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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台灣省桃園縣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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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呀~有人就是看不懂陸一特第三年叫 "臨時徵集" 卻一直指責人家沒有看 法 理 情... 可是自己卻迴避了 "臨時徵集" 的法條規定... 所謂一根手指指別人,4根手指指自己... 真是應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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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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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強力反對的是 "以代價為理由,來拒絕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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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台灣省桃園縣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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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錯要認什麼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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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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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看文不仔細 上面說的是指有人以 "海空軍當三年不公平" 為由來說陸一特是合法 如果是以不公平為由,而不是以法律為由來說明一件事是合法 你認為是合乎 法 > 理 > 情 嗎? 還是你也認為 "以公平為由,而不是以法律為由" 來指一件事是合法的?? 你提出"臨時徵集"這一條,我不會反對你的看法 因為我從頭到尾就是反對 "因為賠償太大,所以合法" "因為公平因素,所以合法" 這兩種言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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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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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錯那就ok啊 只要說政府依法行政、並願意上法院証明即可 那又提出賠償太大造成財政崩潰來恐嚇人民 這是何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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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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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是,如果沒問題就不要煩惱那個1700億甚至是2千多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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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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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然您覺得國防部應該把過去的法令貼出來, 強硬的表示陸一特就是特種兵所以沒有違法 當然也沒有賠償的問題, 發張感謝狀倒是可以考慮 ![]() 然後請名嘴/將軍/學者上電視砲轟提案者別有居心 最後嗆: 不爽來提告啊!? 告的贏就是你們的 ![]() 這樣下次選舉票應該會掉光光吧 ![]() ![]() 國防部會那麼低調, 還擺出哀兵姿態, 一切都是為了選舉考量啊 ![]() 其實josetsun大說的好, 要徹底解決就是上法院. 國防部是不敢嗆 另一邊是不是沒想到就不去臆測了 ![]() 此文章於 2011-02-22 07:05 PM 被 IL-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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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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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搞不好國防部是想打官司打輸就糗了 之前也有看到藍營立委出來說陸一特的確有適法性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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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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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奇怪這裡有人一直說政府違法
一副法律人出身的樣子 要依法行政 卻不面對IL-2提出來的條文提出正面反駁 繞著彎罵國防部之前,先把你們的論點說清楚吧 不過 你們不說也行,我們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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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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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上一篇貼的兩個連結裡有啊 你可以去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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