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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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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e way
現在說不過就要告的好像愈來愈多 不樂見這種風氣 PTT某些版可引為借鏡 搞臭掉就沒人想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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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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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一點我同意,因為都是有連帶關係的行為,就如同我之前有說飆車族跟小混混這兩個族群有很大的重疊性! 引用:
當初我也是很客氣向他請教到底我是哪邊有問題,不過他卻言之無物! 甚至還口出穢言,你覺得這樣的風氣也是你樂見的嗎? 至於說的過說不過這一點大家心知肚明,我也不想在這邊多加琢磨! 不如請你幫我解釋一下他最初問我的問題到底是什麼好嗎?謝謝! 會想要提告只是想讓他了解到網路隨意辱罵別人也是有罪的而已!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 此文章於 2009-07-10 02:09 PM 被 nightow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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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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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 :這一點我同意,因為都是有連帶關係的行為,就如同我之前有說飆車族跟小混混這兩個族群有很大的重疊性!
......以下恕刪有重疊行但也要精確的劃分 法律明訂的有觸犯,那就逐一追究(條子杯杯要加油) 但只是個人情緒所厭惡的行為,那就另當別論 此文章於 2009-07-10 02:57 PM 被 chan97357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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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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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所指重疊是族群方面,因為兩種族群都帶有相似的特質! 犯行要明確的劃分清楚我同意,就這一點上我會再把我找到的資料貼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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