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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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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業路很奇怪.
騎5.60km/hr的重機,超時速30的汽車 還有事發現場,腳踏車lady逆向,時速大約15km/hr 重機不能倒退嚕,汽車一定要倒退嚕. 重機平常是重機車主的, 撞到了,200kg就變成汽車車主的. 好像重機5.60km/hr撞到東西,很合情又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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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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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ㄟ都....我本人不在現場,我也沒有辦法從電視影片中 直接"神"到事故當時的"初速"及撞擊當下的確切速度 我相信您也是如此,還是您覺得從那個撞擊的痕跡 您就可以確定事故當時是"有超速"的,這種說法還請拿出證據來 我這邊講一下我親眼目睹過的車友事故 BMW R1150R車重218KG,於省道台三上坡路段約80KM/HR的速度 (車友當時超我的車,而我的表速約在70KM/HR) 正面撞擊跨雙黃線靜止狀態下的國產LANCER 7代 上坡路段的視線死角沒有人會想到有車"停"在那 是有急煞車,但作用不大.人的部分先不提, 那台LANCER正面保桿水箱含引擎室在內整個內縮, 後車箱受到撞擊力影響,整個翻開. 這車速快不快?省道上跑得比這速度快的我想隨便拉都有 但是撞擊的結果非常嚴重,整台R1150R車身有一半是"嵌入" LANCER車頭內的 80KM(實際上應該不到)就可以撞成這樣,也許ECLASS鈑金厚一點 那請問一下,一台重機要在多少時速下可以撞一個凹成那樣的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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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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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自為之,不要哪天被某些汽車族婊到上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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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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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影片我覺得.....
1.賓士車的側撞防護力真大!!要是國產車駕駛不死也重傷了吧~~ 2.大家都在那邊吵,怎麼都沒人提到他女友阿~~~我覺得還蠻正的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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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一時風平浪靜~~知足常樂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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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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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又去哪邊觀來一個,車禍事故責任歸屬是用車重判定的說法? 引用:
阿....好酸好酸,今天的檸檬愛玉真的是有夠酸溜溜的啦 討論撞擊痕跡,當然會講到重量及材質特性上的差異 請問名偵探這部分有何不妥之處? 至少我可以很肯定在同樣的速度下 國產塑膠速克達跟鋼管重機以同樣的條件撞上前車 留下來的痕跡是完全不同的. 還是您要別人都跟您一樣學習觀落陰大法,不講實證? 對了大師....您昨天提到的"重機排氣管"呢? 話可是您自個兒帶到的,怎麼今天講了那麼多,問了半天 到現在還沒看到您觀出了個什麼結果來? 我還在等大師您"開示"呢? 還是您要玩躲貓貓:"我看不到~我看不到~對我不利的我都看不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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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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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你可憐的地方...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併行競駛。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 超車後沒有安全距離可插入,強行插入原行路線? no 當然是減速退回原位啦... 還是想連超兩輛? 誰跟你講是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 間隔,自己找.... 判例.判例>>>>快弄出來 迫不及待中... 此文章於 2009-07-28 02:15 PM 被 sunnywalk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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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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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只是一個程序,不是送辦就是有罪。 如果錯不在汽車駕駛身上,自然會給他無罪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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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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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車油加一加快300kg的尖銳物體不用很快就可以撞凹車門了。 鐵鎚大部分都有尖的跟平的兩端,這兩端你用一樣的力量去敲 同樣厚度同樣材質的東西,敲出來的痕跡一定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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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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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讓你高興了一陣子...
判例會不會寫說: 如果第二.三輛車之間超不進去,就別超了? 佔著對向車道不好吧. 如果可以超,怎不切進去呢? or 乾脆來個連三超? 550重機,視同小汽車勒. or 第三輛車如果開最高速限60 ,重機再超,就超速了.or 第二.三輛車都好好的穿過去,惟獨重機跑去撞benz,何苦呢? 迴轉車沒有罪 ,也不該死阿 ,還罰的比違規超車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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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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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達人的無敵穿牆鐵頭術
Ex達人不是被撞死的,是撞後捲入車底給輾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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