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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me
Regular Member
 
mym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2
以後教小孩子要日行一善前,
要多想一想,不要變成好心沒好報
     
      
舊 2005-08-25, 08:25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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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me離線中  
389663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4
以後看到有人溺水
就算有救生圈也不能丟給他
因為你不是合格救生員會被告罰300萬...
有頪似921大地震天災一樣不能幫忙救人
不然整棟房子的家屬都會告你...
因為你不是專業人士...
台灣真是天災人禍一推...
 
舊 2005-08-25, 08:33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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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663離線中  
Hsien2401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52
看了這麼多網友的留言與新聞報導後,我的感想是,既然原告覺得非專業人員不能提供協助,那為何一開始未聘請"專業人員"隨身照顧,而讓顏同學獨自上學?我相信顏同學的家人在入學前應該也會先瞭解學校的環境,學校除了校護之外,應該不會有類似"醫護專業的人員".在這種情況下讓玻璃娃娃獨自在學校上課,而不聘專業人員照顧,如果同學都因"非專業人員"而不幫忙,那玻璃娃娃如何獨自在校園求學呢?
舊 2005-08-25, 08:48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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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n2401離線中  
PHINEA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個人專屬咖啡廳
文章: 152
個人認為幫被告陳家募款還罰金
比之前援助張家三兄弟來得有意義多了
社會風氣變這樣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可是現在怎麼沒看到那些媒體想到這點?還真是差別待遇)
舊 2005-08-25, 08:55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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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NEAR離線中  
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輪椅人士上小黃時,旁邊都是「醫護專業的人員」幫他扶上去的嗎???......

無言................
舊 2005-08-25, 09:02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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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離線中  
blackleo
Master Member
 
blackle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1,814
法官說要"量力而為"~

很好
從今爾後
我一定照辦
希望法官及您的家人一輩子
都平平安安
不需人照顧
__________________
數位流系統全部到位,好好聽音樂,音樂好好聽。

重機的奧妙之處,就是
在併排行駛、鑽車縫時,它視同機車…
在爭取路權時,它又視同汽車…
舊 2005-08-25, 09:14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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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leo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gdrs
至少輿論代表發言人的民意

民意也分為「民主」跟「民粹」2種...
至於台灣大部分的輿論到底是民主下的產物 還是民粹下的產物
這就要靠你自己去分辨了....
舊 2005-08-25, 09:15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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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O型的懶貓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阿宅小阿姨的隔壁
文章: 9
社會真的變了
人心也真的變了
唉∼∼無奈,無力!!
__________________

飄飄灑灑於半空 零零落落我心中
似花非花惹人憐 絲絲情根深深種
年年歲歲花相似 今昔又見似舊容
我欲問花何處去 天地無語盡隨風
花非花 笑我痴情佇立在風中
霧非霧 嘆你幾分心事最難懂
花非花 若是花何不為我留芳蹤
霧非霧 為何總是繾綣纏綿在夢中

請時時檢查自己是否有老化現象
↓↓↓↓↓↓↓↓↓↓↓↓↓↓↓↓↓↓↓↓↓↓↓↓↓↓↓↓↓↓↓↓↓↓↓↓
舊 2005-08-25, 09:15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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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型的懶貓離線中  
Hsien2401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52
引用:
作者PHINEAR
個人認為幫被告陳家募款還罰金
比之前援助張家三兄弟來得有意義多了
社會風氣變這樣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可是現在怎麼沒看到那些媒體想到這點?還真是差別待遇)

其實我對媒體的報導也持保留的態度,如果判決書公佈之後,真的像目前的推論:陳同學熱心助人,卻因"非專業人員"的身份而判賠,我個人覺得除了幫被告募款還罰金之外,也可以募款再上訴;因為我覺得一開始顏同學的家人並未聘請"專業人員"照顧,出事了法官就套一個未衡量自身能力的"非專業人員"的帽子給陳同學,真是奇怪?
舊 2005-08-25, 09:21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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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n2401離線中  
trel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1
引用:
作者EAC212
我認為.
這件事如果要聲援..
只有..所有的殘障社服團體裡的殘障人士去聲援才有意義,
其它人聲援都沒用,
如果那些殘障人士希望未來自己在碰到任務困難而需要一般人的幫助時,
請去聲援陳同學,
如果那些殘障人士認為事不關已..
那.. 我們只能為陳同學默哀..
同時把"助人的熱心"一起埋葬。


認同!
殘障人士不要讓世人把你們視為一丘之貉
請自己挽救最後一絲世人的同情心
否則將來這"事不關己"的心態不會只是殘障人士的專利
舊 2005-08-25, 09:25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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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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