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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er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
老實說,若來應徵的人均有這些能力,這些應徵者何不合夥起來組studio?
就算沒錢拿(去這家公司也是沒錢拿阿!),也可互相切磋,還不用被人利用作免錢白工,
被人白白幹譙白白強姦免錢的.寫得好,有作品出來,還怕沒有客戶?
這不馬上解決了就業問題?
就怕來的人連for是啥都不知道.但既然牠們門檻那麼高,想必進來的都是高手.
但都是高手了,誰還在乎這家公司的實習生?
資工能發揮的創意太多了,誰在乎這種公司.
     
      

此文章於 2009-05-17 12:25 PM 被 blueera 編輯.
舊 2009-05-17, 12:20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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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era離線中  
DDR228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59
Thumbs down

台灣人奴性當慣了


建議都做免費工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9-05-17, 12:58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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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R2286離線中  
nbrenhu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u8526425
職場上或商場上
講求的是有付出就需要有收獲
所以新人也會而且應該要拿到薪水

但是以公司的看法
問題在於新人產值並不能cover掉公司付出的薪水
而且還要施與教育訓練, 容許犯錯空間以及老鳥工作時數耗損
而雇用人還需要準備器材.耗材與辦公地點
實際上也是算入雇用成本的一部份
所以採用這個算法的話
新人的產值實際上大多都是負的
(無訓練期, 可立即上手的職務除外)


問題在於
-1.新人產值並不能cover掉公司付出的薪水

新人的產值並非不能cover掉公司薪水,
以軟體開發來看,任何股東要他寫一行程式碼都是不可能的,
而新人只要寫一行程式碼就有一行程式碼的價值。

-2.而且還要施與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的目的與土風舞課程是不同的,它是要用來應付未來的工作的。

-3.容許犯錯空間以及老鳥工作時數耗損

老鳥也會犯錯,為什麼老闆就容許老鳥犯錯,
因為老鳥有產值,新人當然也是,誰不犯錯阿?

-4.而雇用人還需要準備器材.耗材與辦公地點

以軟體開發來看,家裡也可以工作,
說實在的公司提供的地點與耗材不值錢。


-5.實際上也是算入雇用成本的一部份
所以採用這個算法的話

雇用成本不是這麼算的,話說回來,我只聽過【銷售成本】,
【雇用】的本身即是成本,哪來的雇用的成本,第一次聽到。

-6.新人的產值實際上大多都是負的

【產值】這兩個字在定義上根本不可能是負的,
只有【經營】才有可能是負的。
舊 2009-05-17, 01:03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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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renhu離線中  
jjhuang.tw
*停權中*
 
jjhuang.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以前就聽過國外公司越出名,薪水越少的怪現象..
甚至有的薪水根本不夠生活..
現在台灣終於走上這條路了..
台灣與國際接軌了...
舊 2009-05-17, 01:19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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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huang.tw離線中  
nbrenhu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shou1312
看了整串,我覺得很奇怪,原來[要收穫要先付出][銀貨兩訖]這些我認為簡單不過的觀念
原來居然有人覺得有問題?我請隔壁的小表弟幫忙買杯飲料都會多買一杯請他了
要使用他人的勞力就要付錢這種觀念很奇怪嗎?

首先有一個迷思,誰來公司做事情價值是負的?
老闆有可能,因為他可能犯下白癡的決策把公司賣了
老鳥有可能,因為他可能一不小心把手上的重要工作砸了
新人
新人怎麼可能有負產值?你會把很重要的事情交給菜鳥嗎?'
會的話,那你當師傅的很明顯失職,就算要他練習也是由簡單的開始
關鍵部分一定要盯好
是,我知道社會上這種師傅太少了,我自己混社會這麼久
看到放生新人的人多如牛毛,但大家自己問自己,這是新人的錯嗎?
別跟我落說[菜就是該死],那是欺負菜鳥的說詞罷了
今天新人進來,主管交給你帶,你卻放生他
這跟交給你一件工作你卻做不好有甚麼兩樣?
然後還怪新人?
這跟事情做不好...


是阿,"新人是負產值",說這句話的人真是頭殼壞去了,
【產值】本身是不可負的,邏輯真是不通。
舊 2009-05-17, 01:22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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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renhu離線中  
PM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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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基本上他們列出來的那些要求, 只要會其中四項的人, 哪怕他還只是個小學生, 來我這裡工作, 我都絕對會付錢。

用個實習生名義就可以不用付錢, 這麼讚的事怎麼不早講
舊 2009-05-17, 01:45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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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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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MrHermes
唉... 有理講不清.

不然換個說法好了, 既然是"實習生", 那就算是學生吧?
有誰聽過哪間私人科技院校去上課還有薪水領的? 沒要你付錢就不錯了.
拼命讀書畢了業, 也不過就為了那張拿來擦屁股還會有點痛的紙.

啊聽起來是不是都一樣?

所以我說啊, 該公司雖然爛了點, 但至少還有個idea 跟資金讓你有機會去發揮一下,
失敗了拍拍屁股走人, 也不會要你負責什麼, 因為你是"實習生".
要是不小心成功了, 那...

就說到這囉, 懂的就懂, 不懂的我也不想再多做解釋了.
買彩券有中是最好啦, 沒中我也懶得跟你解釋為什麼一張廢紙要賣50 元...


建教合作生有薪水.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9-05-17, 02:20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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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建教合作生有薪水.


您回答了我心中的疑惑。

勞基法規定,有雇用人員的話,七天之內要申請勞保。我不太清楚,有申辦勞保是否意味著就必須要發給薪水。常去找事的人應該知道這一點,試用最多七天,七天後就要正式下決定了。

當然也有的公司會有三個月左右的「試用期」。不過這三個月,也許不給予正職的薪水幅度,但象徵性的總還是有的。

如果申辦勞保代表著必須發給薪水成立的話,那這家公司顯然違反勞基法。

不過話說回來,這年頭勞基法常常也不見得管用啦…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09-05-17, 07:26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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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diadiad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Crazynut
您回答了我心中的疑惑。

勞基法規定,有雇用人員的話,七天之內要申請勞保。我不太清楚,有申辦勞保是否意味著就必須要發給薪水。常去找事的人應該知道這一點,試用最多七天,七天後就要正式下決定了。
當然也有的公司會有三個月左右的「試用期」。不過這三個月,也許不給予正職的薪水幅度,但象徵性的總還是有的。
如果申辦勞保代表著必須發給薪水成立的話,那這家公司顯然違反勞基法。
不過話說回來,這年頭勞基法常常也不見得管用啦…



勞健保加退保是當日即需加退保,若沒有當日加退保,若是人員碰巧在這段時間發生職災
除了罰款以外,所有的職災費用都需由公司100%自行負擔
所以沒有七天內要申請勞保這種事情

至於試用期,早在86年就修法取消了(原規定也是40天而已)
所以,只要是一進入公司,如果公司覺的不適用,仍需以資遣請人離職(還是要給資遣費)

以上二點,只要到勞保局申訴,明確事証且無太大疑慮時,公司就會先吃到一張1~10萬元的罰款,且可累罰

而勞健保是以薪資為投保級距,比如領薪30,000,那就需投30300這個級距,當然是代表需有給付薪資(加班費也是需列入勞健保投保計算裡,勞保局是建議以半年加班費為均值調整,但這個部份勞保局確實是睜支眼閉支眼在處理的,只要和年所得不要差太遠,勞保局通常不會說話;勞保局會自行抽查,由國稅局處依所得主動幫員工調高級距)
舊 2009-05-17, 07:58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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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Crazynut
您回答了我心中的疑惑。

勞基法規定,有雇用人員的話,七天之內要申請勞保。我不太清楚,有申辦勞保是否意味著就必須要發給薪水。常去找事的人應該知道這一點,試用最多七天,七天後就要正式下決定了。

當然也有的公司會有三個月左右的「試用期」。不過這三個月,也許不給予正職的薪水幅度,但象徵性的總還是有的。

如果申辦勞保代表著必須發給薪水成立的話,那這家公司顯然違反勞基法。

不過話說回來,這年頭勞基法常常也不見得管用啦…


沒有叫啥試用期, 只要加入該公司勞保就是正式員工, 哪怕用三天也要給錢.
我很久很久以前被某間上市公司資遣過, 我只幹了18天, 照給, 就是用全薪的18/30付.

搞一堆實習, 試作名堂, 不就是2008年中到現在才有的? 有做事=有薪水難道是錯的,
這不叫壓榨咧, 這根本把人當7-11拿的免洗筷來用, 不用錢用完就丟.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9-05-17, 08:09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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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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