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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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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事情向來強求不來 我坐捷運時 看到孕婦或家長帶小小孩出門 我都會讓座 至少幾十次以上 但是後來我結婚有小孩 小孩很小時帶他坐捷運 卻沒遇到有人願意讓座給我小孩 那我能說甚麼? 不是人人都跟自己一樣有愛心 我都這樣說服我自己 靠山山倒 靠人人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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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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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遇過仗著身邊有個肢障人士要人強制離席的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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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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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沒帶錢是誰造成的?
別人的問題為什麼要老闆承受損失? 報警處理都被公審成這樣 要是沒報警直接請出店外 萬一磕到碰到不就罪該萬死 就算送小孩吃 反而給小孩一個"買東西不用付錢"的錯誤觀念,有比較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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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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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or桃園
文章: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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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家做事情都可以盡量來比刻薄阿 那出事了, 也不要來討拍拍, 回去繼續用刻薄對刻薄就好啦~~~ 老闆都是對的XD -- 星爺都開釋過了, 做人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如果今天唐寶寶拿了食物就走也不理, 當然可以報警 那現在喜歡鬧大, 那真的鬧大了又無法承擔後果, 這樣有比較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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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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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K 還是沒有交集 我沒意見了,尊重你的看法 此文章於 2022-11-11 05:55 P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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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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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是選擇不是義務...
應該是老闆那句我管你什麼症,這種話真的是會深深傷了有這種小孩的父母心(沒有這種小孩的人是無法體會的),我覺得不是什麼叫警察或是有沒有付錢的問題,而是媽媽事後去找老闆被噴垃圾話然後就不爽開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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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野戰工兵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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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or桃園
文章: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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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戰很好啊, 大家各取所需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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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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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這樣說:
唐氏兒不是用眼睛就能輕易判斷的~ 在確實不知道狀況下~ 你很難要求人給你什麼"特殊待遇" 但店家也實在不應為了40元出動報警 你東西還沒給人家 人家也沒欠你啊... 不要說今天人家有問題 就算是沒帶錢或不夠的 你也會遇到同樣問題 為了這點數目 需要在第一次就報警處理? 再來對一個小孩大呼小叫 甚至已知對方是罕見疾病還跟人家母親槓.. 確實有點過份 除非你判斷對方是慣犯或找碴的...(不管孩子或母親) 不過後面母親的作為也同樣過火了點 責任並不在小孩身上 而是你啊 如果你認為小孩天生殘疾需要人家特別看待 那麼如果讓他出門(也許是必要的 盡量訓練小孩自立能力我支持) 你就給他掛張牌子 讓大家知道多注意包容一點 這點我覺得包括一些精神官能病患 或失憶症等也許也需要... 不能說你又怕人家貼你親人標籤 又要人家給你特別待遇 這就說不過去了 畢竟這不是眼盲或行動不便 大部份人可以輕易判斷... 等大家習慣面對這類精神官能異常人士 自然就不需要特別標出來注意 但現階段也只能如此... 既然你敢放你兒子出門去"見世面" 就要有心理準備 他一定會遇到這類事情 如果今天換成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 被你兒子撞一下 就拿起刀子砍過來 你難道不會怪這位老兄的母親 沒讓大家知道他兒子很危險? 如果人家母親說我兒子平常好端端 就是你兒子撞一下就想捅人刀子 這樣又要怪誰? 然後人家也比照你的手段 到處發傳單讓你們家"出名" 這又如何? 我覺得你若打算讓你兒子"見世面" 這種事早晚會遇到 老闆絕對不是最後一個 但如果你不覺得該讓你兒子面對這社會現實反應 你應該在兒子身邊 而不是強求這社會要怎善待你兒子 因為人家真的不知道... 試問台灣有多少人知道 面對類似精神官能問題的人該如何處理? 叫警察很正常啊! 認清現實 彼此體諒 才是這類社會紛爭的解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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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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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想在這種議題繼續發文了--
此文章於 2022-11-12 05:15 AM 被 老柏(第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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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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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小本經營的小店
還是先收錢再做餐吧 就不會遇到這種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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