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9
|
比起年齡
個人覺得昨天台南癲癇發作的反而比較可怕 完全無法預期 當事人自己也沒有意識 這種才是最應該禁止駕駛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8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82
|
其實看網路上有人提議強制高齡駕駛要開車只能開手排車有一定道理
手腳沒有一定的協調性還無法順利開,可以排除掉一堆不適任駕駛 也不會有所謂暴衝問題或是用雙腳踩煞車油門..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22
文章: 0
|
引用:
1.你如何執法? 警察同志要天眼通一眼看出駕駛是高齡, 車輛是手排? 2.很多手排車都有自排模式怎辦?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9
|
人性就是這樣:我的酒品比別人好,為什麼要用同樣的酒駕條款限制我?
多數人就是對於自己過度自信,自以為還可以,喝了酒以後就是專注力反應判斷會變慢。 人的大腦老化就是專注力反應判斷能力變差,包括情緒控制能力也會變差。 有一些年長者還可能有些藥袋上會出現,「服藥後應避免開車或操作機械」等警語。 只要法律沒有強制禁止,就沒在信他照樣開車。 我也沒說65歲以上全禁,就每年體檢才能續照,政府強制關心一下駕駛者的身心狀況?也要扣個歧視的帽子嗎? 不然政府給年長者免費健檢做什麼?政府給年長者所有大眾交通工具半價,這也算歧視嗎? 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引用:
因為年輕人還可以/有可能會去改 活到那把年紀的 你知我知獨眼龍都知幾乎絕對不會再改的了。只會愈來愈糟。 今天的例子就是鐵證。 全世界只有他最聰明,別人都是笨蛋。 我這樣作有什麼不可以。 這樣的人我家就一個,我天天看都看膩了。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25-05-21 12:12 PM 被 Crazynut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viper in w-0-t
文章: 137
|
這隻78老人被發現是就是脫產專家
專門協助別人脫產的專家 這些孩子們和受傷的孩子們 可能求償無門 遇到慣犯和脫產專家 那不就自認倒楣 政府要拿出LP清查財產阿 給受害者未來治療補償 和死者賠償金阿 三峽車禍駕駛再起底黑料 網友發現余翁恐是助人脫產常客 https://www.nownews.com/news/668562...5haHn5tTsiBhagg ![]() ![]() ![]() 此文章於 2025-05-21 12:29 PM 被 終極密碼 編輯.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33
|
引用:
可以多參考其他交通比我國更好的國家 其實可以不用自己想 你的想法是真的太迂腐了 他會改早改了,假設他 25 拿到駕照 這種人你還讓他開 40 年喔 煉蠱的概念嗎? 你的說法,其實就是基於倖存者偏差 看到的都是老人出事,沒看到有更多老人其實遵守規則 那為什麼沒有年輕人?因為他們還沒老 這樣看事情得出的永遠只會是荒謬的結論
__________________
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引用:
我設想的法律就是可以制止這種人 可以阻止像今天的悲劇發生 我覺得這樣就已經很夠了 法律不可能萬能 不可能毫無缺點 如果一定要擇一 我想選擇損害較少的那一邊比較合理 是孩子的性命重要? 還是守法(?都致人受傷是有多守法?)老人的不便更重要?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25-05-21 12:48 PM 被 Crazynut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34
|
我很早就決定我一旦滿70歲就不要再自己開車了,
出門不搭大眾交通工具的話就叫計程車叫Uber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命看! ![]()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0
|
日本鼓勵車輛加裝防暴衝系統,台灣也該跟進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