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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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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可能還必須看收購時雙方所簽訂的合約內容,才能斷定公司法是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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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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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看上面你給本串起的狗屁標題吧 你可以再裝蠢一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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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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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參考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 「Ⅰ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 ..... Ⅲ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與之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利用。 Ⅳ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 。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不得行使權利。 ......」 而且在九十年修法前尚未分專屬或非專屬授權,凡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與之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利用。 所以除非你當初是專屬授權給那位老闆,否則授權契約並非賣斷,與買賣尚有不同... 再者,你要注意,假設先前倒的那個出版社是公司組織,這個出版社與你口中的老闆是完全獨立兩個法人格,各有其權利義務,所以你授權(賣?)給該老闆,並非即等於授權給他的出版社...另家收購的也只是承受該出版社的權利義務,而非老闆的權利義務... 因為你說的情況並不是很詳細... 但不管如何,基本上你所涉及的是著作人如何"行使權利"的問題 而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則可能會變動的是著作人"權利範圍"的問題.... 但我知道你的意思(或共通點)拉(cwj51688大的案例也是)...就是不符你們的"初衷" 引用:
這是單純的買賣契約... 嗯...這就跟著作權就好像沒什麼關係了... 他同意"退貨"...ㄟ...要退的不一定就一定要是巳交到中油手中那批貨 如果你們這樣算是解除契約... 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第六款 「...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參考一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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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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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重修著作權法─還原真品真相
引用:
其實對網購的影響不大 真正受到衝擊的是賣一區DVD的店家啦 ![]() 一進店門就能目擊散播之實 到時可痛得不得了 引用:
我覺得店家一區片價錢不會變多少 因為進貨方式不變, 所以還是一樣貴 ![]() 引用:
請問是哪一家獨大 明明就很多家 讓市場去決定他們的消長吧 還有啊 DVD可不是民生必須品 代理商發行片子被嫌沒人買自然會倒店 還壟斷咧 此文章於 2003-05-11 03:10 PM 被 Santor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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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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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人都看懂標題是啥意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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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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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錯的地方不勝枚舉,才會有這麼多人出來糾正他,最主要的是他對著作權法根本沒概念胡扯一通
A: 我看沒概念的是你這意圖違反著作人意願還想跟人討論著作權法的人吧 ![]() 很遺憾!我以為你應該知道的說,以你在PCDVD的份量,我覺得我有必要解釋一番,但是我現在想請你先了解一下修正草案的內容,再來討論,或許你就會收回你剛剛說的這些話 A: 草案定的很好, 更明確保護著作權人. 你的遭遇我感同身受,我朋友標中油電腦標案,我支持他將電腦賣他讓他順利標得標案,但他跟中油發生糾紛,我遲遲無法收到貨款,我要求朋友退貨,他同意退貨但中油不肯(其中很多細節不贅述),最後我打算要控告中油,但是我也心知肚明,告訴不太可能會成立,因為中油購買合約是跟我朋友簽的,不是我!我也只能啞吧吃黃蓮,我們現在在努力的也就是阻止類似的惡法立法通過,你了解嗎 A: 哇咧, 這種事跟著作權才毫無關係吧 ![]() ![]() 應該是你和你朋友協調, 奇怪你告中油幹嘛?? ![]() 這就是耗盡原則,如果你擔心店家買來租售營利,不如要求片商克盡職責,將DVD品質做好,一但品質等同他區,誰還會有興趣去購買他國產品呢?這些應該是由市場的機制去淘汰,而不是立法保護之 A:耗你的頭啦, 耗盡只在財產權人同意之發行地區耗盡啦 這是片商對市場獲利所採取的手法,我不予置評,自由市場自會決定他的去留 A: 就像自由市場也會決定眾多代理商的去留或興衰 基本上全球耗盡原則已經說明了這一切 A: 聽你在鬼址 ![]() 耗盡還分國內、區域、全球耗盡, 所以是以著作財產權人的發行意願為依據, 什麼依據? 看看DVD盒上的區碼標記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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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南崁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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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LeafStar大大
To max888大大: 其實您的狀況,即使沒有著作權法,依照民法,您的權利也可以得到保障 您與出版社之間的關係是債權關係(您出售著作財產權,他出錢買您的著作財產權) 您出售了著作財產權,他沒付您錢,他是債務不履行,您可以在法定期間內求償 如果他是用他個人的名義向您購買,您就向他求償 如果他是用公司的名義向您購買,您就向新公司求償 不過如果有著作權法的條文做補充,您求償的理由會更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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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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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重修著作權法─還原真品真相
其實對網購的影響不大
真正受到衝擊的是賣一區DVD的店家啦 ![]() 一進店門就能目擊散播之實 到時可痛得不得了 A:所以才說你這蠢材狀況外,你以為緊咬著店家就能模糊焦點啊!淘汰機制是由自由市場去決定,不是立法去保護 我覺得店家一區片價錢不會變多少 因為進貨方式不變, 所以還是一樣貴 ![]() A:你覺得貴就去網購啊,沒人叫你去跟店家買啊 請問是哪一家獨大 明明就很多家 讓市場去決定他們的消長吧 A:得利如果不算獨大的話,簽約金就不會一下上漲到30萬了,跟你這狀況外的蠢材解釋這麼多真是浪費時間 還有啊 DVD可不是民生必須品 代理商發行片子被嫌沒人買自然會倒店 還壟斷咧 A:說你蠢還真不是普通的笨,第四台也不是民生必須品,之前多家競爭時,價格很優惠,現在合併後價格漲五倍,這樣懂什麼叫壟斷了吧!DVD也一樣,只要不立法保護,當然市場會去淘汰不適合生存的片商,但是一但立法保護就會行成壟斷,懂了沒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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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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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請問所謂的原版是指一區片囉? 那三區的呢? ![]() 2.我好像提醒過不只一次: 有問題是向版權擁有者反應才對, 建議他們殊殊規格著作物發行全球版本, 或是要求他們監督各區代理商製片品質. 再不然的話就請美國那邊一併製作三區版影音著作物, 然後由台灣貿易公司引進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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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工廠苦命人
文章: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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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你講的很對,同理 R1 廠商願意全球販售,自然就不觸法!! 引用:
分區的目的,之前因為VCD沒作此機制,一些錢都沒賺到 分區只是為賺更多的錢!(賺錢不是罪過,商人賺錢,天經地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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