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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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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意思是說, 如果素質不夠, 政府也可以以此為理由對人身自由做限制? 你並沒有看清楚公權力干涉媒體的嚴重性, 媒體的生殺大權不應該操縱在執政者手上, 這一點不難明白吧?你用這樣的理由左右媒體的生死, 或者可以讓媒體有寒蟬效應, 但是最後的結果是, 只要是批評政府的, 通通不能報導了?否則, 扣你一個理由就可以撤照了? 說難聽點, 媒體需要收入, 主要的收入來源是什麼?廣告, 而****又依賴收視率, 之前有人說收視率做假, 但是或者老百姓是呆子, 但商人是呆子嗎?沒收視率沒廣告效益, 做假能做多久? 一直在講什麼市場機制市場機制, 真正該回歸市場機制的不幹, 不該回歸市場機制的卻被壟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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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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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報紙TVBS把執政當局眼中的亂源XX一把抓合約到期不再續約 並成立"新聞檢驗室"檢驗自家新聞 TVBS強調和換照無關 東森也有類似的舉動 嗯..文革時期的自我批鬥運動在我有生之年於台灣看到 真是三生有幸 毛語錄稱讚共產黨的偉大將於台灣複製發揚光大 今後我預測台灣真是天下大治,主上聖明,萬眾一心的太平盛世之象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政績拿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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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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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的 "公權力" 指的是行政權, 那還不是一樣若入 "政府干預新聞自由" 的死胡同~ ![]() 媒體制衡的力量, 來自公眾利益, 當然需由人民團體來監督, 而非執政者, 公權力必須盡量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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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05-08-02 04:47 PM 被 stro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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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7-11斜對面
文章: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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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1.對於惡質的媒體生態,在強有力的監督單位出現之前,政府的執照審議是最無奈也是相對有效的作法。 2.新聞媒體已經濫用「新聞自由」最為保障自身利益的護身符。打著新聞自由的大旗,行譁眾取寵之實。在某個嚴謹的規範下(現在還沒看到官方或民間組織有這樣的遊戲規則),新聞自由本不應無限上綱。 3.政府是否應該介入縱有可議之處。但個人支持台灣廣告主協會,對於惡質的媒體採取抽****預算的方式進行直接的抵制。惟有斷絕對惡質媒體的****收入挹注,才能根本的改變這變態的媒體生態。 各位不妨上GOOGLE查詢一下,上次****主協會對於某些電子、平面媒體採取抽****預算的方式抵制時。有哪些立法委員以及新聞媒體激烈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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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 Moonlighting - The Pilot Episode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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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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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須要激動吧 ![]() ![]() 我可從來沒說過政府也可以以此為理由對人身自由做限制? 我𪆒的是訂出明確的法律,這對於一些喜歡八卦 喜歡猜測 喜歡造假 .....應此有一個規範 如果誠如你所說讓媒體有寒蟬效應,只要是批評政府的, 通通不能報導了?那不會只有砍這幾家而已,如果依你所說的那可能十幾家跑不掉吧! 一直在講什麼市場機制,是美國對於媒體所用的方法,讓市場來做淘汰篩選 而我談的是這個方法對解決目前的媒體亂象緩不濟急,所以不該現在使用 如果你一直局限在政黨之爭的意識裡,我就很難回答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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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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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跟政黨之爭有什麼關係?當年民進黨在吵言論自由的時候我也有一份, 看到現在這種態度才感嘆. 很簡單的道理, 如何抵制不良的媒體?廣告, ****從哪來?收視率, 收視率差, ****就難拉, 對投下廣告的商人而言, ****有沒有效果是一清二楚的. 網路盛行時代, 網路****火熱, 結果如何現在可以看到. 這是靠什麼狗屁公權力介入才搞定的? 換言之, 沒人看的媒體, 誰要下廣告? 整個社會不從根本解決問題, 卻是用專制國家的手法來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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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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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了法律依據,不單是行政權而已,司法剪掉單位都可以介入 干預新聞自由和取消不肖媒體那可是兩碼子的事 ![]() 有明確規範去管理不肖不良照假媒體,跟引響新聞自由那可是還有很大一段差距喔 我並非不同意你所說的人民團體來監督,但是所謂人民團體現階段還沒有制衡力 沒有辦法有效改善目前亂象 我也希望有一天可以做到那樣,但是目前目前目前做不到是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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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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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有禁止他們不能抗爭?? 譁眾取寵何止媒體,政治人物才是最大咖.. 可是這些都是法律內允許的 程序不正義手段不正義 制裁行動就違反民主政治中依法行政的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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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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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司法如何能介入媒體的監督!? 更何況, 法律要定到多麼細, 管到多麼深入, 才能將所有的媒體亂象排除~ ![]() 總之, 我們不愁沒有多如牛毛的法律條文, 但是, 要藉由法律 (司法單位) 來管理亂象, 你看看執法人員多麼容易因地制宜, 因時制宜, 因人制宜, 司法亂象, 也不亞於媒體亂象, 我只能說, "別鬧了, msnskyline 網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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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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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強酸與強鹼混合所發生的化學反應名稱
文章: 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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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惡相權取其輕 ![]() 造假的媒體 vs 嘴砲政府 ....其實~~ 一起消滅會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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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全世界最自由的國家,政府可以自由的收稅,國企可以自由的漲價,領導人可以自由地賣國,專家可以自由的胡說八道,官員可以自由地吃喝**賭,法官可以自由的解釋法律,員警可以自由的抓捕打罵百姓,住房可以自由地拆除,歷史可以自由的篡改,官媒可以自由的黑白顛倒.... #0F559A #014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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