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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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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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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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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lyNews
是否要用側摔?這就好玩了!

因為檳榔妹算是妨害公務的現行犯,本來就不會配合拿身分證,也不會乖乖跟他去警察局,
如果不側摔,不用拖的,不就要用抱的?
若用抱的,不就是性騷擾?

基本上,這個員警沒搞成可以鬧更大的警察性騷擾檳榔妹的案件,
對他而言就已經很慶幸了!


節錄一下acetyl網友提供的連結:

員警之行為涉及刑法第277條,警員執行職務之行為,當事人會有反抗或抵擋的動作,雙方拉扯容易導致傷害當事人之身體,雖為正當執行勤務時可以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作為阻卻違法,但警員的行為有正當防衛過當,恐無阻卻違法之事由,警員行為恐成立傷害罪。

中和分局7日認定其執法過當,已將欒警員記過一次並簽報調離。處分依據是警察執勤是否恰當,如果受懲處員警覺得處分不妥,可以向上申訴。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情緒控制,也不能使用過肩摔或側摔等過當行為。警員與西施兩人體力上不成比例,且此案非重大刑案的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警員使用側摔制伏檳榔西施已經是武力過當,這是員警遭立即記過的原因。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407

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系主任張平吾批評:「殺雞焉用牛刀。」他認為顏女僅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風化罪嫌及《刑法》侮辱公署罪嫌,並非罪行重大,顏女不服取締,警員可蒐證取締,卻施以側摔,確實涉嫌執法過當,建議顏女可反蒐證依法申訴。
警察大學副教授、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長葉毓蘭表示,警察依法執行公務,檳榔西施不滿取締對警員飆髒話,涉《刑法》侮辱公署罪嫌,但警察應預期可能面對不理性的民眾出現激烈言語、甚至肢體反應,假使顏女當時只是想拉下鐵門不服取締,警員卻施以柔道側摔,「確實有點過當。」
     
      
舊 2010-04-18, 12:46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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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Fly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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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引用:
作者drasil
節錄一下acetyl網友提供的連結:

員警之行為涉及刑法第277條,警員執行職務之行為,當事人會有反抗或抵擋的動作,雙方拉扯容易導致傷害當事人之身體,雖為正當執行勤務時可以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作為阻卻違法,但警員的行為有正當防衛過當,恐無阻卻違法之事由,警員行為恐成立傷害罪。

中和分局7日認定其執法過當,已將欒警員記過一次並簽報調離。處分依據是警察執勤是否恰當,如果受懲處員警覺得處分不妥,可以向上申訴。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情緒控制,也不能使用過肩摔或側摔等過當行為。警員與西施兩人體力上不成比例,且此案非重大刑案的現行犯,有很大的緩處理空間,警員使用側摔制伏檳榔西施已經是武力過當,這是員警遭立即記過的原因。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407
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系主任張平吾批...

媒體報導的某些老師、律師、自認為專家......同樣不是法官,只是個人見解而已!

比方來說,警員只不過是在逮人上手拷而已! 根本就沒在做什麼"正當防衛",
管他大罪小罪,抓神經病,酒醉,抓不配合的人到警察局,不就是這樣逮人嗎?甚至還要上手銬!

中和分局: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也不能使用過肩摔或側摔等過當行為....
其實這是中和分局選擇性近視,呼應民意的行為!
檳榔妹除了辱罵之外,還有動手+關鐵門要把執行公務的人關起來耶.....警員訓練課程有沒有教到這裡?
在檳榔妹只辱罵+動手之前,員警還是沒側摔啊! 是一直到關鐵門之後才側摔。
不過群眾是盲目的,中和分局先"假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應該的!! 反正員警也可申訴,等媒體鋒頭過了就好!

我覺得應該是因檳榔妹穿著清涼,又妨害公務罪,
警員要逮她時,為了被避免吃上"性騷擾"官司,也刻意不把她當女的看!
至少到目前為止,沒人認為員警能符合"性騷擾"吧!? 算是讓他閃過"性騷擾"了!

雖然員警沒把她當成女的看,但電視觀眾還是把她當女的看! 尤其是漂亮美眉,更是惹人憐愛!
 

此文章於 2010-04-18 02:07 PM 被 FlyNews 編輯.
舊 2010-04-18, 01:59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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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News離線中  
gtstmars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引用:
作者FlyNews
媒體報導的某些老師、律師、自認為專家......同樣不是法官,只是個人見解而已!

比方來說,警員只不過是在逮人上手拷而已! 根本就沒在做什麼"正當防衛",
管他大罪小罪,抓神經病,酒醉,抓不配合的人到警察局,不就是這樣逮人嗎?甚至還要上手銬!

中和分局: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也不能使用過肩摔或側摔等過當行為....
其實這是中和分局選擇性近視,呼應民意的行為!
檳榔妹除了辱罵之外,還有動手+關鐵門要把執行公務的人關起來耶.....警員訓練課程有沒有教到這裡?
在檳榔妹只辱罵+動手之前,員警還是沒側摔啊! 是一直到關鐵門之後才側摔。
不過群眾是盲目的,中和分局先"假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應該的!! 反正員警也可申訴,等媒體鋒頭過了就好!

我覺得應該是因檳榔妹穿著清涼,又妨害公務罪,
警員要逮她時,為了被避免吃上"性騷擾"官司,也刻...


至少人家還是律師,
對法律的認識總比鄉民們深也比較正確

就算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成立、妨害公務成立
她關鐵門,警察推他出去,
已經在外面了,為什麼還要摔,
最多直接銬起來就好了吧?
她是重大刑犯?
為什麼還要側摔再壓制好幾分鐘?

另外,不是大家都把她當女的,
而是她本來就是女的,
那名警察本來就該請女警來處理不是嗎?

至於穿著清涼...
又回到一開始說的了
這個檳榔妹的穿著,有沒有違法都還有爭議,
如果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成立,
那以這個標準,展場show girl要不要也罰一罰?
執法的標準在哪呢?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mcgWrS9OdI[/YOUTUBE]
舊 2010-04-19, 02:45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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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stmars離線中  
gtstmars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引用:
作者吉祥物
其實公家機關本來就需要注重社會觀感(雖然很不情願),社會有聲音它們變得改進,即便自己有理合法,簡單舉例公路的監視照相機,早期不是都被喊成是偷拍,被罵得跟小偷一樣,
問題是相機用途為監視公路違規狀況做舉發,民眾不違規,相機也不會鳥妳,不管後續罰單款項用途,警察有維護公路安全責任,罰單也也警告效果,也都是合法辦理,但最後也是因社會觀感改進,在前方幾公尺告牌提示,雖有改進但並不代表監視相機違法~
效果=沒告示牌的地方可以超速
西施事件只能說那位員警真的很雖小,合理合法確被罰..,公務員不好當阿
不過我也並非100%認同員警,即便西施大鬧,以武力制伏後,如果員警能當下情緒控制好說歹說一下,而非身坐西施身上壓制(你都壓制住了,可請犯人配合減少武力),我想社會觀感因能減低很多。


大大說的監視照相機,小弟沒有意見,因為處罰的標準是一致的
但這次的事件是這名警員認為她穿著暴露,
這就是爭議點之一,
社會秩序維護法83條第2款
對於****、放蕩沒有明確的定義
所以小弟才會問,如果這個檳榔妹的穿著算違法,要罰
那麼show girl、雜誌上的清涼照...等等
算不算違法?要不要罰?
小弟只是認為標準要一致
不然怎麼讓人信服呢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mcgWrS9OdI[/YOUTUBE]
舊 2010-04-19, 03:09 A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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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stmars離線中  
吉祥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
引用:
作者gtstmars
大大說的監視照相機,小弟沒有意見,因為處罰的標準是一致的
但這次的事件是這名警員認為她穿著暴露,
這就是爭議點之一,
社會秩序維護法83條第2款
對於****、放蕩沒有明確的定義
所以小弟才會問,如果這個檳榔妹的穿著算違法,要罰
那麼show girl、雜誌上的清涼照...等等
算不算違法?要不要罰?
小弟只是認為標準要一致
不然怎麼讓人信服呢

我舉例監視照相機,只是引說公家機關對於社會觀感的注重程度,當然跟這次事件並無關聯。
舊 2010-04-19, 04:02 A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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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FlyNews
媒體報導的某些老師、律師、自認為專家......同樣不是法官,只是個人見解而已!

比方來說,警員只不過是在逮人上手拷而已! 根本就沒在做什麼"正當防衛",
管他大罪小罪,抓神經病,酒醉,抓不配合的人到警察局,不就是這樣逮人嗎?甚至還要上手銬!

中和分局: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也不能使用過肩摔或側摔等過當行為....
其實這是中和分局選擇性近視,呼應民意的行為!
檳榔妹除了辱罵之外,還有動手+關鐵門要把執行公務的人關起來耶.....警員訓練課程有沒有教到這裡?
在檳榔妹只辱罵+動手之前,員警還是沒側摔啊! 是一直到關鐵門之後才側摔。
不過群眾是盲目的,中和分局先"假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應該的!! 反正員警也可申訴,等媒體鋒頭過了就好!

我覺得應該是因檳榔妹穿著清涼,又妨害公務罪,
警員要逮她時,為了被避免吃上"性騷擾"官司,也刻...


本串中您斬釘截鐵的說了這麼多,態度比所謂的專家更堅決,不知道自認為是什麼呢?

本案的法官或是民意代表嗎?

此文章於 2010-04-19 07:51 AM 被 drasil 編輯.
舊 2010-04-19, 07:50 A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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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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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gtstmars
這個檳榔妹的穿著,有沒有違法都還有爭議,

如果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成立,
那以這個標準,展場show girl要不要也罰一罰?
執法的標準在哪呢?


大部分人都認為沒爭議, 只有您認為有爭議時, 改檢討的是誰?

另 硬要扯進Show Girl, 請您好好看看衣著差別在那邊...
在展場的Show Girl, 您曾見過有哪家可以穿成檳榔西施那樣而不會被警告或禁止的?!
舊 2010-04-19, 07:52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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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chan97357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不知道你認為的"大部分人認為沒爭議"指的是.....?
1.顏女有觸犯妨礙風化成立
2.顏女沒有觸犯妨礙風化
你再發個公投看看嘛!我相信這裡大部分鄉民會告訴你

女模穿個三點式叫性感
檳榔西施穿的話那就叫妨礙風化
這算是職業歧視嗎?
今天顏女改接個內衣****的話
那你的看法還會一樣嗎?
舊 2010-04-19, 08:38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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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973573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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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chan973573
不知道你認為的"大部分人認為沒爭議"指的是.....?


今天該檳榔西施跟Show Girl最大差異在於:
該檳榔西施是露底褲攬客!

請教...
您或誰有見過哪個Show的Show Girl穿著可以明目張膽露底褲而不會被制止或檢舉的?!

(還是接下來又要開始辯三點式泳裝算不算底褲, 安全褲算不算底褲....)
舊 2010-04-19, 08:50 A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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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gtstmars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引用:
作者小建
大部分人都認為沒爭議, 只有您認為有爭議時, 改檢討的是誰?

另 硬要扯進Show Girl, 請您好好看看衣著差別在那邊...
在展場的Show Girl, 您曾見過有哪家可以穿成檳榔西施那樣而不會被警告或禁止的?!


大部分的人沒爭議?
大大你要不要去別的論壇看看或是搜尋一下相關話題呢

展場show girl的服裝
就拿這個新聞來看吧,才前陣子而已
上空女模若隱若現 花卉選拔活動失焦
上半身什麼都沒穿,只用花圈遮住胸前兩點
這又怎麼說?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mcgWrS9OdI[/YOUTUBE]
舊 2010-04-19, 09:28 A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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