆與樓主這位 "熱心的友人" 的想法吧. 以樓主的 ID 與對這事熱心的程度來看, 難不成是可以套用強者我朋友的說法? 如果是, 那... 年紀這麼大還能上來筆戰, 還真是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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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my 碎碎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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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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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年紀不大 40幾而以 而且我哪有筆戰 冤枉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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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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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 沒有「認為完全不應該有繼承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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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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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奇怪? 上來發這文不就是因為認為對方不應該拿嗎? 如果認為對方有繼承的權利, 那麼本來該給人家的就要給人家啊, 不管甘不甘願不都要給. 表現出不甘願的態度, 是可以給的比較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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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my 碎碎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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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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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結婚之後的自然應該給 那是那個家庭共同的產值 那結婚之前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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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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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房子是忽然掛掉的媳婦的嫁妝,可能又有不同的故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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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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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成為人家的媳婦 不管有沒有跟公婆住在一起 心理上都會有種拘束感 況且媳婦就算沒跟公婆住 也跟兒子住在一起十多年 既然樓主說夫妻感情很好 公婆何不能看在兒子的情感上 把原先給兒子的房子留給媳婦 如果公婆也不希望媳婦守寡 那樓主又何必在136樓 提到"怎麼證明自己會永遠當「內人」?" 兒子走了雖然令人同情 但媳婦陪伴兒子十多年 難道不能去分享兒子的遺產?? 為什麼不能將那間房子 當成是一般的遺產 來參與分配?? 說穿了就是自私 還想講什麼人情義理之類的 說這媳婦愛錢 難道公婆把房子討回來 是因為他們多愛死去的兒子嗎?? 如果我死了 而我父母為了間房子 讓外人來議論我的妻子 我會覺得自己在被鞭屍 再怎樣媳婦都跟著兒子十多年 台灣人說 "穿衫見父母"(在父母面前還得穿衣服) "脫衫見妻兒"(對自己妻子是能裸裎相見的) 怎麼會想看著父母在外人面前說自己妻子的不是?? 連家醜不外揚都不懂了 還遑論什麼道德 敢情根本沒把媳婦當家人 又何必怪媳婦拿法律來壓人?? 最厭惡那種 明明自己道德也不怎樣 卻又愛拿什麼人情義理 出來凌駕法律的長輩 要講道德 就自己厚道一點嘛~~~ 此文章於 2011-12-04 05:50 PM 被 hugobossxz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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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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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結婚後的, 本來就是媳婦共有的, 何來給不給呢? 我的房子是在結婚前買的, 可是我可不認為我老婆在我死後, 這房子是沒有她的份的. 想不通? 那就資產都不要給子女吧. 留在自己身邊等人死了再讓後代去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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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my 碎碎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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