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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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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能不能請教一下 你這樣講是什麼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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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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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甲方雖放棄其擁有商品權力但態度惡劣,造成乙方情緒失控,則乙方之各種 暴力脅迫手段和聚眾滋事之情事乃出於本性,應所當然,要予以諒解 ^^^^ 這太搞笑了吧............. ![]() 新聞裡一堆不堪受虐而殺人的不是更理所當然........ 不過最後還不是要服刑...... 被叫囂就可以暴力脅迫手段和聚眾滋事....... 那這地方還能住人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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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松山
文章: 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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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嘛,這才是我知道的店名, 到底有沒有打人? 不管如何,動手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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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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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內湖區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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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篇討論好亂的觀點,在版面上發現立場有消費者一方及銷售者一方論戰(可能其中就有不少光華業者),但確忽略了銷售業的服務本質及消費者的權益。
客戶(消費者)買東西自然有抱怨之權益。換貨亦是光華商場之特性(除標示不可換片外)。銷售者可質疑客戶態度及討論查清楚是否產品有問題或瑕疵,怎能用暴力及辱罵對付客戶,這種服務態度對嗎? 光華商場這麼多年來,好店不少,但黑店也不少。價格呢?也不便宜。 覺得多公佈黑店,而讓消費者有好的選擇並沒錯,反正少一家店,不會影響到消費者權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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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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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火藥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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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中和
文章: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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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這樣子嗎? 以前米國不把黑人當人看,現在米國不把其他國家的人當人看,以後米國可能不會把地球以外的生物當人看,這不是笑話。 沒有人沒事會開著飛機去撞大廈,那些人就是氣米國人不把他們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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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真是可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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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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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小聲告訴你...你某些法條引錯了 ![]() 相信你不是學法律的吧∼ 建議你以後不要給人似是而非的法律見解 看完全文...好累阿... 總之∼不管是消費者或是商家,EQ都不怎麼高啦 嗯∼以和為貴 以和為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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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光華居
文章: 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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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串好累
問題也從消費紛爭擴大到種族問題 ![]() 不過不想離題 有的話 到政治版去說就好 只是想跟大家說遇到問題還是保持理性跟冷靜最好 因為不管有什麼理由 手段錯了 就是錯了 罪可輕 但不可免 所以有時候不管是消費者或是店家都先冷靜想想吧 尤其是開店的 提供服務 就算遇到澳客 如果以這種手段反擊 實在有違服務業永續經營的概念 至於消費者 別人提供服務 抱持著一個互相的想法 消費起來 會更愉快 至於說到在美國購物 七日可換貨的方式固然不錯 但是那是因為也是建立在他們消費者有良好成熟的消費心理跟模式 廠商店家才敢做出這樣的保證 之前跟幾個在美國開小量販店的老美朋友聊過 他們不是很喜歡做亞洲人的生意(日本人不在列表 ![]() 尤其是兩岸的留學生 到了畢業典禮前幾天 會有很多中國跟台灣學生來消費DC跟DV 畢業典禮一完 有的不到七天 通通拿來退了 因為畢業典禮用完了 所以拿來退了 人數還不在少數 店家要吸收的成本 不算少數 聽完我也只能苦笑 說這個不是要給我們洩氣 我也熱愛台灣 只是有時候 有些習慣價值觀 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給大家做個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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