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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456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08
我覺得兇手並沒有失去理智,甚至還很精
失去理智照理來說要砍他老婆才對,幹嘛砍無辜路人 = =||

跟老婆吵架照邏輯來說要砍吵架的對象(老婆)才對?
挑無辜路人砍分明就故意的,因為知道老婆(愛人)不能隨便砍

可惜恐龍法官總是替兇嫌找出路
     
      
舊 2020-03-16, 08:32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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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456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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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PIONEERR
小燈泡她媽叫甚麼名字??

不就小燈泡她媽?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20-03-16, 09:12 A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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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KURURU
Major Member
 
KURUR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90
引用:
作者newsnes
還是有。
不過簽名檔看不下去的,我會直接加入壞人清單,就看不到了。

例如有一位網友的簽名檔,是一個女的兩手在空中作動作,假裝在幫兩個男的xxx,真的有夠不雅,直接加入壞人清單!




我以為只有我覺得這個 GIF 很不雅 OR 大家都愛看...

我之前放個青春美麗的比基尼照就被警告

然後不雅動畫就活很久都沒事...

從此我就再也不顯示簽名檔了
舊 2020-03-16, 09:39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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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URU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aries067
小燈泡媽如果不是小燈泡,他也是在你說的很多人不知道他是立委的那一位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ingnews/3006351
為什麼我對他沒期待,他的想法太理想化,不切實際
如果殺人唯一死刑,或者如苗博雅說的以嚴酷的刑罰取代死刑,小燈泡可能就不會死。
從教育改變,他真的認為會做教師的人全都是把教師這個職業看得很神聖,無私奉獻,很大一部份都是跟上班族一樣領一份薪水而己。
而且,精神狀態有問題的人是要怎麼用教育去改變?

另外,馬也是頭腦有洞,見警率有個屁用,有的人怕死,有的人怕生不如死,犯什麼法就用什麼刑,隨機殺人的每天用刑,保證裝瘋、真瘋殺人案件大幅度降低。


不要用你的標準看全世界
全世界不是繞著你旋轉
對王婉諭這麼嚴格
不知道你怎麼看各政黨立委

王婉諭看她的學歷
就知道勝過這裡9成以上的網友
台大跟南加大畢業

有理想從政 我認為是好事
不像那個洪慈庸
靠弟弟選上立委
卻不想進國防委員會
那才叫人搖頭


舊 2020-03-16, 09:46 A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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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qwer456
我覺得兇手並沒有失去理智,甚至還很精
失去理智照理來說要砍他老婆才對,幹嘛砍無辜路人 = =||

跟老婆吵架照邏輯來說要砍吵架的對象(老婆)才對?
挑無辜路人砍分明就故意的,因為知道老婆(愛人)不能隨便砍

可惜恐龍法官總是替兇嫌找出路


如果兇嫌當下砍老婆的話
因為可以算是義憤殺人
可能會判比較輕 尤其又有精神病史

我猜 兇嫌應該沒想到會把人殺死

舊 2020-03-16, 09:55 A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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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yumesakura
Basic Member
 
yumesakur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釷星
文章: 20
沒什麼好討論的吧,講的都是廢話雜談,沒有能力權力去改變這些問題的法條或是解決那些精障者,不如就安靜吧

反正這次結果也一樣,精障無敵!
舊 2020-03-16, 10:09 A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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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mesakura離線中  
養樂多優酪乳
Senior Member
 
養樂多優酪乳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277
當天晚上11點我還有在附近吃飯結束經過麥當勞去牽車,
那時還沒有發生,後來去看車子行車紀錄器也還沒看到被害人停在那邊,
舊 2020-03-16, 10:10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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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樂多優酪乳離線中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BALA
如果兇嫌當下砍老婆的話
因為可以算是義憤殺人
可能會判比較輕 尤其又有精神病史

我猜 兇嫌應該沒想到會把人殺死


1,被害人根本與他無任何瓜葛,防衛什麼?
2,那個力道就是要殺人
3,立刻把刀拔出就是要你失血而死!
光這幾點,影片中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我只能把他跟李景玉還有鄭捷放在同一個水平看
我也想問問,台灣什麼時候開放把生魚片刀當成防身武器了?
講的振振有詞,垃圾就是垃圾!

再者!如果真的是神經病,那槍斃有何不可?
神經病又會攻擊常人,永久消失不是更應該,留著禍害幹啥?

廢死去死!兩公約也去死!
舊 2020-03-16, 10:14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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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BALA
如果兇嫌當下砍老婆的話
因為可以算是義憤殺人
可能會判比較輕 尤其又有精神病史

我猜 兇嫌應該沒想到會把人殺死


我猜 兇嫌捅過去時根本不在乎對方死活

你看他的姿勢,走過時用腰力猛刺過去,不是隨便插一刀

捅完把刀插出來,慢步走回車上

除非法官是最頂級的恐龍

否則不可能認同,拿著生魚片刀用力捅過去是沒想過要人死
舊 2020-03-16, 10:30 A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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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sclee
我猜 兇嫌捅過去時根本不在乎對方死活

你看他的姿勢,走過時用腰力猛刺過去,不是隨便插一刀

捅完把刀插出來,慢步走回車上

除非法官是最頂級的恐龍

否則不可能認同,拿著生魚片刀用力捅過去是沒想過要人死


應該說
多數人都沒有殺人的經驗
有人以為就只是捅一刀 應該不會致死
沒常識的人很多
尤其是這種神經病
舊 2020-03-16, 10:32 A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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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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