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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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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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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審判是速審速決, 軍法審判也會根據部隊的需要判刑額度, (例如: 打長官不可能只判2個月, 可折6萬) 當然是有好有壞, 不能排除你說的, 但民間司法也很黑 奇怪的是, 戰時回歸軍法審判, 平時無軍法單位(或無運作), 戰時馬上可上線??? 此文章於 2019-04-23 07:30 PM 被 abcpanado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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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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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你所謂的 平時無軍法 這句話是正確的嗎? 你覺得刑期太低 那是法條的問題 不是軍審法被廢除的問題 你應該請立委諸公加重罰則 一直抱怨引響士氣 你去翻一下過往紀錄 影響士氣的是官還是兵 你看阿帕契當時的國防部長工三小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49&postcount=97 還是要看江國慶一案的陳肇敏的嘴臉? 此文章於 2019-04-23 07:36 PM 被 BJ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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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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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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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報告學長, 完全沒有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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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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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在說這個事件?這明明就只有抗命,然後你故意加重成打長官,這是什麼心態? ![]() ![]() ![]() https://news.tvbs.com.tw/travel/1007811 而且根據該情況,可能觸犯的陸海空軍刑法為: 第 47 條 違抗上級機關或長官職權範圍內所下達或發布與軍事有關之命令者,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戰時因過失未執行第一項之命令,致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五年以上十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第一項之罪,而命令不須立即執行,行為人適時且自願履行者,減輕或 免除其刑。 第 52 條 公然侮辱長官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公然侮辱上官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犯前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三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 這樣判有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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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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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平時無軍法審判才對 不是刑期太低, 是民間司法官不懂部隊的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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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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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速審速決就容易有冤獄,既然沒有作戰,你刻意去增加一堆冤獄有何意義? 平常有準備,戰時相關人員備齊,為何軍法單位不能馬上上線? 戰時臨時徵招人員入伍作戰,不是也有不能馬上上線的疑慮?所以是否要改成人人必須終生服兵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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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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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看這篇的啦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427843 ETtoday新聞雲 > 雲論 2019年04月22日 14:43 張誠/沒了軍法,國軍真的會變太監嗎? ●張誠/前雄三飛彈總工程師,現任中央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副理事長、國會政黨聯盟發言人。 高雄市長韓國瑜前日表示「沒了軍法,國軍像太監穿西裝」,引發蔡英文總統的小編在臉書上回應:「不能接受『國軍是太監』的說法,因為『打擊國軍士氣』」,國防部也正式發新聞稿,表示「軍法案件平時移由司法機關處理後,在各級幹部努力下,部隊紀律並未廢弛,亦未影響戰訓本務,也確保軍法於戰時之功能於不墜」。馬英九總統時代,因為洪仲丘事件,廢除承平時期的軍事審判;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承平時期,由普通司法機關審理,戰時,由軍法機關處理。換句話說,國軍的軍法仍存在,當年廢除的是承平時期的軍事審判。然而,國軍的戰力,真的沒受任何影響嗎?戰時,軍法可以立即上軌道,發揮功能嗎? 部隊紀律就是作戰紀律,部隊紀律決定部隊戰力。自從廢除承平時期的軍事審判後,國防部新聞稿表示:「各聯兵旅以上部隊派駐法制官,協助部隊長強化領導統御,貫徹依法行政」。然而,國軍軍紀實際表現如何,從各新聞媒體的報導得知:排長打連長,暴行犯上判緩;安全士官值勤把槍丟一邊,翻牆外出幫朋友慶生,判緩刑;早點名,新兵說沒睡飽就不起床;集合訓練,二兵嗆營長管太多;軍中販毒,法院還沒開庭當事人就退伍了。 抗命、逃亡、暴行犯上等罪行,牽涉到個人與團體的任務執行、士氣的維護及法紀的存續!廢除承平時期的軍事審判改由一般司法機關審判後,讓軍人有「犯法可由民間審判的觀念」,軍中頑劣份子不再懼怕,敢任意犯法及反抗上級命令,軍人的人格教育如何落實?平時不服從,軍隊就如同一盤散沙,戰時,面對強敵威脅到生命時,軍人會服從作戰?會為國捐軀?還是集體茍且偷生、叛逃? 國防部新聞稿卻表示「部隊紀律並未廢弛,亦未影響戰訓本務」。 原文網址: 張誠/沒了軍法,國軍真的會變太監嗎? | 雲論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4...m#ixzz5luzcIQ4x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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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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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軍事法庭廢除國軍士氣會低落也完全是虎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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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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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好有壞啊! 軍法通常是被而不用, 嚇阻作用比較多 民間法院也有冤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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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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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篇都講得很清楚了,法律沒有變,只有審判庭由軍事變民間司法而已。為啥會有人這麼跳痛,覺得這樣國軍士氣就低落?除了為反而反,我實在找不出什麼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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