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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原看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20
引用:
作者老夫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
嗯...真是好學校.
學以致用.身體力行.
難道台灣的法律系教出來的學生都是這般嗎?
前有陳大總統..現有強索6300元的...好學生

幫推一下、我也相信站長不會拿這種事開刀
畢竟已經是在討論道德倫理面

知法者玩法也!
     
      
舊 2010-12-14, 02:08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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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原看海離線中  
老夫
Regular Member
 
老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98
引用:
作者FD3STYPER
欲蓋彌彰, 何苦.

想要為善結果為惡, 那還是惡.

有違社會觀感就是事實.

就是這"社會觀感"..
违反這主流價值觀就必遭圍剿
 
__________________
真相是殘酷.無知才是幸福.

[IMG]
舊 2010-12-14, 02:11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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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離線中  
T磨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現在的社會, 道德倫理皆有價 = NT $6000
舊 2010-12-14, 02:21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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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磨人離線中  
dahone
Master Member
 
dahon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看了水果報網站的動新聞後覺得這新聞有點怪:
既然水果報的記者都拍到了那位潘女,及那位失主的影片,
為何整則新聞裡看不到雙方的現身說法?(水果報記者都是相機、DV雙槍俠),
甚至連警方的說法也看不到,通篇新聞只有記者的講法和動畫呈現,
這以乎有點不合水果報平常處理新聞的常理!
如果今天潘女接受電話訪問時的說法為真,
她應該好好利用所學去控告水果報毀謗,
如此一來,高大動保社就會有更多的經費了!
舊 2010-12-14, 02:29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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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one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建議該條適用法條應該修法加註:

欲索取3成 "贖金" 者,警方應全程錄影,並提供民眾網路公開查閱,得適用之。
舊 2010-12-14, 02:38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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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千島雷禪
New Member
 
千島雷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larrychen
法律 是社會對於人類規範的最低要求
而道德則使人類進步
如果我作不到一般道德的要求 我會閉嘴 然後自己反省
而不是大喊 我都只是遵照法律A三成的錢而已....

為了六千塊 有些人臉都不要了
原來臉皮就只值六千塊 哈


法律的規定,就是道德的底限

也就是說,失主分給拾遺者三成,也是社會的基本道德

分地心不甘情不願,就是連基本道德都有虧了

那麼質疑拾疑者的德行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俗話說得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拾遺者抵抗鉅金的誘惑,將金錢送還失主,所以社會因為其善行而給予報償,這不是理所應當的嗎?

如果拾遺者花時間花力氣把東西送還不應該獲得報償的話,那豈非違反公平世界的理念?

認為拾遺者不能獲得其應有報酬的人,試問一個善無善報的社會,難道就是你們想要的嗎?

至於失主的貧窮,那和遺失物的報酬完全是兩碼子事

你有貧窮的命運,我也有決定救不救濟你的自由意志--記住,幫助人是能幫助者的自由

受幫助不是受幫助者的權利,幫助也不是助人者的應然義務

換句話說,如果該案拾遺者放棄他所應得的六千元,等於是六千元「送」給失主、當救濟金

試問你如果在路邊看到一個急需六千元救命否則活不過明天的陌生人,你會慷慨無私地去領六千塊出來送他嗎?

我想這裡絕大多數人應該都是不會這麼做的吧

失主貧窮固然值得同情,但她應該做的,是去申請社會救助金,或是尋求相關財團法人或非營利團體的協助,而非是譴責把錢拿來還給自己的人

至於那些對拾疑者發出責難的鄉民,在這裡就更顯出其價值觀的混亂

試問如果今天這個失主叫郭台銘、徐旭東,你們是否會以同樣的標準來要求拾遺者

還是說「反正他們那麼有錢,六千塊跟拔根毛差不多,給的不甘不願真是小氣巴拉」

貧窮只是一種社會現象,貧窮本身並不足以成為道德的至高點

一個人的行為並不因為他貧窮而顯得高尚,也不因為他富有而顯得卑劣

可惜的是鄉民並不明白這一點,他們和毛澤東陳獨秀一樣,是一群徹徹底底的共產主義者

他們的思維還停留在打地主分田地的那個時代

今天媒體說失主家裡還有兩個小孩要供,鄉民就群起激憤,圍攻拾遺者

那麼如果反過來,拾遺者父親罹癌母中風,一人兼差擔家計,還欠了高額就學貸款,那麼鄉民就要說她是情有可原的了?

這就是道德價值觀的混亂 !
舊 2010-12-14, 02:46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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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離線中  
鄉長
Major Member
 
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chan973573
當事人最起碼做人的基本底線有做到
我不懂還有什麼好鞭的?
講道德嗎?
先從自己做起吧!

老闆壓榨勞工,加班責任制不給加班費,人人18K 也是符合法律

老闆最起碼做人的基本底線有做到
我不懂還有什麼好鞭的?
講道德嗎?先從自己做起吧!
舊 2010-12-14, 02:48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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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離線中  
qutalolo
Regular Member
 
qutalol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67
Thumbs down

強索別人的生活費來做"所謂的善事"
慷人之慨 很是理所當然
是不是要向這位校友跟科系的""善行""拍拍手 鼓勵鼓勵啊 凸-.-凸
__________________
好男人是寂寞的。
只要你是好人,通常一輩子都會是好人。
舊 2010-12-14, 02:48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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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talolo離線中  
leadera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早就看開了這就是人性啊
同情心能值多少錢,不過就是博得個美名而已
實際上大家還是喜歡跟有能力的在一起
那個女大學生用6000塊去買東西打扮自己
或是請別人吃東西廣結人脈都比同情心要來得有用多了
還是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比較重要啦
現在看到這新聞也早已是沒感覺了.........
舊 2010-12-14, 02:54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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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ag離線中  
大茂黑瓜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一些人事不關己在那大談法律,罵人道德價值觀混亂是共產黨
講的自己多高尚
等到被打到自己會痛時又在那唉爸叫母
殊不知自己的言論就是現今道德淪喪的代表
舊 2010-12-14, 02:57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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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黑瓜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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